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商超、公交车等公共场所配备必要应急防疫物品建议”提案的答复
政协第十二届淄川区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53
建议人: 赵毅
主办单位: 淄川区交通运输局
答复时间: 2021-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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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内容

对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53号提案的答复

 

赵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商超、公交车等公共场所配备必要应急防疫物品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们立即组织调研并进行落实,通过和公汽公司淄川分公司多次协商后,确定由公汽公司淄川分公司在其运营的公交车上配备足够的口罩等防疫物资,对于乘车时忘记携带口罩的群众免费发放。同时由公汽公司在各个公交始发站售票处,为购票乘客免费发放口罩。每辆公交车配备消毒液、洗手液等防疫物资,供群众免费使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淄川区交通运输局

2021721

根据全球新冠疫情有关资料报道,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持久战是为必然。新冠疫情极大地改变了我们的生活习惯,比如在出行方式上就需要出门戴口罩以阻断新冠病毒传播途径,这已成为目前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必要措施。根据防控要求,如果乘坐公交车、超市购物、去公共场所办事等就更必须佩戴口罩,否则公交车司机、商超门卫疫情检测处、公共场所疫情监测处是不会让不佩戴口罩者入内的。但生活中时常会发现有很多人因为出门急匆等种种原因而忘记了佩戴口罩,这样就势必会遇到不能上车、不能进商超及公共场所办事的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