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交通运输局

淄川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切实做好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川交〔2023〕5号

 

区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区交通运输监察大队,机关各科室,各交通运输企业:

2023年春运工作开始以来,全国范围内接连发生多起安全生产事故:1月8日0时49分许,江西省南昌县幽兰镇S517连接线桃岭村路段,发生一起重型半挂货车冲撞行人事故,造成19人死亡、20人受伤。1月12日23时42分许,G40沪陕高速安徽省六安市叶集区境内,一辆重型仓栅式货车碰撞前方小轿车及重型半挂牵引车,造成4人死亡、4人受伤。1月13日9时许,G5515张南高速重庆市彭水自治县境内,一辆长途客车(核载54人、实载53人)发生侧翻事故,造成3人死亡、23人受伤。以上事故充分说明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为切实做好我区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平安出行,现将有关要求强调如下:

一、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春运、春节期间,群众探亲、旅游等出行需求大幅增长,大风、大雾、冰雪、寒潮等恶劣天气多发,易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受节日氛围影响,从业人员易产生松懈麻痹思想,保障行业安全生产的压力巨大。局各相关单位、各交通运输企业要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省、市关于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以近期发生的事故为警示,始终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和“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切实做到“安全不打烊、思想不放假”,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坚决守牢行业安全生产底线。

二、持续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区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区交通监察大队要协同配合,按照《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部署要求,立足查问题、除隐患、防事故,紧紧围绕制度措施不落实和易导致群死群伤重大隐患两个方面,立即组织展企业自查、行业督导检查。要聚焦重点监管企业、关键薄弱环节和人员密集场所,加大检查力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凡是达到处罚条件的,要及时移交交通运输执法机构,依法依规处罚,保持严管高压态势。要督促春节假期期间停工的交通运输企业(工程建设项目),在停工和复工前各开展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并按要求落实“开工第一课”活动;停工期间要做好值守,开展日常巡查,确保停工期间安全。

三、抓好重点领域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公路管养方面。要严格落实公路养护各项巡查、检查制度和标准规范,全面加强公路、桥梁、隧道的日常巡查、检查和养护工作,加大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确保公路基础设施安全。做好大件运输许可审批、通行监管和桥梁管理。要针对冬季雨雪冰冻灾害特点,进一步做好人员物资准备,保证清障设备技术状况良好。做好重点桥梁和山区陡坡路段除雪防滑物料、设备机械等储备检修。遇有恶劣天气及时通过广播、可变情报板等方式发布提示信息,提醒驾驶员谨慎驾驶,在保障抢通保通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清理、高效处置,确保公路通行安全。

道路运输领域。督促运输企业按规定执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加强动态监控抽查通报。加大对非法营运、超许可范围运输、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行为打击力度。加强与交警、应急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督促从事烟花爆竹运输的道路运输企业严格落实有关要求,对公安部门通报的违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依法依规顶格处罚;督促汽车客运站加强安检查危,严禁乘客携带烟花爆竹等危险品上车。

城市公共交通领域,督促企业加强重点公交站点客流监测和分析研判,做好行车组织与客流组织衔接,做好大客流疏散准备。加强驾驶员心理健康和应急处置培训,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安全设施设备运行和监测等。

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紧盯高墩大跨桥梁架设、复杂地质隧道掘进、地下空间作业等高风险环节,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强化野外施工作业防寒、防风、防触电措施,严防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四、强化应急处置工作。局属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禁值班人员脱岗、离岗。要强化信息报送,严禁迟报、漏报、瞒报。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与气象、交警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强化对雨雪、冰冻、大雾等恶劣天气预警预防工作。要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针对春运特点,加强应急力量配备;强化路面巡查力度,做好突发情况下的抢通保通工作。加强防滑链、三角木、融雪剂、防滑沙等应急物资储备使用和除雪、清障等设备配备及检维修工作。长途客运、城市公交等企业和枢纽站场要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重点检查应急处置预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和应急措施,不断提高应急准备的常备性和精准性,有效提升行业安全生产和安保防范工作能力。

 

淄川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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