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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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智能化技术改造优秀案例和技术改造示范项目的通知

 川工信发〔20241号

 

各镇、街道、开发区:

根据淄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川厚植本土企业优势十条政策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智能化技术改造优秀案例和技术改造示范项目评选,拟评选10个智能化技术改造优秀案例和10个技术改造示范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符合《关于印发淄川厚植本土企业优势十条政策的通知》要求的申报范围。淄川区2023年在建或已完工的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已纳入统计部门固定资产投资技改项目库,并取得了相应的技改效果。优先支持新装备、新医药、新材料、新基建“四新”产业和建材建陶建筑、纺织服装产业两大优势产业技术改造项目(资源型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除外)。往年成功申报该政策的项目不再支持申报,单个项目不能重复申报智能化技改案例和技术改造示范项目,每家企业申报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个。

二、支持方式

入选10个智能化技术改造优秀案例和10个技术改造示范项目,分别奖励30万元和15万元。

三、申报条件

申报区智能化技术改造优秀案例和技术改造示范项目的企业须均满足以下条件:

1. 淄川区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2. 项目已纳入统计部门2023年度技改投资项目库。

3. 项目已取得了备案或核准文件。

4. 项目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相关要求。

5.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项目承担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信用中国(山东)查询为准。

(一)智能化技术改造优秀案例

1. 属于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企业通过智能化技术改造取得了显著效益,具有行业推广价值,重点包括对设备、生产线、车间、工厂进行智能化、数字化、信息化、自动化改造等智能化技术改造优秀案例。

2. 项目年度实际投资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以统计口径认定为准),并产生明显经济效益。

(二)技术改造示范项目

1. 技术改造项目具有示范作用。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在优化提升技术工艺、优化拓展产品体系、优化提高产品质量、优化完善产业链条、优化提升经济效益“五个优化”方面效果显著,具有较强的示范推广价值。

2. 项目年度实际投资原则上不低于500万元(以统计口径认定为准),产生明显经济效益。

四、申报材料及申报程序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项目实施单位需按照通知要求编制提报申报材料,所在镇(街道、开发区)进行初审,并对初审结果负责,初审合格后项目所在镇(街道、开发区)将行文连同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并报送至区工信局项目办(含附件1),同时报送申报材料PDF电子版。区工信局根据有关标准对上报材料进行评审。

申报截止日期2024年1月17日。

联系人:马佐 叶思思

电话:5181209  邮箱:xmb5181209@zb.shandong.cn 

 

附件:1、2023年度淄川区智能化技术改造优秀案例和技术改造示范项目汇总表.xls

          2、2023年度淄川区智能化技术改造优秀案例和技术改造示范项目申报材料.doc

          3、2023年度淄川区智能化技术改造优秀案例和技术改造示范项目申报材料清单.doc

          4、2023年度淄川区智能化技术改造优秀案例和技术改造示范项目申报承诺书.doc

 

  淄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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