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淄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4-03-19

《淄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需要获得本机关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淄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行政文件;政策解读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重大决策的意见征集、结果反馈、执行效果评估情况;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要部署执行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政策、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社会救助信息等。

5、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专项统计报告等。
  6、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1、本机关主要通过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网址为:http://www.zichuan.gov.cn/gongkai/site_zcqjjkfqgwh/

2、“山东淄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微信号:sdzcjjkfq

3、本机关还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见《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 提出申请
  (1)当面提交。淄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淄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2)信函申请。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来信请寄: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双山路5号,淄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5100。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陆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在政务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http://www.zibo.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32)。
  (4)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淄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淄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双山路5号

邮政编码:25513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168766

传  真:0533-5415053

电子邮箱:zc_qkfqgwhadmin@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监督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淄川区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35号

邮政编码:255100
  接待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181064
  传  真:0533-5181064
  电子邮箱:zcgov@zb.shandong.cn
  (二)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淄川区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将军路街道文峰路兴学街3号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260869
  行政诉讼机关:淄川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将军东路166号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280687

    

附件:1、淄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淄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

 

淄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淄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淄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6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川经济开发区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经济开发区双山路5号;邮编:255100;电话:0533-5168766;电子邮箱:zcjjkfqglwyh@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淄川经济开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强化政务信息管理,持续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回应,助力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1.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淄川经济开发区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条,其中,部门文件或政府文件17条,政策解读2条,回应关切情况1条,以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8条。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同比增长100%,全部依法依规予以办理。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所有案件均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办理,较好保障了企业和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推进政府网站规范优质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政策规范要求,不断完善政府网站平台功能,强化网站内容建设,增进政府信息公开深度,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粒度。二是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运营,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持续摸底开发区政务新媒体开办情况,对不符合运营规范、难以继续运营的进行清理整合。三是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健康发展。定期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提高机关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努力营造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软环境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4.平台建设方面

及时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推介宣传作用,截至目前,各政务新媒体关注人数7760余人,全年发布图文、视频资料200余条。

5.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督促整改。二是广泛搜集和听取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处理,不断改进政务公开工作。此外,还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使政务公开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 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 三) 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 四) 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 五) 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 六) 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 七) 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少数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主动性不强,导致部分可公开信息未主动公开;二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社会知晓度还不高,宣传手段还不够丰富。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贯彻力度,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主动加强沟通学习,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业务操作水平,明确信息公开有关内容。二是加大对政务公开督促检查力度,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务公开真实、全面、及时,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三是扩大公开范围。围绕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主动提供多种形式的服务,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提升信息服务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3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3年,淄川经济开发区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制定并公开了《淄川经济开发区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台账》,重点围绕社会关切和群众关心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开发区管委未收到建议、提案。2023年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无。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无。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淄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8

 淄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双山路5号;邮编:255130;电话:0533-5168766;邮箱:zc_qkfqgwhadmin@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开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大公开力度,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

1.主动公开。根据区政府统一安排,结合淄川经济开发区工作实际情况,依托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围绕重点工作安排和任务落实情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公开信息40条,有效展示了经济社会民生建设的动态进展。

2.依申请公开。2022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3.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各项工作机制,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规范、有效。及时盘点重点工作,及时更新内容,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同时定期召开会议,对政府信息工作进行总结提升,保障信息管理符合各级要求。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淄川经济开发区直播基地,创新打造“开发区政务直播平台”,结合“山东淄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微信公众号、抖音、视频号、凤凰周刊等,构建政务公开矩阵模式,公布信息1000余条,搭建与群众零距离、互动式的公开服务模式。

5.监督保障。召开专题工作会议8次,围绕政务公开内容、流程、审核进行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权威性、规范性。利用群众大走访、企业大调研等活动,对政务公开满意度和意见建议广泛征求意见,倒逼工作流程改进优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一)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五)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 六)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八) 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 三) 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 四) 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 五) 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 六) 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 七) 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2022年开发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面临着决策”“结果信息公开多,执行”“管理”“服务信息公开少;事后信息公开多,事前”“事中信息公开少等问题,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进行改进提升。

 改进情况:学习先进单位工作经验,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测评,特别是对政务公开的内容进行全流程梳理总结,细化公开事项,确保内容导向性更强。探索面向社会公众和承担重点工作的部门工作人员,选拔组建监督员队伍,定期开展点评和通报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2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按照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迅速对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行分工,形成责任分工表,将责任具体到科室,加强公开信息的主动性和规范性,紧紧围绕乡村振兴、社会救助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内容,真正做到服务于民。同时及时梳理公开事项,确保栏目及时更新。

 3、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2年开发区管委会收到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0件,人大建议答复文件按法定程序面复代表委员,面复率100%,办复率100%,代表委员满意率达100%2022年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无

5、年报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淄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3116

淄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省、市、有关文件通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编制2021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及时公开包括机构职能、预算决算、重大项目、民生项目等工作,实时发布人事任免安排,更新政府动态信息等,全年政府网站发布信息30条。坚持多媒介信息公开,通过淄川经济开发区公众号发布信息1210条;建立抖音号、视频号,及时发布政务信息。

2、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开发区综合部全面负责政务网站公开工作,及时与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对公开工作、发布信息实行动态管理,指定一名分管领导与专职干事,具体负责网站内容的更新维护和日常管理,同时加强内容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确保公开内容权威性、准确性。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构建以政务公开网站为核心,以公众号、抖音号、视频号、微博为支撑的政务公开平台模式,丰富信息发布渠道,扩大受众范围,增加受众认可度。

5监督保障情况。召开专门工作会议,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考核内容以店小二服务为抓手,畅通社会评议建议渠道多措并举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 三) 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 四) 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 五) 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 六) 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 七) 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2021开发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及社会、企业、公众期待相比以及优化营商环境新要求相比,仍存在信息实效、公开流程需要及时规范,信息公开范围形式有待全面拓宽等问题。

改进情况: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聚焦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焦点、热点、难点问题,拓宽信息公开范围及渠道,创新公开媒介,加强平台建设,强化便民服务,探索政务公开新模式,不断提高公开内容的深度;同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责任意识推动开发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打开新局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按照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梳理公开事项,确保栏目及时更新。

3、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1年未收到人大政协建议提案,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2022124

淄川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9

淄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淄川经济开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组织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升工作透明度,切实满足社会公众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

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主动公开项目建设、脱贫攻坚、环境大整治大提升等相关信息,全年共主动公开信息90余条。

全年共收到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0件,圆满答复。切实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

2020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按照“明确行政权责、优化权力运行、简化办理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原则,加大政府文件、办事指南等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公众号、凤凰周刊等媒介,扩大信息发布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7

3.16亿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淄川经济开发区在政务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从事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多是兼职人员,人员变动大、专业程度低,积极性不高。二是工作人员思想认识不到位,主动公开的内容覆盖面窄。三是政务公开形式单一,微博、公众号等自媒体使用率不高。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改进工作方法,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充实工作人员。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层层落实目标责任,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安排,及时发布更新政府信息。三是丰富公开渠道。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结合“两微一端”等媒介,让群众更好地获取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淄川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以来,开发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心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深化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问题,为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开发区高度重视并详细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规范进行公开。依据《条例》和淄川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开发区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进一步顺应群众需求,回应社会关切。规范信息公开方式,完善公开内容,加强政策解读,明确具体措施,想群众之所想,回应群众之所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3

 增6

 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开发区针对主动公开信息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组织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不够,各部门、社区对公开信息的认识度不高的问题进行改进,改进情况如下:

  一是负责信息公开的部门与各业务部门加强了沟通,制定了信息报送方案和制度,充分调动了各部门报送信息的积极性。

  二是加大了对政府重点工作、重要决策部署、重大改革措施的解读力度,今年共针对三项政策进行了解读。

  三是增强了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拓宽了宣传渠道,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扩大信息公开覆盖人群范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开发区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淄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月8日

淄川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淄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有关信息公开文件精神,现公布淄川经济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川经济开发区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邮编:255130,联系电话:0533—5168766,电子邮箱:zcjjkfqglwyh@zb.shandong.cn)。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单位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发区配备了2名专兼职工作人员,截止2018年底,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开发区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管委会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各办、部、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员的变动做到及时调整和补充,调整确定了责任科室,落实了各科室单位的承办责任。制定出台了《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以及监督和保障等相关制度,明确要求各单位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为平台,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感,确立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及互动交流情况

  通过区政府网站的“般阳民声”栏目和12345市民投诉热线,畅通了与市民的沟通交流渠道,并且及时回应市民关心的各类咨询与投诉。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共收到“般阳民声”留言398条,时限内回复398条,12345市民投诉热线收到1005条,时限内回复1005条,超时回复0条,及时回应民声。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8年开发区通过不同渠道和多种方式推进政府信息工作情况,重点领域尤其是城乡规划建设、市容和环境卫生、招商引资、民生社会事业等方面,做到了公开透明,辖区内居民反映良好。

  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一条)160条,通过网站、微信以及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其中网站公开124条、微信公开136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本年度开发区没有收到包括当面申请、网站邮件、电子邮件、传真及信函等各类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故不存在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由于我单位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2018年度,开发区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收费情况。

  八、行政复议及诉讼情况

       2018年度未收到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申诉案。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各办、部、局确定专人进行梳理,整理完成后由管委会分管领导审查签批,最后报送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开。

  建立了政府公开信息监督检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办、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日常对提报的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发现错误和疏漏及时指正;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通报,肯定成绩,促进工作。

  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以及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速度还不够及时;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以及答复的实践经验需要进一步增强。改进措施:一是继续系统深化梳理完善我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更新、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三是加强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建设,增进微信公正平台的延展性,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及时提供一些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提高网络及新媒体服务效率。

      十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开发区2018年度没有需要报告的事项。

淄川经济开发区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表.docx

 


淄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有关通知精神,特公布淄川经济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单位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配备了2名专兼职工作人员,截止2017年底,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开发区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管委会常务副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各办、部、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员的变动做到及时调整和补充,调整确定了责任科室,落实了各科室单位的承办责任。制定出台了《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以及监督和保障等相关制度,明确要求各单位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为平台,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感,确立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7年度回应公众关注热点41次。通过区政府网站新开的“般阳民声”栏目开发区专栏,畅通了与市民的沟通交流渠道,并且及时回应市民关心的各类咨询与投诉。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共收到“般阳民声”留言198条,时限内回复198条,超时回复0条,及时回应民声。同时发布政策解读性文件3篇。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7年开发区通过不同渠道和多种方式推进政府信息工作情况,重点领域尤其是城乡规划建设、市容和环境卫生、经济发展招商、社会事务管理等方面,做到了公开透明,辖区内居民反映良好。

  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一条)74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36件,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38件。通过网站、微信以及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其中网站公开35条、微信公开28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本年度开发区没有收到包括当面申请、网站邮件、电子邮件、传真及信函等各类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故不存在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由于我单位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2017年度,开发区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收费情况。

  八、行政复议及诉讼情况

2017年度未收到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申诉案。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各办、部、局确定专人进行梳理,整理完成后由管委会分管领导审查签批,最后报送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开。

  建立了政府公开信息监督检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办、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日常对提报的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发现错误和疏漏及时指正;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通报,肯定成绩,促进工作。

  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以及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速度还不够及时;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以及答复的实践经验需要进一步增强。

改进措施:一是继续系统深化梳理完善我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更新、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三是加强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建设,增进微信公正平台的延展性,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及时提供一些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提高网络及新媒体服务效率。

    、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川经济开发区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邮编:255130,联系电话:0533—5168766,电子邮箱:kfq605@126.com)。

 

淄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有关通知精神,特公布淄川经济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单位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配备了2名专兼职工作人员,截止2016年底,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开发区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管委会常务副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各办、部、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员的变动做到及时调整和补充,调整确定了责任科室,落实了各科室单位的承办责任。制定出台了《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以及监督和保障等相关制度,明确要求各单位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为平台,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感,确立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6年度回应公众关注热点41次。通过区政府网站新开的“般阳民声”栏目开发区专栏,畅通了与市民的沟通交流渠道,并且及时回应市民关心的各类咨询与投诉。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共收到“般阳民声”留言198条,时限内回复198条,超时回复0条,及时回应民声。同时发布政策解读性文件3篇。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6年开发区通过不同渠道和多种方式推进政府信息工作情况,重点领域尤其是城乡规划建设、市容和环境卫生、经济发展招商、社会事务管理等方面,做到了公开透明,辖区内居民反映良好。

  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一条)74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36件,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38件。通过网站、微信以及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其中网站公开35条、微信公开28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本年度开发区没有收到包括当面申请、网站邮件、电子邮件、传真及信函等各类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故不存在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由于我单位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2016年度,开发区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收费情况。

  八、行政复议及诉讼情况

  2016年度未收到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申诉案。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各办、部、局确定专人进行梳理,整理完成后由管委会分管领导审查签批,最后报送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开。

  建立了政府公开信息监督检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办、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日常对提报的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发现错误和疏漏及时指正;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通报,肯定成绩,促进工作。

  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以及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速度还不够及时;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以及答复的实践经验需要进一步增强。

  改进措施:一是继续系统深化梳理完善我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更新、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三是加强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建设,增进微信公正平台的延展性,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及时提供一些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提高网络及新媒体服务效率。

   十一、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川经济开发区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邮编:255130,联系电话:0533—5168766,电子邮箱:kfq605@126.com)。


淄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3-25


  本年报是根据川政办发〔2015〕3号《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由淄川经济开发区编制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并附《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开发区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33-5168766;Email:kfq605@126.com。

  201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的悉心指导下,开发区进一步规范办事行为,强化载体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综合效应,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单位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单位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配备了2名专兼职工作人员,截止2015年底,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开发区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管委会常务副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各办、部、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员的变动做到及时调整和补充,调整确定了责任科室,落实了各科室单位的承办责任。制定出台了《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以及监督和保障等相关制度,明确要求各单位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为平台,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感,确立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5年度回应公众关注热点56次。通过区政府网站新开的“般阳民声”栏目开发区专栏,畅通了与市民的沟通交流渠道,并且及时回应市民关心的各类咨询与投诉。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共收到“般阳民声”留言171条,时限内回复171条,超时回复0条,及时回应民声。同时发布政策解读性文件3篇。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5年开发区通过不同渠道和多种方式推进政府信息工作情况,重点领域尤其是城乡规划建设、市容和环境卫生、经济发展招商、社会事务管理等方面,做到了公开透明,辖区内居民反映良好。

  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5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一条)45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12件,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10件。通过网站、微信以及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其中网站公开26条、微信公开7条、其他方式公开24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本年度开发区没有收到包括当面申请、网站邮件、电子邮件、传真及信函等各类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故不存在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由于我单位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2015年度,开发区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收费情况。

  八、行政复议及诉讼情况

  2015年度未收到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申诉案。另外年度内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68人次,其中现场咨询35人次,电话咨询37人次,并且全部在规定的时期内进行了答复。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各办、部、局确定专人进行梳理,整理完成后由管委会分管领导审查签批,最后报送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开。

  建立了政府公开信息监督检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办、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日常对提报的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发现错误和疏漏及时指正;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通报,肯定成绩,促进工作。

  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以及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速度还不够及时;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以及答复的实践经验需要进一步增强。

  改进措施:一是继续系统深化梳理完善我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更新、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三是加强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建设,增进微信公正平台的延展性,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及时提供一些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提高网络及新媒体服务效率。

         

 

 

                                                  2016年1月18日


淄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3-19


  本年报是根据川政办发〔2015〕3号《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由淄川经济开发区编制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并附《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开发区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33-5168766;Email:kfq605@126.com。

  201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的悉心指导下,开发区进一步规范办事行为,强化载体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综合效应,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单位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单位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配备了2名专兼职工作人员,截止2014年底,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开发区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管委会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各办、部、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员的变动做到及时调整和补充,调整确定了责任科室,落实了各科室单位的承办责任。制定出台了《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以及监督和保障等相关制度,明确要求各单位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为平台,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感,确立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4年度回应公众关注热点45次。通过区政府网站新开的“般阳民声”栏目开发区专栏,畅通了与市民的沟通交流渠道,并且及时回应市民关心的各类咨询与投诉。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共收到“般阳民声”留言44条,时限内回复44条,超时回复0条,及时回应民声。同时发布政策解读性文件1篇。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4年开发区通过不同渠道和多种方式推进政府信息工作情况,重点领域尤其是城乡规划建设、市容和环境卫生、经济发展招商、社会事务管理等方面,做到了公开透明,辖区内居民反映良好。

  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4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一条)42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10件,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8件。通过网站、微信以及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其中网站公开20条、微信公开5条、其他方式公开22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本年度开发区没有收到包括当面申请、网站邮件、电子邮件、传真及信函等各类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故不存在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由于我单位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2014年度,开发区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收费情况。

  八、行政复议及诉讼情况

  2014年度未收到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申诉案。另外年度内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65人次,其中现场咨询32人次,电话咨询33人次,并且全部在规定的时期内进行了答复。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各办、部、局确定专人进行梳理,整理完成后由管委会分管领导审查签批,最后报送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开。

  建立了政府公开信息监督检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办、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日常对提报的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发现错误和疏漏及时指正;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通报,肯定成绩,促进工作。

  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以及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速度还不够及时;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以及答复的实践经验需要进一步增强。

  改进措施:一是继续系统深化梳理完善我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更新、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三是加强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建设,增进微信公正平台的延展性,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及时提供一些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提高网络及新媒体服务效率。

 

 

 

                                                          2015年1月18日


淄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3-28


  本年报是根据川政办字〔2014〕5号《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由淄川经济开发区编制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并附《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开发区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33-5168766;Email:kfq605@126.com。

  201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的悉心指导下,开发区进一步规范办事行为,强化载体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综合效应,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单位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单位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配备了2名专兼职工作人员,截止2013年底,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开发区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管委会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各办、部、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员的变动做到及时调整和补充,调整确定了责任科室,落实了各科室单位的承办责任。制定出台了《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以及监督和保障等相关制度,明确要求各单位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为平台,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感,确立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3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的信息1条,占2.78%;政策法规类的信息6条,占16.7%;规划计划类的信息1条,占2.78%;属于业务类信息3条,占8.33%;统计数据类信息1条,占2.78%;其他信息24条,占63.9%。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本年度开发区没有收到包括当面申请、网站邮件、电子邮件、传真及信函等各类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故不存在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由于我单位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2013年度,开发区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收费情况。

  六、行政复议及诉讼情况

      开发区2013年度受理一件政府信息公开投诉案,现已办结。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没有发生。另外年度内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46人次,其中现场咨询32人次,电话咨询14人次,并且全部在规定的时期内进行了答复。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各办、部、局确定专人进行梳理,整理完成后由管委会分管领导审查签批,最后报送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开。

  建立了政府公开信息监督检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办、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日常对提报的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发现错误和疏漏及时指正;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通报,肯定成绩,促进工作。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以及答复的实践经验欠缺。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梳理我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三是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近期已与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准备开通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及时提供一些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提高网上服务效率。

 

 

 

                                                       2014年2月20日


淄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3-29


  本年报是根据川政办字〔2013〕4号《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由淄川经济开发区编制的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并附《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开发区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33-6222915;Email:kfq605@126.com。

  201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的悉心指导下,开发区进一步规范办事行为,强化载体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综合效应,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单位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单位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配备了2名专兼职工作人员,截止2012年底,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开发区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管委会主任任组长,分管主任任副组长,各办、部、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员的变动做到及时调整和补充,调整确定了责任科室,落实了各科室单位的承办责任。制定出台了《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以及监督和保障等相关制度,明确要求各单位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为平台,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感,确立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2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的信息1条,占2.78%;政策法规类的信息6条,占16.7%;规划计划类的信息1条,占2.78%;属于业务类信息3条,占8.33%;统计数据类信息1条,占2.78%;其他信息24条,占63.9%。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本年度开发区没有收到包括当面申请、网站邮件、电子邮件、传真及信函等各类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故不存在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由于我单位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2012年度,开发区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收费情况。

  六、行政复议及诉讼情况

  开发区2012年度受理一件政府信息公开投诉案,现已办结。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没有发生。另外年度内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47人次,其中现场咨询31人次,电话咨询16人次,并且全部在规定的时期内进行了答复。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各办、部、局确定专人进行梳理,整理完成后由管委会分管领导审查签批,最后报送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开。

  建立了政府公开信息监督检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办、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日常对提报的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发现错误和疏漏及时指正;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通报,肯定成绩,促进工作。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以及答复的实践经验欠缺。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梳理我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三是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近期已与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准备开通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及时提供一些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提高网上服务效率。

 

 

                                                   2013年1月25日

 


淄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03-15

本年报是根据川政办字〔2012〕10号《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由淄川经济开发区编制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并附《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开发区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33-6222915;Email:kfq605@126.com。

201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的悉心指导下,开发区进一步规范办事行为,强化载体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综合效应,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单位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单位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配备了2名专兼职工作人员,截止2011年底,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开发区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管委会主任任组长,分管主任任副组长,各办、部、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员的变动做到及时调整和补充,调整确定了责任科室,落实了各科室单位的承办责任。制定出台了《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以及监督和保障等相关制度,明确要求各单位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为平台,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感,确立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1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的信息1条,占3.03%;政策法规类的信息3条,占9.09%;规划计划类的信息1条,占3.03%;属于业务类信息2条,占6.06%;统计数据类信息1条,占3.03%;其他信息25条,占75.76%。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本年度开发区没有收到包括当面申请、网站邮件、电子邮件、传真及信函等各类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故不存在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由于我单位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2011年度,开发区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收费情况。

六、行政复议及诉讼情况

开发区2011年度受理一件政府信息公开投诉案,现已办结。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没有发生。另外年度内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43人次,其中现场咨询29人次,电话咨询15人次,并且全部在规定的时期内进行了答复。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各办、部、局确定专人进行梳理,整理完成后由管委会分管领导审查签批,最后报送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开。

建立了政府公开信息监督检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办、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日常对提报的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发现错误和疏漏及时指正;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通报,肯定成绩,促进工作。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以及答复的实践经验欠缺。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梳理我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三是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近期已与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准备开通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及时提供一些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提高网上服务效率。



                                                                  2012年3月13日


淄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1-03-15


  本年报是根据川政办字〔2011〕16号《关于做好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由淄川经济开发区编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并附《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开发区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33-6222934;Email:kfq605@126.com。

  201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的悉心指导下,开发区进一步规范办事行为,强化载体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综合效应,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单位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单位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配备了3名专兼职工作人员,截止2010年底,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0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的信息1条,占3.03%;政策法规类的信息3条,占9.09%;规划计划类的信息1条,占3.03%;属于业务类信息2条,占6.06%;统计数据类信息1条,占3.03%;其他信息25条,占75.76%。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本年度开发区没有收到包括当面申请、网站邮件、电子邮件、传真及信函等各类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故不存在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由于我单位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2010年度,开发区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收费情况。

  五、行政复议及诉讼情况

  开发区2010年度受理一件政府信息公开投诉案,现已办结。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没有发生。另外年度内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42人次,其中现场咨询28人次,电话咨询14人次,并且全部在规定的时期内进行了答复。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以及答复的实践经验欠缺。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梳理我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三是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近期已与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准备开通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及时提供一些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提高网上服务效率。



                                                                              2011年3月14日


淄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0-02-27

  本年报是根据川政办字〔2010〕8号《关于做好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由淄川经济开发区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并附《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开发区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33-6222915;Email:zckfq@sohu.com。
  200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的悉心指导下,开发区进一步规范办事行为,强化载体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综合效应,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单位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单位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配备了3名专兼职工作人员,截止2009年底,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09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的信息1条,占3.23%;政策法规类的信息3条,占9.68%;规划计划类的信息1条,占3.23%;属于业务类信息2条,占6.45%;统计数据类信息1条,占3.23%;其他信息23条,占74.19%。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开发区在自办网站上开辟了相关专栏,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了便利。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本年度开发区没有收到包括当面申请、网站邮件、电子邮件、传真及信函等各类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故不存在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由于我单位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2009年度,开发区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收费情况。
  五、行政复议及诉讼情况
    开发区2009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另外年度内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39人次,其中现场咨询28人次,电话咨询11人次,并且全部在规定的时期内进行了答复。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以及答复的实践经验欠缺。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梳理我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三是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自办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提高网上服务效率。


                                                        2010年2月27日


淄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09-03-18

    本年报是根据《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由淄川经济开发区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并附《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开发区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33-6222915;Email:zckfq@sohu.com。
    200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发区强化载体建设,规范办事行为,创新公开体制,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综合效应,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单位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2008年3月起我单位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配备了3名专职工作人员,截止2008年底,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08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的信息3条,占7.9%;政策法规类的信息21条,占55.3%;规划计划类的信息3条,占7.9%;属于业务类信息2条,占5.3%;统计数据类信息1条,占2.6%;其他信息8条,占21.1%。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开发区在自办网站上开辟了专栏,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了便利。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开发区2008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52人次,其中现场咨询35人次,电话咨询17人次,并且全部在规定的时期内进行了答复。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开发区2007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由于我单位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2008年度,开发区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收费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以及答复的实践经验欠缺。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梳理我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三是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自办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提高网上服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