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淄川区人民政府支持全区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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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商务局

关于对《淄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淄川区人民政府支持全区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促进我区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起草了《淄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和《淄川区人民政府支持全区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27日。

   smbywk@163.com

: 邢翠翠

联系电话: 0533-2921671

通信地址:淄川区淄城东路572号

 

支持全区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征求意见稿)

 

近年来我区不断普及深化电子商务应用,电子商务发展环境逐步得到优化,在工业、农业、商贸流通等各个领域的应用不断得到拓展,成为促消费、拉内需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发挥电子商务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推动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措施:

一、支持电子商务园区发展

1经区政府(或商务主管部门)认可的电子商务园区,自运营之日起,给予运营企业前3年地方财政贡献等额扶持,后两年减半扶持。

2.对规范运营1年以上且入驻每个电子商务企业年网络销售额100万元以的园区:达到30及以上的给予运营企业30万元奖励;达到20-30,给予运营企业20万元奖励;达到10-20,给予运营企业10万元奖励

二、支持网络零售企业做大做强

3对区内年网络零售额前10名且增幅20%以上的企业给予奖励,前两名每个企业奖励5万元,第三至五名每个企业奖励3万元,第六至十名每个企业奖励2万元。对当年新注册企业,网络零售额达到统计部门统计体系限上标准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三、支持直播电商发展

4对使用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且自建5个(含)以上实体直播间,年带货量1亿元以上的直播电商主体,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粉丝量达100万,且年带货量1000元以上的直播网红,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

5对企业采用播方式销售自有品牌产品、直播销售额10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5万元奖励

6对首次领取营业执照的小微创业主体在经区政府(或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认可的电子商务园区入驻,并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第1年给予场地租金不高于每平方米100元补助(每户补助面积最高不超过200平方米),第2年给予场地租金每平方米不高于50元补助(每户补助面积最高不超过200平方米),享受补贴的用房不得对外出租或改变用途,违反规定出租、转租或改变办公用房用途的,应退还补助;同时年直播销售额5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5000元创业补贴。

四、引导企业开展线上业务

7对传统线下企业开展电商业务的第一次年内线上销售额达100万元(含)的,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第一次年内跨境电商线上销售额达50万美元(含)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支持农副产品上行

8.对在网上开展本区农副产品销售的企业,年网络销售额200万元(含)以上的奖励3万元,年网络销售额500万元(含)以上的奖励7万元,年网络销售额1000万元(含)以上的奖励10万元

9.对企业挖掘培育本区域特色农产品,单款产品年网络销售额5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企业每款产品3万元奖励

六、支持跨境电商发展

10.跨境电商企业年交易额首次达到200万美元的给予10万元奖励交易额首次达到500万美元的给予20万元奖励。(交易额以海关认定数据为准。)

11对于传统外贸企业新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实现进出口额达到200万美元(含)以上,所产生的报关服务费用,给予不超过5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

12.跨境电商孵化机构培育跨境电商出口额10万美元(含)以上企业达到5家、10家、20家的,分别给予孵化机构2万元、5万元、10万元奖励。

七、支持电子商务人才培训

13.鼓励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电商培训,经区政府(或商务部门)认可,按照培训每人每天50元的标准对承办机构给予补贴,每个培训机构每年最高不超过5万元。

鼓励支持重大电商项目建设

14对投资新建、改扩建的电子商务园区,新建占地30亩(含)以上,投资强度达5000万(含)的;改扩建面积达4000(含)平方米以上,按照“一企一策”实行“一事一议”政策支持

15对招引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及相关企业,在我区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对市场带动作用明显、商业模式新、技术含量高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等重大电子商务项目,按照“一企一策”实行“一事一议”政策支持

九、附则

措施支持对象为登记注册在淄川区的企业,所指的网络零售额纳统,指的是纳入第三方大数据公司的网络零售额数据统计。

措施区商务局负责解释,有效期为2023    日至      日。文件条款之间以及与其他文件不一致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所涉及资金由区财政负责,实施期内如遇上级政策调整,将依据新政策做出相应调整

解读《淄川区人民政府支持全区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淄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优化全区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推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全方位提升电子商务市场主体竞争层次,推动电子商务进入新一轮高速发展阶段。根据省、市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发展目标

深入推进电子商务在社会经济各领域的普及应用,全面推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促进网络消费提质增效,到2025年,实现年度网络零售额50亿元以上;引导电商集聚发展,培育电子商务集聚区3个,电子商务产业园2个,直播电商基地1家;培育电子商务龙头企业,交易额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3家,3000万元以上的企业8家;完善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年培育电商人才3000余人次。

二、培育电子商务主体

(一)培育电子商务平台。一是扶持本地电商平台发展,依托本地产业集群优势,培育发展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发挥新星龙头企业的聚合作用,打造辐射全国的家电、酒水网;利用齐鲁云商现有资源优势,扩大规模和影响力,争创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支持鲁泰在线、海汇商城在现有基础上做大做强。二是加强与第三方平台合作,借助第三方平台线上运营体系和成熟的模式扩大销售渠道。利用京东淄博特产馆发展本地特色产品;支持毛豆科技建设“名优特”线下体验中心,支持西河好品电商科技有限公司专注突破“电子商务+乡村振兴”,促进本地名优特产品推广。(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各有关镇办)

(二)打造电子商务集聚区依托服装城市场优势推进服装城综合提升改造进程,拉长服装产业链条,打造服装电商集聚区。依托1954陶瓷文创园、汉青国瓷文化产业园、领尚琉璃文化创意园等现有产业基础及有利条件,打造陶瓷、琉璃电商集聚区。依托龙泉富硒农产品西河煎饼和艾草系列产品、七河生物、川鹰酿造有地域优势的农产品重点推广,打造特色农产品电商集聚区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文旅局、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镇办)

(三)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园区。一是规划建设综合电子商务园区。服装城及周边规划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园,引进优质的电商服务企业,打造集公共服务中心、共享直播间、电商孵化中心、仓储物流于一体的现代化电子商务园区,引导服装城业户入驻,加快服装城转型升级。二是规划建设新星电商产业园充分发挥新星电商的龙头带动作用,在山东日日顺新星物流创新产业园三期项目规划建设集仓储、物流、办公于一体的电商产业园。(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规划办、各有关镇办)

(四)建设直播电商基地。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直播电商基地建设。支持电商园区、文创园区、产业园区加强内容制作、视频技术、直播场景等“一站式”直播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直播电商多渠道网络服务商(MCN机构)和直播电商团队招引力度,集聚一批直播机构、供应链企业及直播达人,打造直播电商发展良好生态。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发改局、区投促中心、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规划办、各有关镇办

三、深化电子商务应用

(五)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依托农业产业优势,推进规模化生产和品牌化营销,加强宣传推介,对西河煎饼、蓼坞小米、张庄香椿等名优特色产品,进行整体品牌包装和营销推广,提高消费者认知度。支持川鹰打造线上特色农业产品交易平台,鼓励特色农产品加工业企业成立电商营销中心,引导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电子商务,实现电商富农。引导镇办积极打造电商村、电商镇。(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各有关镇办)

(六)推动工业企业深化电子商务应用。支持工业企业利用电子商务促进采购、产品分销和售后服务水平提升,鼓励大中型工业企业建立具有行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电商平台,带动行业电子商务发展,鼓励中小企业依托第三方电商平台或与本地电子商务企业合作开展网络销售。支持吉利、鲁泰、鲁维、东泽苑等有影响力的行业龙头企业,发挥企业优势,利用电子商务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联动,引导同行企业抱团取暖,提升整体竞争能力。(责任单位:区工局、区商务局、各有关镇办)

(七)推进商贸流通业电子商务应用。鼓励大型商场、超市、专业市场开展电子商务,实现实体店和网店的有机融合。鼓励传统商贸企业建立电子商务网站,利用京东、淘宝、抖音等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设旗舰店、专卖店,积极开拓网络营销渠道。扶持培育新星网上商城鲁泰在线等线上交易与线下本地化服务相结合的网络零售平台建设,加速直播电商与服装城、建材城等的融合,推动直播电商赋能传统批发市场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供销社、各有关镇办)

(八)推动旅游业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围绕潭溪山、齐山等各类文化旅游资源,大力发展地方性旅游电子商务。鼓励旅游服务提供商与美团、抖音、携程等电商平台合作,开发和创新在线旅游产品,丰富旅游服务内容,提供更多特色鲜明的服务项目。加强文旅产品推广,加大“山东手造”、非遗等产品与旅游资源的融合力度,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打造网销旅游产品。(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商务局、各有关镇办)

(九)积极培育本土跨境电商平台。探索利用齐鲁云商、鲁泰在线,毛豆科技等优势电商平台或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支持传统外贸企业跨境电商平台建设、跨境物流发展和海外仓建设等;支持中小外贸企业进一步开拓市场,帮助出口企业对接更多海外买家。(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各有关镇办)

四、完善电子商务支撑

(十)加快现代物流体系建设。支持建设产业配套、功能完善、管理有序的快递物流产业园,鼓励和引导快递企业入驻,加快整合顺丰、京东、申通、中通、韵达等第三方快递物流资源。深入推进“快递下乡”,加快快递在农村的网络布局,打通快递进村“最后一公里”,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渠道。加快推进山东高速淄川区冷链仓储物流基地、通达利淄川服装电商产业园智慧物流基地等项目落地。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交通运输局、区邮政管理局、区商务局、各有关镇办)

(十一)完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培育与引进相结合,构建完整的电子商务服务业链条,完善电子商务配套环境。支持毛豆科技等本地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发展,充分发挥其在平台运营、软件开发、人才培训等电子商务服务方面的特长。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电子商务服务商,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网点建设、营销推广等服务。(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投促中心、各有关镇办)

(十二)构建电子商务人才培训体系。整合团区委、妇联、人社等政府部门资源,依托现有培训机构构建由政府、培训机构、电子商务企业为主体的电子商务人才培训体系,有针对性地开展电商培训和孵化。加强职业院校与电商企业的合作,探索校企合作共育电商人才。同时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对急需的电商高端人才,特别是直播电商人才,建立绿色通道,吸引电商人才到本地发展。(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委组织部、团区委、区妇联、区人社局、教体局、区投促中心、各有关镇办)

五、强化电子商务保障措施

(十三)建立健全协调保障机制。成立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电子商务发展,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重要问题。区商务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负责全区电子商务发展协调推进相关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形成工作合力,促进电子商务快速、有序、健康发展。责任单位:淄川区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十四)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出台关于支持全区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支持电商园区、直播电商、电商培训、跨境电商发展支持电子商务企业申报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支持电子商务企业申报国家、省、市电子商务扶持项目,争取上级扶持政策。依托省级、市级现有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建立与电子商务发展相适应的信用评级、业务审批、风险控制等机制,提高金融与电子商务发展的融合度。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十五)加强电子商务产业招商。加大电商招商引资工作力度,通过各种形式对外宣传推介,组织开展高层次招商活动。通过政策引导和支持,吸引一批国内外优秀第三方电商企业参与我区电子商务平台和园区建设。积极引进知名电子商务企业设立独立法人企业或分支机构。招引一批腰部网红、腰部直播电商机构、MCN机构在我区集聚发展,带动壮大直播电商市场主体。责任单位:区投促中心、区商务局、各有关镇办

(十六)加强督查考核。加强对各镇办在落实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工作任务、重点措施等方面的专项督查考核,及时通报情况,总结经验,推广先进典型,推进全区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考核办法另行制定。(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各有关镇办 

本意见自2023年  月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解读《淄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近年来我区不断普及深化电子商务应用,电子商务发展环境逐步得到优化,在工业、农业、商贸流通等各个领域的应用不断得到拓展,成为促消费、拉内需的重要途径。为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优化全区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推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全方位提升电子商务市场主体竞争层次,推动电子商务进入新一轮高速发展阶段。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起草了《淄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和《淄川区人民政府支持全区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淄川区商务

关于对《淄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淄川区人民政府支持全区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公众参与报告

 

现将区商务局《淄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淄川区人民政府支持全区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基本情况

淄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淄川区人民政府支持全区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221212—20221227日在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公众参与意见征集,明确了意见反馈渠道。

二、意见建议反馈及采纳情况

截止20221227日,未收到公众参与意见和建议。

 

 

 

淄川区商务

2022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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