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货车超载屡禁不止的分析及建议提案”的答复
政协第十二届淄川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47
建议人: 满亮远、李强
主办单位: 淄川区交通运输局
答复时间: 2020-07-15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对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47号提案

的答复

 

满亮远、李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货车超载屡禁不止的分析及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我区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现状

(一)采取常态化联合执法方式治理大货车超限超载。自2016年以来,淄川区根据 “国家五部委”和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下发文件,由区交通运输监察大队与交警、公安、环保部门共同组成联合执法队伍按照密切配合、分工协作的方式对大货车超限超载行为进行治理,2020年根据市、区“移动污染源大会战”的工作部署,交通运输监察大队与公安、交警、生态环境部门采取加大执法力度、实行昼夜执法等有效措施,保障了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顺利开展,今年1至7月12日共通过联合执法查处超载大货车974辆次,监督卸货58199吨,按照“一超四罚”规定共对6家运输企业和9家货物源头企业进行了处罚,吊销货运车辆营运证1本。

(二)在全区内组织开展治理超载“百日攻坚”行动。

自今年5月份开始,根据全市统一部署由交通运输监察大队、公安、交警、生态环境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在青周路黑旺治超检查站的基础上新增设泉王路许家路口、胶王路邹家路口、湖南路博幸路口三处固定检查点,实行24小时执法,对大货车超限超载、撒漏运输行为进行严查,同时组成两支联合执法流动巡查分队,通过昼夜执法的巡查方式加强对胶王路、湖南路、泉王路、102等重点路段沿线的巡查。

(三)启用非现场执法自动称重系统实现科技治超。位于青周路黑旺非现场执法自动检测系统已于6月9日零点正式启用,系统按照24小时不间断运行的工作模式进行,当有超限超载车辆经过卡口时,不停车自动检测系统将自动称重、识别牌照、拍照取证、发出预警,用于帮助执法人员识别超限超载车辆。通过无缝隙科学检测的技术治超手段有效提高货运车辆的检测率,从而实现精准打击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在保障公路和运输安全的同时,能更好地服务于辖区经济建设。黑旺超限超载自动检测点从6月9日零时开始至7月13日0点0分,青州至淄川方向共经过14432辆货车,其中214辆货车超载,超载率1.5%,共超载1902.19吨。已处罚68车,罚款249500元,发出处罚书85份次。

二、下一步治超工作的整改方向及建议

(一)继续推进“百日攻坚”整治行动,开展以下重点工作。一是重点打击3轴以上非法超限超載货车,特别是“百吨王”;二是严厉打击绕行农村公路的非法超限超载货车;三是严查货车非法改装行为;四是严査非法大件运输行为;五是推进治超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打带车“黄牛”。

(二)继续推进科技治超工作,逐步实现辖区全覆盖。根据我区实际将在国道205昆仑段,泉王路岭子段、湖南路泉头段和省道102南韩段再新建设安装4处非现场执法系统,并在省道509黑旺路段超限超载自动检测点单向检测的基础上,设置淄川至青州方向非现场执法系统。并于2020年度下半年完成建设投入使用。届时,淄川区将形成以科技手段保障公路交通安全畅通,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强对货运源头企业的管理。建议形成由政府主导协调,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矿山开采企业、水泥厂以及其他货物运输集散地的源头管理,通过在企业设置远程监控系统、出厂过磅严格控制、网络平台综合监管等有效手段来保障运输车辆按照标准装载出厂和运输。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淄川区交通运输局

                                2020年7月15日

货车超载屡禁不止的分析及建议货车超载多发于短途运输,多发于大宗货物运输领域,如水泥、石灰石、煤炭等资源性货物。其危害显而易见:一是沿路撒漏,造成扬尘污染;二是使制动系统失灵,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三是加倍破坏道路,带来沉重的财政负担。 建议: 采用技术手段解决超载问题。目前的监控系统有车辆运行轨迹,有实时视频监控,有运单管理,等等。装上载重功能,于技术环节,没有难度,成本很低,便于监控。积极尝试国家提倡的网络货运平台建设,涉资源的大宗货物的货源企业、运输企业通过平台达成生意,通过平台公司开具运费票据,给货源所在地涵养税源,从根本上解决某些市县违规吸引货运公司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