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标题: 淄博市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7445366172/2025-5502748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21 发布机构: 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淄博市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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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地址:淄博市淄川区鲁泰文化路512号;邮编:255100;电话:0533-2705760;电子邮箱:zcq-zhxzzf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服务群众、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参照《2024年淄川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积极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合规、高效进行,为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和城市管理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主动公开方面。我局坚决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全面地公开有关全域公园城市建设、城乡环卫一体化、物业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各类政府信息。本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73条,包括《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执行情况、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等。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2件,涵盖了物业管理、环境卫生、小区车辆治理等多个方面。所有申请均按照规定程序及时进行了答复,并保证了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信息管理的操作流程,保障信息内容真实、及时地向社会公开。同时,我局严格遵循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和安全管理规定,特别在涉及公共安全、个人隐私和国家机密等敏感信息时,严格把关。

(四)平台建设方面。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和便捷性,我局加大了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力度,优化了原有的信息发布渠道。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推动了政府信息的传播效率和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方面。我局定期检查、维护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全年多次参加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组织的专题培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与能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改进,增强公众信任感,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2

0

0

0

0

0

3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4

0

0

0

0

0

2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2

0

0

0

0

0

3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2

0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2024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 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全面性有待提升。在一些事项的公开过程中,信息更新速度慢,个别内容的公开时效性不足,未能在第一时间回应公众关注。例如,部分政策解读、整改措施、执法情况没有做到实时更新,导致信息公开存在滞后。

2. 部分信息公开内容群众不易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些信息的表述较为简单,缺乏详细的执行细节;有些信息表述过于专业,难以理解其深刻内涵

(二)改进情况

1. 增强信息发布的实时性,完善工作流程,保证关键节点信息能够及时进行公开加强对重大事项的专门处理,快速响应突发事件公众关切,同时,建立定期审查和跟踪机制,有效落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信息维护》,做好各项公开内容的持续更新

2. 针对重要政策、执行措施,增加详细的解读与分析,提高信息的透明度。今年以来,重点解读《淄川区城市防汛应急预案》和《淄川区扫雪除冰应急预案》确保普通群众能够快速、清晰地理解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用情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等相关规定,我局在2024年度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用。

(二)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我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16件。其中包括1件人大代表建议和15件政协委员提案,均按规定时限和要求进行了办结。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举措。为了更好地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的参与感,我局持续开展了“局长进社区暨物业服务开放日”活动、与第一书记挂包村开展“联学共建”定期走访群众等工作,通过直接面对面与群众交流,拉近了政府与公众的距离,不仅让人们更清楚地了解政府工作,还积极听取了群众意见和建议,促进了政府与民众的深度互动,实现城市管理共治共建。

(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我局严格执行《2024年淄川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将具体任务细化并精准分配至各相关科室,并通过定期督导和检查,确保任务按时、高质量完成。通过这一系列举措,有效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高效落实了全年政务公开目标。

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