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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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淄川区迎峰度冬有序用电方案》的通知

川发改字〔2023〕139号

 

各镇、街道、开发区、供电中心、有关企业:

为做好电力需求侧管理,确保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根据市发改委《关于印发2023年淄博市迎峰度冬有序用电方案的通知》(淄发改能源〔2023〕22号)要求,对区供电中心拟提管理方案及用户清单进行研究,原则同意供电中心意见,现将《2023年淄川区迎峰度冬有序用电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参照执行。

附件:2023年淄川区迎峰度冬有序用电方案

 

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8日

 

2023年淄川区迎峰度冬有序用电方案

 

今年以来,淄川区用电需求平稳增长。综合考虑用电需求和电力供应能力,预计今年迎峰度冬期间电力供需基本平衡,若遇极端天气、晚高峰可能出现时段性供应缺口。在需求响应能力不能覆盖电力缺口的情况下,为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保障社会良好用电秩序,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市发改委有关规定,结合淄川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原则

深入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电力供应保障工作的部署要求,综合考虑地区发展需求、用电特点、装机结构等因素,按照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的顺序安排电力平衡,科学组织实施有序用电,切实保障居民生活、公共服务和重要用户电力可靠供应。

(一)坚持超前谋划。加强电力运行监测,超前分析研判迎峰度冬电力供需形势,提前制定有序用电措施,针对性开展方案演练,扎实做好有序用电各项准备工作。

(二)坚持精细管理。严格保障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用电,优先保障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企业用电。确保安全前提下,重点限制淘汰类、限制类、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等企业用电。

(三)坚持节控并举。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同步推进节约用电与有序用电,积极采用节电措施减少高峰需求,深化新型负荷管理系统建设应用,保障电网稳定运行。不得以国家和地方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名义对用能企业、单位等实施无差别的有序用电。

(四)坚持灵活高效。综合预判缺口规模、发生时段、持续时间等情况,及时发布电力供需预警信息,灵活采取针对性措施,最大限度减小有序用电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二、指标落实

(一)科学排序。优先压限水泥、石灰、陶瓷、铸造等“两高”行业用户;其次为景观照明、亮化工程、其他工业用户;最后为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用户。其中用户的非民生空调负荷优先压限。农业生产、能源供应、重要民生、国家重点工程、军工企业,及关系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用户不参与有序用电,可自愿参与电力市场化需求响应。同等条件下,主动参与需求响应的用户,在启动错避峰方案时,排在同等级未参加需求响应用户之后。

(二)等级划分。有序用电方案分为错避峰方案和轮停方案,当出现短期性、间断时段电力缺口时,启动错避峰方案,错避峰方案划分为6个等级。当出现长期性(不低于一周)、全时段电力缺口时,启用用户轮停方案,轮停方案按照供电缺口分为3级,相关企业在轮停期间仅保留保安负荷,一周内不再同时安排参与错避峰。

(三)方案落实。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区供电中心编制淄川区错避峰和轮停有序用电方案,综合考虑行业排序、能耗水平、亩产效益等因素,将指标细化落实到具体电力用户。

三、组织实施

(一)启动方案。市发展改革委、国网淄博供电公司发布电力缺口预警后,区供电中心立即启动相关准备措施,接到市发展改革委有序用电启动通知后,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区供电中心按照要求执行。

(二)执行落实。有序用电启动后,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供电中心立即告知相关电力用户。相应用户接到指令后要按相关要求严格执行,确保有序用电措施落实到位。

(三)统计汇总。执行结束后,区供电中心汇总淄川区受影响的用户数、用电负荷、用电量等情况,于2小时内报国网淄博供电公司。

四、有关要求

(一)提升负荷管控能力。区供电中心深入推进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确保接入负荷在迎峰度冬前达到有关要求。对有序用电执行不到位的,可依托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刚性执行。鼓励大型综合体、写字楼、商场等使用空调设备的重点用户,采取负荷柔性管理、调整开放时间等方式参与有序用电。鼓励和引导电力用户将检修计划安排至迎峰度冬电力供应紧张时期。支持售电公司、电能服务机构提升服务能力,为用户提供多样化的电能管理服务。

(二)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区供电中心要完善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针对性组织开展实战演练。

(三)强化运行督导检查。区供电中心要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测统计,逐级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有序用电措施执行到位。区发展和改革局进行督导检查,对因执行有序用电指令不力造成重大影响的,进行调查、约谈、通报,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电话、网络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有序用电政策宣传和解读,及时将电力供需形势和有序用电目的、意义及措施向社会各界宣传解释到位,认真听取、及时反馈、妥善解决社会公众和企业用户反映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营造理解、支持有序用电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开展节约用电宣传,在电力供应紧张时段,督促国有单位带头做好空调、电梯等可调节负荷用电设备节电管理,加强功能照明运行过程节能管理,推动全社会强化节电意识,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附件:1.淄川区错避峰有序用电用户清单.doc

          2.淄川区用户轮停有序用电用户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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