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区政府召开2026年第1次常务会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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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2004216167U/2026-5586886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1-24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人民政府 |
【会议时间】
2026年1月23日
【会议议题】
区委副书记、区长冯炳涛主持召开区政府2026年度第1次常务会议。会议听取了关于《2026年区政府工作报告(审议稿)》起草情况的汇报,关于《淄川区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计划(草案)的报告》起草情况的汇报,关于《淄川区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起草情况的汇报。
【会议内容】
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区政府办公室关于《2026年区政府工作报告(审议稿)》起草情况的汇报。
会议认为:政府向人代会报告工作,是一项法定的重要职责,也是政府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形式。会议确定:区政府办公室要根据此次会议讨论结果,认真梳理总结,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建议,继续进行修改完善。另外,鉴于《政府工作报告》还处于修改阶段,要注意对相关提法、数据做好保密。
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区发改局关于《淄川区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计划(草案)的报告》起草情况的汇报。
会议认为:2025年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平稳、稳中有进,成绩的取得实属不易。会议确定:一是区发改局要做好与《政府工作报告》的衔接,确保报告中的表述、数据一致。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深刻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制约,准确把握当前经济形势,特别是支撑实现2026年目标任务的关键举措,要确保路径可执行、目标可实现。二是各相关部门要靠上研究上级政策,加强对上争取,争取更多资金、政策落地淄川。
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区财政局关于《淄川区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起草情况的汇报。
会议认为:总的来看,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 2026年预算草案中财政政策目标措施合理可行。会议确定:一是对于2026年度预算资金来源,区财政局要牵好头、抓好总,联系好税务、自然资源等部门,履行好组织收入工作的各项职责。二是区财政局要发挥承接作用,认真领会上级工作精神,落实好省级层面关于财政科学管理和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的要求,特别是在保障“三保”底线、债务还本付息等工作上“挑大梁”。三是区财政局要督促各部门单位进一步落实支出政策优化主体责任,对财政资金安排的项目进行精细化管理。要时刻绷紧“预算绩效管理”这根弦,持续节约、优化、提升财政资源使用效率,切实把“花钱有效”的要求落在实处。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列席人员:区政府法律顾问高晓
列席人员意见发表、采纳情况:未提出不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