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3-03-23

《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需要获得本机关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国家部委、山东省制定、与本机关职能相关的法规、规章;由本市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负责全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市政设施管理工作;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等。

5、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专项统计报告等。
  6、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1、本机关主要通过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网址为:http://www.zichuan.gov.cn/gongkai/site_zcqzhxzzfj/

2、“淄川行政执法”微信公众号,微信号:zichuanzhifa

3、本机关还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见《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 提出申请
  (1)当面提交。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2)信函申请。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来信请寄: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鲁泰文化路512号,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5100。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陆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在政务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http://www.zibo.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32)。
  (4)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鲁泰文化路512号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2705760

传  真:0533-2513199

电子邮箱:zcq-zhxzzfj@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监督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淄川区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35号

邮政编码:255100
  接待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181064
  传  真:0533-5181064
  电子邮箱:zcgov@zb.shandong.cn
  (二)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淄川区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将军路街道文峰路兴学街3号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260869
  行政诉讼机关:淄川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将军东路166号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280687

    

附件:1、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2、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

 

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淄博市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6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地址:淄博市淄川区鲁泰文化路512号;邮编:255100;电话:0533-2705760;电子邮箱:zcq-zhxzzf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围绕中心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依法依规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情况

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责任分工严格抓好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参照《2023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按时完成政务公开相关栏目的上传和维护工作,本年度通过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84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件,全部依法依规予以办理。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严格遵循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完善信息公开源头认定机制,根据公开标准重点对部门文件格式和内容进行了规范和维护,圆满完成了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4、平台建设方面

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平台,及时公开局信息。一方面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进行梳理,定期公开政策文件、重点领域、执法情况等内容,另一方面通过“淄川行政执法”局微信公众号按照区政府要求积极转发相关政策信息,截至目前,局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1340余人,全年发布图文、视频资料509条,为群众提供政策宣传及便利服务。

5、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始终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我局实际,加大领导力度,优化组织机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负责人组织实施,层层有人管、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监督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年初制定2023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全年开展专题培训2次,不定期召开中层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估,及时梳理公开事项,督促各科室按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作数量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0

0

0

0

0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6

0

0

0

0

0

1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在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在处理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0

0

0

0

0

0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政务公开制度不健全,责任分工不明确。没有制定详细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和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程序。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不明确,没有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导致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改进情况: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完备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明确工作程序,依法依规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强化队伍建设。指定专人负责,按照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有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3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3年,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淄川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到各相关科室,同时加强督导检查,确保了各项工作的落实,较好完成了全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3、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度,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共办结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0件。其中: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18件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为进一步深化政民互动交流,深化政务公开理念,不断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我局开展“局长进社区暨物业服务开放日”活动,创新公众参与形式,把“开放日”打造成为展现政府形象、强化群众监督的有力手段,真正架起政民互动“连心桥”。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月12日

淄博市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8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鲁泰文化路512号;邮编:255100;电话:0533-2705760;邮箱:zcq-zhxzzf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不断增强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主动性,增强城市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1、主动公开情况。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不断修改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责任分工严格抓好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参照《2022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按时完成政务公开相关栏目的上传和维护工作,通过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82条。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严格遵循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做到依法公开,根据公开标准重点对部门文件格式和内容进行了规范和维护,圆满完成了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我局政府信息,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进行再梳理,通过局微信公众号按照区政府要求积极转发相关政策信息,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做到依法依规公开。

5、监督保障情况。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中层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估,及时梳理公开事项,牵头组织、协调、解决推进政务公开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督促各科室按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作数量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在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在处理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队伍建设薄弱、力量缺乏。负责政务公开的同志属兼职,缺乏对政务公开工作理论知识系统性学习;工作人员承担主要工作职责外,只能时间开展工作,导致工作存在一定短板。

改进措施:强化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人员工作和水平。健全工作机制,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专人负责,确保此项工作长期有人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2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2年,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淄川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到各相关科室,同时加强督导检查,确保了各项工作的落实,较好完成了全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3、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2年度,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共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4件,其中: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1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始终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我局实际,加大领导力度,优化组织机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负责人组织实施,层层有人管、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信息公开。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平台,不定期公开政策文件、民生实事、执法情况等内容,及时向群众公开相关政府信息,为群众提供便利服务。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经核查,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111

淄博市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8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实际,编制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参照《2021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按时完成政务公开相关栏目的上传和维护工作,2021年,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45条。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在按法定程序在规定时限内给予了答复。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严格遵循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压实责任,明确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4、平台建设情况。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进行再梳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做到依法依规公开。

5、监督保障情况。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中层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估,及时梳理公开事项,督促各科室按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在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在处理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依申请公开流程不够规范

改进措施:一是明确依申请公开收件部门。针对今年依申请公开出现问题,明确收件科室为局办公室。二是完善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进一步明确依申请公开各科室职责,压实责任,做到环环相扣、无缝衔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根据上级政务公开要点工作要求,对照城市综合执法公开标准目录,及时、准确公开影响市民权利义务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公众关切,以市民最为关心关注的事项为重点,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

  3、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未收到人大政协建议提案,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1月23日

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严格按照“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规范管理、稳步推进”的要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我局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协委员提案办理4条、人大代表建议办理2条,答复率100%。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2020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审查机构,落实审查责任,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

4、平台建设情况。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5、监督保障情况。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未按照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予以督促整改或者通报批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1

11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

+1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51

-123

10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7

3639.1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把握不够精准;二是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公开不够及时。

改进措施:一是健全完善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围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两大重点工作,进一步细化完善各项制度,落实各环节责任,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二是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保密意识能力,努力提升工作人员的综合信息的处置能力,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三是加强日常管理,公开及时高效。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融入日常业务工作,保证政务信息及时、准确、规范的对外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0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现向社会公布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是按照《条例》和《办法》要求,2019年我局严格落实省、市、区关于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思路和要求,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和群众关切的问题,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为例外,按照“分工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较好地完成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围绕提升服务水平持续提高工作效率,当日印发的政府信息三日内通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予以公开,并按照要求及时将公开的政府信息送达档案馆和图书馆,方便群众查阅。

  三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有关规定确保信息公开安全。对本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认真梳理,共编制政府公开信息1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2

527

67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8

增26

124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179.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是受机构职能局限,我局向市民群众公开的政务信息较少。二是对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的研究不够,特别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贯彻需加深。三是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需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时效性需进一步提升。对此,我局将从三方面加以改进。

  (一)持续深化学习,提升业务能力。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务信息公开业务知识。严格按照新条例、新办法要求,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健全完善制度,规范办理流程。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目标,围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两大重点工作,进一步细化完善各项制度,規范办理流程,落实各环节责任,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严格遵守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运作。

  (三)加强日常管理,公开及时高效。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融入日常业务工作,保证政务信息及时、准确、规范的对外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公开、透明、为民、规范的原则,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统一部署推进,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政务公开水平,认真扎实地开展工作,确保公众能够方便快捷地查询相关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2018年以来,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严格按照“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规范管理、稳步推进”的要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健全组织机构。成立由分管局长任组长、组织人事科负责人为副组长、组织人事科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审查机构,落实审查责任,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由组织人事科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日常工作,各科室及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在发文时提出是否公开的意见,所有人员各负其责,责任明确。局属单位分别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落实公开场所、人员和设备,并有专人负责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公开本单位应公开的事项。

  (二)完善公开机制。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涉密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程序、依申请公开的方式方法,有效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规范工作程序。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结合起来,在制作政府信息时,就明确该信息是否应该公开,以及公开的方式等由承办单位先行提出具体意见,经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再报局主要领导审批后发布,实现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的有机结合。

  (四)强化业务培训。2018年,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学习政务公开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1次,强化全体人员的保密意识,切实提高辨析水平,全体人员的保密意识不断加强。目前,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未出现任何违规发布及泄密事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8年,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未收到群众提出热点解读申请。多数涉及城市管理的问题均通过城管服务热线及般阳民声等平台及时答复。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8年,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完成了各项分解任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8年,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5条,通过区政府网站对本部门的政府信息进行了主动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8年,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类项目。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工作,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促进社会稳定的一项政治任务,确保了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全保密。对政府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严格了程序,落实了责任。通过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做到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公开,从源头上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和保密。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自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大对执行保密法律法规、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的检查,有效堵塞了管理漏洞。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机关干部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的自觉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不足之处。有时存在公开内容把握不够精准,公开不够及时等现象。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以后的工作中将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克服困难,努力提高工作质量。

  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针对本度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存在的不足,制定整改措施,争取在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成绩。一是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及时、准确、规整。二是加强人员培训,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政府组织的专业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保密意识能力,努力提升工作人员的综合信息的处置能力,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x

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公开、透明、为民、规范的原则,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统一部署推进,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政务公开水平,认真扎实地开展工作,确保公众能够方便快捷地查询相关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2017年以来,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严格按照“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规范管理、稳步推进”的要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健全组织机构。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审查机构,落实审查责任,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由局政工科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日常工作,各科室及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在发文时提出是否公开的意见,所有人员各负其责,责任明确。局属单位分别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落实公开场所、人员和设备,并有专人负责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公开本单位应公开的事项。

  (二)完善公开机制。近年来,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继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涉密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程序、依申请公开的方式方法,有效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规范工作程序。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结合起来,在制作政府信息时,就明确该信息是否应该公开,以及公开的方式等由承办单位先行提出具体意见,经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再报局主要领导审批后发布,实现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的有机结合。

  (四)强化业务培训。2017年,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2次,强化全体人员的保密意识,切实提高辨析水平,全体人员的保密意识不断加强。目前,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未出现任何违规发布及泄密事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7年,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未收到群众提出热点解读申请。多数涉及城市管理的问题均通过报刊、网络以及城管服务热线、单位网站及般阳民声等平台及时答复。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截至2017年底,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设立新闻发言人1名。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7年,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1条。通过报刊、网络、公开栏、党务公开办公室等多种形式,对本部门的政府信息进行了主动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7年,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类项目。

  (六)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7年,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工作,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促进社会稳定的一项政治任务,确保了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全保密。对政府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严格了程序,落实了责任。通过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做到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公开,从源头上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和保密。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自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大对执行保密法律法规、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的检查,有效堵塞了管理漏洞。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机关干部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的自觉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需要所有可能涉及人员都有强烈的保密意识,共同维护。目前,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还有待于加强。

  今后,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建设,加强保密教育,细化分工,明确责任,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

 

                                           

                                                                           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8年3月14日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淄川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区城管和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区城管执法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公开、透明、为民、规范的原则,我局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统一部署推进,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政务公开水平,认真扎实地开展工作,确保公众能够方便快捷地查询相关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2016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规范管理、稳步推进”的要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健全组织机构。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审查机构,落实审查责任,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由局政工科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日常工作,各科室及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在发文时提出是否公开的意见,所有人员各负其责,责任明确。局属单位分别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落实公开场所、人员和设备,并有专人负责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公开本单位应公开的事项。
  (二)完善公开机制。近年来,我局相继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涉密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程序、依申请公开的方式方法,有效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规范工作程序。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结合起来,在制作政府信息时,就明确该信息是否应该公开,以及公开的方式等由承办单位先行提出具体意见,经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再报局主要领导审批后发布,实现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的有机结合。
  (四)强化业务培训。2016年,我局3次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强化全体人员的保密意识,切实提高辨析水平,全体人员的保密意识不断加强。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未出现任何违规发布及泄密事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群众提出热点解读申请。多数涉及城市管理的问题均通过报刊、网络以及城管服务热线、单位网站及般阳民声等平台及时答复。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截至2016年底,我局设立新闻发言人1名。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6条。我们报刊、网络、公开栏、党务公开办公室等多种形式,对本部门的政府信息进行了主动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类项目。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收到行政诉讼6起,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6起。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工作,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促进社会稳定的一项政治任务,确保了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全保密。对政府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严格了程序,落实了责任。通过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做到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公开,从源头上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和保密。我局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自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大对执行保密法律法规、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的检查,有效堵塞了管理漏洞。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机关干部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的自觉性。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需要所有可能涉及人员都有强烈的保密意识,共同维护。目前,我局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还有待于加强。
  今后,我局将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建设,加强保密教育,细化分工,明确责任,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

 

                                                              淄川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2017年3月20日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淄川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1-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区城管和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区城管执法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公开、透明、为民、规范的原则,我局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统一部署推进,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政务公开水平,认真扎实地开展工作,确保公众能够方便快捷地查询相关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2015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规范管理、稳步推进”的要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健全组织机构。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审查机构,落实审查责任,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由局政工科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日常工作,各科室及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在发文时提出是否公开的意见,所有人员各负其责,责任明确。局属单位分别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落实公开场所、人员和设备,并有专人负责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公开本单位应公开的事项。
  (二)完善公开机制。近年来,我局相继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涉密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程序、依申请公开的方式方法,保密工作要求。对不按照《条例》以及本单位规定公开政府信息的行为强化问责,有效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规范工作程序。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结合起来,在制作政府信息时,就明确该信息是否应该公开,以及公开的方式等由承办单位先行提出具体意见,经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再报局主要领导审批后发布,实现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的有机结合。
  (四)强化业务培训。2015年,我局2次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强化全体人员的保密意识,切实提高辨析水平,全体人员的保密意识不断加强。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未出现任何违规发布及泄密事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5年,我局未收到群众提出热点解读申请,单独举办露天烧烤整治新闻发布会1次。部分内容由部分领导班子成员通过政风行风热线进行集中解答,多数涉及城管的问题均通过报刊、网络以及城管服务热线、单位网站及般阳民声等平台及时答复。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5年底,我局按照区里部署要求,选派了新闻发言人。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1条。我们报刊、网络、公开栏、党务公开办公室等多种形式,对本部门的政府信息进行了主动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5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类项目。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5年,我局收到行政复议1起,之后复议人主动撤销复议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工作,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促进社会稳定的一项政治任务,确保了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全保密。对政府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严格了程序,落实了责任。通过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做到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公开,从源头上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和保密。我局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自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大对执行保密法律法规、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的检查,有效堵塞了管理漏洞。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机关干部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的自觉性。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需要所有可能涉及人员都有强烈的保密意识,共同维护。目前,我局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还有待于加强。
  今后,我局将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建设,加强保密教育,细化分工,明确责任,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
    
    
    
    
                              淄川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2016年1月28日


附件: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淄川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3-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区城管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区城管执法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公开、透明、为民、规范的原则,我局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统一部署推进,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政务公开水平,认真扎实地开展工作,确保公众能够方便快捷地查询相关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2014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规范管理、稳步推进”的要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健全组织机构。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审查机构,落实审查责任,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由局政工科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日常工作,各科室及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在发文时提出是否公开的意见,所有人员各负其责,责任明确。局属单位分别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落实公开场所、人员和设备,并有专人负责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公开本单位应公开的事项。

    (二)完善公开机制。近年来,我局相继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涉密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程序、依申请公开的方式方法,保密工作要求。对不按照《条例》以及本单位规定公开政府信息的行为强化问责,有效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规范工作程序。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结合起来,在制作政府信息时,就明确该信息是否应该公开,以及公开的方式等由承办单位先行提出具体意见,经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再报局主要领导审批后发布,实现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的有机结合。

    (四)强化业务培训。2014年,我局2次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强化全体人员的保密意识。2次专门组织涉密计算机使用人员讨论学习保密业务知识,切实提高辨析水平,全体人员的保密意识不断加强。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未出现任何违规发布及泄密事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4年,我局未收到群众提出热点解读申请,未单独举办新闻发布会和在政府网站进行在线访谈活动。部分内容由部分领导班子成员通过政风行风热线进行集中解答,多数涉及城管的问题均通过报刊、网络以及城管服务热线及般阳民声等平台及时答复。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4年底,我局按照区里部署要求,选派了新闻发言人。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43条。我们通过报刊、网络、公开栏、党务公开办公室等多种形式,对本部门的政府信息进行了主动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4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信函),已及时通过信函予以答复。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类项目。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4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工作,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促进社会稳定的一项政治任务,确保了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全保密。对政府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严格了程序,落实了责任。通过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做到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公开,从源头上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和保密。我局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自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大对执行保密法律法规、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的检查,有效堵塞了管理漏洞。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机关干部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的自觉性。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需要所有可能涉及人员都有强烈的保密意识,共同维护。目前,我局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还有待于加强。

      今后,我局将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建设,加强保密教育,细化分工,明确责任,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



淄川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1-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淄川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淄川区城市管理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2013年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把它作为提升部门形象、增强工作透明度、密切党与政府和人民群众联系的一项基础工作,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局主要负责人经常性的听取汇报,部署具体工作;局分管领导经常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运转机制顺畅,公开工作机构健全,我局由政工科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落实,自上而下形成了级级有人抓、层层有人管的工作网络,为顺利推进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措施实在具体,我局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同时向社会公布了市民投诉电话,方便群众咨询和投诉,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反馈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36条。我们报刊、网络、公开栏、党务公开办公室等多种形式,对本部门的政府信息进行了主动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局无收费类项目。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工作,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促进社会稳定的一项政治任务,确保了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全保密。对政府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严格了程序,落实了责任。对本单位制发的文件,实行由科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签发的保密审核机制,通过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做到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公开,从源头上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和保密。我局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自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大对执行保密法律法规、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的检查,有效堵塞了管理漏洞。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机关干部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的自觉性。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教育培训力度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需进一步完善。对此,我局认真查找可能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和业务水平;健全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安全;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四日

淄川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1-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淄川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淄川区城市管理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2012年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十分重视,将其作为提升本部门形象、增强工作透明度、密切党与政府和人民群众联系的一项基础工作,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局主要负责人经常性的听取汇报,部署具体工作;局分管领导经常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运转机制顺畅,公开工作机构健全,我局由政工科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落实,自上而下形成了级级有人抓、层层有人管的工作网络,为顺利推进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措施实在具体,我局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同时向社会公布了市民投诉电话,方便群众咨询和投诉,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反馈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8条,包括政策法规类信息、业务类、机构设置类等信息。我们通过报刊、网络、公开栏、党务公开办公室等多种形式,对本部门的政府信息进行了主动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我局无收费类项目。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工作,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促进社会稳定的一项政治任务,确保了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全保密。对政府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严格了程序,落实了责任。对本单位制发的文件,实行由科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签发的保密审核机制,通过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做到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公开,从源头上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和保密。我局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自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大对执行保密法律法规、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的检查,有效堵塞了管理漏洞。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机关干部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的自觉性。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教育培训力度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需进一步完善。对此,我局认真查找可能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和业务水平;健全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安全;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日

淄川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03-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淄川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淄川区城市管理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2011年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十分重视,把它作为提升本部门形象、增强工作透明度、密切党与政府和人民群众联系的一项基础工作,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局主要负责人经常性的听取汇报,部署具体工作;局分管领导经常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运转机制顺畅,公开工作机构健全,我局由政工科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落实,自上而下形成了级级有人抓、层层有人管的工作网络,为顺利推进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措施实在具体,我局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同时向社会公布了市民投诉电话,方便群众咨询和投诉,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反馈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35条,包括政策法规类信息、业务类、机构设置类等信息。我们报刊、网络、公开栏、党务公开办公室等多种形式,对本部门的政府信息进行了主动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我局无收费类项目。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工作,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促进社会稳定的一项政治任务,确保了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全保密。对政府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严格了程序,落实了责任。对本单位制发的文件,实行由科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签发的保密审核机制,通过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做到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公开,从源头上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和保密。我局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自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大对执行保密法律法规、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的检查,有效堵塞了管理漏洞。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机关干部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的自觉性。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教育培训力度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需进一步完善。对此,我局认真查找可能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和业务水平;健全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安全;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淄川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1-03-19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局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0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推动《条例》实施,按照年初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的安排部署,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小组进一步细化职责,明确任务,推进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学习培训
  运用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全局上下认真组织学习《条例》的有关内容和意义,做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为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促进了文明执法、依法治城工作开展,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保证了城管执法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三、修订完善政府公开信息
  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结合我局实际,修订完善了《淄川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进一步明确了《目录》中关于我局的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等。《指南》和《目录》修订完善后,使社会对我区城管执法工作有了更加全方位的了解认识,为今后更好地维护自身涉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权益,监督部门履行政府职能提供了基础。
  四、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按照《条例》要求,对于需已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严格按照程序提供有关信息,对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耐心细致地解释说明,做到了工作热情、服务周到,积极主动地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无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在认真做好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细化完善。二是宣传面还不够广,力度不够大。
  2011年,我们将积极按照上级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充实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规范、全面、详实、准确。二是加大城管执法工作宣传力度,使人民群众更加了解城管执法工作的职能作用,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形成全社会关心城市环境、支持城管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淄川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0-03-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局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09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推动《条例》实施,按照年初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的安排部署,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小组进一步细化职责,明确任务,推进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学习培训
  运用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全局上下认真组织学习《条例》的有关内容和意义,做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为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促进了文明执法、依法治城工作开展,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保证了城管执法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三、修订完善政府公开信息
  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结合我局实际,修订完善了《淄川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由于办公地址的迁移,修订了《指南》中关于我局政府信息的公开地点、投诉电话等;进一步明确了《目录》中关于我局的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等。《指南》和《目录》修订完善后,使社会对我区城管执法工作有了更加全方位的了解认识,为今后更好地维护自身涉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权益,监督部门履行政府职能提供了基础。
  四、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按照《条例》要求,对于需已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严格按照程序提供有关信息,对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耐心细致地解释说明,做到了工作热情、服务周到,积极主动地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无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在认真做好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细化完善。二是宣传面还不够广,力度不够大。
  2010年,我们将积极按照上级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充实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规范、全面、详实、准确。二是加大城管执法工作宣传力度,使人民群众更加了解城管执法工作的职能作用,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形成全社会关心城市环境、支持城管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五日

淄川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09-02-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局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08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立领导和工作机构
  《条例》颁布后,我局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部署,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成立了专门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小组,细化职责,明确任务,统筹协调编制城管执法工作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全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二、开展《条例》学习和培训
  运用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全局上下 认真学习领会了《条例》的内容和意义,达到了城管执法工作实践与《条例》规定的融会贯通,为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促进了文明执法、依法治城工作开展,实现了各项城管工程实施的公开、公正、公平,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推进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
  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结合我局实际,详细编制完成了《淄川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其中,《指南》中对我局政务信息的公开地点、公开方式、公开内容、获取方式、获取方法、工作机构以及投诉电话等作出了详细介绍;《目录》中对我局的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等作出了明确阐述。《指南》和《目录》经审核公开后,使社会对我区城管执法工作有了全方位的了解认识,为今后更好地维护自身涉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权益,监督部门履行政府职能提供了基础。
  四、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认真传达了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条例》施行的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制定完善政务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并在淄川区行政服务中心城管执法局窗口设立依申请公开受理点,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务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五、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
  公开两部投诉电话,推行网上投诉,开通淄川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部门网站,其中包括机构概况、政务公开、执法动态、队伍建设、法律法规、市民投诉等栏目,初步形成目录规范,结构合理,层次清晰,覆盖面广,查阅方便的城管执法政务信息公开网站体系。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细化完善。二是宣传面还不够广,力度不够大。
  2009年,我们将按照区政府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充实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面面俱到,详实精确。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不仅要将城管执法工作向社会公开,更要把城管执法工作大范围、深层次地宣传推广出去,使人民群众更加了解城管执法工作的职能作用,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弘扬爱护城市环境,维护公共秩序的优良品德,坚决抵制破坏城市环境,损害公众利益的不法行为,与全区人民一道共同建设市容环境优美、和谐、有序的城市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