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4-03-19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需要获得本机关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区教育和体育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国家部委、山东省制定、与本机关职能相关的法规、规章;由本市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教育体育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教育、体育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5、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专项统计报告;年鉴等。
  6、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区教育和体育局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1、本机关主要通过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网址为:http://www.zichuan.gov.cn/gongkai/site_zcqjyhtyj/

2、“淄川教体”微信公众号,微信号:zcjt2015

3、本机关还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见《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 提出申请
  (1)当面提交。区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2)信函申请。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来信请寄: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将军路201号,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5100。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陆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在政务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http://www.zibo.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32)。
  (4)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将军路201号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130285
  传    真:0533-5181289
  电子邮箱:zcjt205@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监督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淄川区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35号

邮政编码:255100
  接待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181064
  传真:0533-5181064
  电子邮箱:zcgov@zb.shandong.cn
  (二)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淄川区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将军路街道文峰路兴学街3号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260869
  行政诉讼机关:淄川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将军东路166号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280687

    

  附件:1、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2、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淄博市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6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将军路201号;邮编:255100;电话:0533-5130285;电子邮箱:zcjt403@zb.shandong.cn)。

总体情况

2023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体育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重要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主动作为,积极探索,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日益凸显,助力打造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效能政府、数字政府、廉洁政府,为谱写“3510强富美优”淄川篇章贡献力量

1.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涉密审查程序,共发布信息2510条,同比增加46%,其中在淄川区政府网站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公开信息1806条,同比增长49.3%,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706条。按照区政府对机构职能栏目的调整和完善要求,规范发布了领导分工、信访渠道、内设机构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等,并统一了展现形式。按照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有关要求,全面完善教育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网站完成了我区共30所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包括“学校概况”“规划统计”“财务信息”“招生录取”“教育教学”“教师管理”“学生管理”“体育美育”“校园安全”“信息公开咨询指南”等10项一级指标,集中展示教育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在区政府网站公开2023年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职位、面试公告以及录用结果等。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在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本着“能公开尽公开”的原则,针对申请人所需信息,多方调查、认真研究,切实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人民少跑腿”。2023年,收到当面申请1条,通过区政府网站申请0条,信函申请0条。所有办件均按照法定程序办理,较好地保障了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实时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对教育系统主动公开内容进行深度梳理,按照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要求,对教育领域的11个一级事项进行细分,划分为33个二级事项,分别明确公开内容、责任科室、公开时限和公开方式等内容。

二是切实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对拟公开的信息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和“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公开前填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做好前置保密审查工作。

三是规范做好公开属性源头认定。要求内设科室一律在公文起草环节填写公文制作单时,明确信息公开属性,拟定为“不予公开”的要有充分的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规范性文件等作为依据。

4.平台建设方面

把区政府网站、微信、视频号等多个平台形成的“新媒体矩阵”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信息,主动解读政策,正面引导舆论,为淄川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用活用好新媒介公开教育政务信息,通过“淄川教体”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发布重要政策文件信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淄川教体”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发布信息231期706条,短视频55个,关注总用户数达4万余人,总点击率150余万次,作为教育体育信息公开重要渠道的作用日益凸显。

5.监督保障方面

坚持队伍、业务“两手抓”,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议2次,切实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按照全覆盖的思路,分期督查和阶段性评估相结合,学期初督查整改和学期末督查整改相结合,形成完整的工作闭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226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学校信息公开指导力度有待加强。全区层面统一培训的力度不足,部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尚不健全,仍有进一步完善空间。

二是对政策解读的形式和质量有待提升。解读材料主要以文字为主,形式和角度较为单一,缺少图表、视频、动漫等多形式的解读。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组织全区教育领域信息公开专题培训,统一标准、健全机制,进一步加强学校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加大对学校信息公开的抽查力度,压实压紧学校主体责任。

二是丰富和改进政策解读方式和质量建立健全解读全链条管理机制,正确把握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积极探索尝试采用视频动漫、领导访谈、专家解读等多角度解读方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3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川政办字〔2023〕23号)要求,结合我区教育体育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台账》进一步细化了目标要求,明确了各科室的责任分工。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办理建议提案23件,其中代表建议5件、委员提案18件,6位分管领导和10个科室相关工作人员先后走访和电话联系代表委员180余人次,面复率、办结率、满意率实现三个100%,并对应公开内容进行依规公开。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多平台公布我区“双减”教育部推广案例。以图文的形式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公布,全方位多平台展示传播教育部推广案例2个,帮助社会和百姓方便快捷的了解我区“双减”各项政策落实和具体工作推进情况,助力我区“双减”工作的推进。

 

 

二是直观展示“最美大课间”活动。在视频号创建“最美大课间”合集,对16个学校单位优秀作品以短视频形式推送,持续巩固提升阳光大课间效果,践行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帮助青少年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淄博市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8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将军路201号邮编:255100电话:0533-5130285邮箱:zcjt205@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教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入落实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重要部署,按照《条例》要求,扎实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着力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强化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流程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全面完成了各项信息公开任务,在扩大公众知情权、满足公众信息需求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

一是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按照《条例》精神,认真参照区政府相关规定,组织人员对教育工作信息进行整理,特别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进行全面梳理,严格区分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对主动公开中的机构职能”“规划计划”“重要部署执行“教育信息”“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等项目进行定期更新与维护。

二是及时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和热点,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在区政府网站及时公布了职责清单、部门会议、教育政策法规、招生政策方案、教育督导等信息,坚持把人民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政府信息,如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聘、公开招聘、教育考试公告等信息进行及时公开。

三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新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栏目,包含29个学校单位,完善教育概况、教师管理、校园安全等一级公开事项,教育事业发展主要情况、教育统计数据等17个二级公开事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10条,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开向社会征求淄川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意见。

四是充分利用微信等新媒介公开教育政务信息。2022年通过“淄川教体”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发布重要政策文件信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通过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75513条,公众号订阅用户达29988人,已成为教育信息公开的重要渠道。

(二)依申请公开

完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和方式,健全受理、办理、答复工作机制,依照《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本年度,收到当面申请0条,通过区政府网站申请3条,信函申请0条。所有办件均按照法定程序办理,较好地保障了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在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页面均明确标注有效性。持续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推动加强标准化、精细化、动态化管理,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对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及时完善相关信息,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要求得到进一步落实,更好落实便民服务要求。严格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原则,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核与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性。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公开前填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确保信息公开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突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信息审核、信息发布等工作,及时整理、及时上报、及时公开,实现教育信息公开常态化。持续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综合运用政务新媒体等载体,用好教育融媒体建设成果,根据《条例》规定和区政府工作部署,打造内容全面、条目清晰、重点突出、便捷高效的教育信息公开窗口。

(五)监督保障

持续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扎实履行职能职责,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制度规程,落实保密审查机制、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依申请公开会商机制,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定期对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促,坚决杜绝应公开而不公开、内容不实、违反程序和时限规定等行为。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机关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考核标准,定期考评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一)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1

第二十条第( 五)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95

第二十条第( 六)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八) 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51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 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 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七) 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重点政府信息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统一公开和查询工作有待进一步推进,动态管理机制不够健全。二是教育领域主动公开有待进一步规范。政策性文件,统一公开和精准推送有待进一步提升效果,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落实还不到位。三是政府网站建设有待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设置交叉重叠,信息重复发布、分散发布,给公众查询和使用带来困难。

(二)改进情况

一是全链条加强重点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后的管理和动态更新工作。有序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统一公开和查询,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管理机制。强化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持续规范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公开相关流程,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全链条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二是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健全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体系建设,规范政府信息的发布。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落实,加强跟踪评估工作,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及时调整完善,增强操作性、实效性。三是优化提升政府网站功能。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日常管理和更新,调整完善主动公开内容栏目设置和信息分类,做到权威准确、内容全面、便于查询。做好政府网站页面、栏目的更新维护,杜绝泄密事故、严重表述错误等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本年度共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

(二)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做好常规信息公开。对全区义务教育段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的相关信息进行公开。二是做好重点信息公开。加强教育系统入学、教师资格认定、贫困生补助、职称评定等基层办事服务公开;重点公开教育相关政策、教育发展规划、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等信息;做好教育系统预决算信息、政府采购及相关报表公开。三是积极推进中小学校信息公开。坚持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体现及时、准确、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中小学信息公开的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明确规定中小学校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将信息公开与日常教育教学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规范学校管理,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办理建议提案25件,其中代表建议4件、委员提案21件,4位分管领导和9个科室相关工作人员先后走访和电话联系代表委员80余人次,面复率、办结率、满意率实现三个100%,荣获2022年度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建立信息公开常态化提醒机制局机关各科室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常态化工作联系制度,形成上下联动、运转有序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规范信息公开前置审查工作。对信息内容形成、发布工作各个环节,制定审核流程,严格落实“先审后发”制度,严把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做到细致严谨、程序规范、层层把关、责任到人,进一步提升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

(五)年报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110

 

淄博市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7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以及省市区工作部署,结合教育和体育工作实际,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将军东路201邮编:255100电话:0533-5181289传真:0533-5181289)。

一、总体情况

区教体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 的通知》部署,切实认真履行职责,遵循政务规范、透明、廉洁、高效的原则,完善公开制度,加快信息公开建设,及时在网上发布和更新允许公开的政府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了新建、细化、调整和优化。

(一)主动公开方面

完善优化了规划计划、政府会议、建议提案办理、政务公开组织管理等栏目,在义务教育专栏下新增了公开标准、政策文件、教育概况、学生管理、教师管理、教育督导、校园安全等9个一级公开事项,并在此基础上新增完善了教育事业发展主要情况、教育统计数据、学籍管理、优待政策等17个二级公开事项,2021全年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0条(其中包含本年度1所幼儿园设立,40家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终止,从20211月份起,民办学校设立等审批事项已移交区行政审批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同时,我局通过淄川教体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发布重要政策文件信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通过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14条,公众号订阅用户达16448人。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情况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情况方面,通过网上提交申请2件,信函申请1条。根据申请内容,我局均在法定时限内给予了答复,同意公开1件,部分公开1件,不予公开1件。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是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公开平台,也是加强重点政府信息管理的管理平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立的主动公开内容,是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重点政府信息。要牢牢把握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展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独特价值,使其成为社会公众便捷、全面获取重点政府信息的权威渠道,必须统一名称、统一格式、加强规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2件,分别淄川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淄川区幼儿园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淄川区单项体育协会管理办法的通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与管理,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负责领导,负责推进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确定1位同志为局信息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五)监督保障方面:

政府信息公开监管和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将信息公开日常监管和年终工作考核纳入对各科室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之中。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管理采取日常动态监管与月度检查、季度评估、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1强化责任担当,细致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区教体局按照上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围绕智慧城市打造和数字政府建设,确立并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负责领导,确定1位同志为局信息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维护、信息发布、内容审核、质量保障等日常工作。组织各科(站)室确认1位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本科室政府信息,统一报送至局信息员依照程序要求统一发布,为扎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2、完善公开渠道,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出实效。一是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开设了“义务教育”专题专栏,集中发布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和教育信息,并开设了统一的互动交流入口。对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优化了栏目设置,增强了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加强微信公众号等自主公开平台建设,不断丰富公开渠道,扩大公开半径,推动信息公开真正公开,全面提升政务新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让群众可以通过多种途径了解知晓政策信息。

        3坚持任务导向,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一是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健全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及时公开意见收集汇总情况、采纳情况和未予采纳的理由。对区人大、区政协关于加强对各类辅导培训机构监管”“中小学生减负的建议”“加大主城区北部建设文体公园、体育场馆等设施11条建议提案进行了答复并公开。

  二是实现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梳理确定本部门公开事项,制定本部门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将本部门机构职能、《淄川区2021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2021年淄川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和全区幼儿园年检等双随机、一公开相关事项,《区教体局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服务指南》、信用信息双公示目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在区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开。

  三是进行政策解读信息公开。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认真制作并公开解读政策文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等公开平台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淄川区北关小学朱家分校建设项目意见的公告》《2021年义务教育段招生计划》《淄川区2021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淄川区幼儿园办园评估结果公示(2021年度)》《2021年特殊群体学生入学优待政策》等群众关注的热点信息,就工作程序、内容及相关办理方式要求进行详细解释说明。

  四是加强舆情回应与解答。加强政务舆情处置回应,规范政务舆情日常管理,建立完善政务舆情应对效果评估机制,群众舆论引导不断加强,2021年,区教体局回复淄博12345转办件1584件,般阳民生转办件850件,共计2434件,并认真详细解答。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下功夫抓落实,在政府信息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但同时存在内容不健全、要求标准不够高等问题。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区政府有关要求,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完善平台,提高认识。全面提高信息公开的工作认识,强化工作职责分工,及时跟踪问效,做到推进有手段、数据有支撑、监管有平台、问责有依据,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健全机制,规范运行督促相关科室及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做到公开事项齐全、公开内容充实、公开依据合理、公开时限合法。同时,建立月度检查、季度评估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三是强化监督,提高效率。加强社会监督,认真处理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难点重点问题,及时回应群众和社会关切。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严格落实《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川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重点深化细化教育领域信息公开。继续优化细化各级各类招生考试信息的公开,重点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公办学校对口招生区域范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录取办法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深入推进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信息公开。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1年,区教体局共办理代表建议与政协提案11件,其中承办区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2件、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9件(重点提案1件),主办10件、协办1件,主要涉及学校基础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学生作业减负、学生心理疏导、学生交通安全、教师专业发展、培训机构监管等方面内容。所有建议提案均按照程序要求完成办理答复工作,面复率、办结率、落实率、满意率达100%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110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18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以及省市区工作部署,结合教育和体育工作实际,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将军东路201号;邮编:255100;电话:0533-5130285;传真:0533-518128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区教体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健全工作机制,突出公开重点,完善公开形式,严格公开程序,加强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进展。2020年,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涉密审查程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60条。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65条,其中包含本年度行政许可事项公开信息6条(4所幼儿园和1家教育培训机构设立, 1家教育培训机构终止);微信公开政府信息95条。
    1、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及时公开意见收集汇总情况、采纳情况和未予采纳的理由。对区人大、区政协关于“加大主城区北部建设问题公园体育馆”“扩建商城路小学附属幼儿园”等28条建议提案进行了答复并公开
  2、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进一步梳理确定本部门公开事项,制定本部门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将本部门“权责清单”“一次办好清单”、《淄川区2020年义务教育段学校划片招生方案》、《淄川区幼儿园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和全区幼儿园年检等“双随机、一公开”相关事项,《区教体局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服务指南》、信用信息“双公示”目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在区政府网站和微信等平台进行公开。
  3、政策解读与舆情回应情况。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认真制作并公开解读政策文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等公开平台发布《关于淄川区2020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段划片方案调整听证会召开情况的公告》《淄川区2020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淄川区2020年山东省省级示范幼儿园级拟认定结果的公示》《关于2020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情况的通报》《淄川区幼儿园情况公示表》《关于2021年夏季高考考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助力中高考你我共携手——致全体市民朋友的一封信》等群众关注的热点信息,就工作程序、内容及相关办理方式要求进行详细解释说明。同时,加强政务舆情处置回应,规范政务舆情日常管理,建立完善政务舆情应对效果评估机制,群众舆论引导不断加强,2020年,区教体局共回复般阳民生信息和淄博12345转办件共1803条,并认真详细解答。
    4、深化校务公开,努力强化校务信息公开能力。为保障群众依法获取淄川区中小学学校信息,促进区属中小学学校深化校务公开、依法治校,2020年,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坚持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通过区政府网站及时主动公开了区义务教育段中小学目录、公办中小学名录、招生政策方案、招生结果等信息。还详细公开了11家区属中小学校的内设机构及职责、工作计划和总结、学籍管理规定、考核奖励办法、招生工作情况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2020年收到当面申请0条,网上申请1条,信函申请0条。根据申请内容,我局在法定时限内给予了答复。2020年没有进行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制度程序,持续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重新印制《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公文制作单》,增加“信息公开属性”栏,明确公文“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严格把控公开内容范围,严格落实信息保密性审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充分保证了信息发布的全面性、准确性和规范性。编制公共事业单位公开事项目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依法保护好保密信息。严格实行清单化管理,全面梳理依申请的政务服务事项,向社会公布 “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全面推进“一窗受理”服务模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丰富公开渠道,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效能。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及时公开网上办事大厅服务事项清单,推动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推动“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形式,加强微信公众号等自主公开平台建设,不断丰富公开渠道,扩大公开半径,推动信息公开真正公开,让群众通过多种途径了解知晓关系切身利益的政策信息。
  监督保障完善组织领导,切实落实信息公开安排。区教体局按照上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始终秉承“以公开为常态”原则,及时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架构,明确分管负责领导,确定1位同志为局信息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组织各科(站)室确认1位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本科室政府信息,统一报送至局信息员依照程序要求统一发布,为扎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

-20

1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2

+17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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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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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做了大量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但依旧存在内容不健全、要求标准不够高、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等问题。同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服务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便于社区、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下一步将按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和区政府有关要求,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创新公开方式。充分借助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两微一端”及各新媒体平台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及时性、实效性,提升服务水平。
  2.丰富公开内容。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3.增加培训频次。有针对性地举办研讨活动,制定业务培训计划,探索多种培训方式。加大政务公开知识的普及宣传力度,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政务公开工作良好氛围。
  4.强化组织保障。健全完善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研究制定制度规范及相关配套措施。积极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事务。 
  5.完善监督体系。结合政风行风测评,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监督工作常规化,日常化。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推动信息公开持续改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17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以及省市区工作部署,结合教育体育工作实际,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将军东路201号;邮编:255100;电话:0533-5130285;传真:0533-5181289)。

一、总体情况

区教体局根据《关于印发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淄川区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部署,健全工作机制,突出公开重点,完善公开形式,严格公开程序,加强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进展。2019年,区教体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54条。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72条,其中包含本年度行政许可事项公开信息16条(2家教育培训机构和2所幼儿园及1处滑雪场设立,2家教育培训机构和7所幼儿园变更,2家教育培训机构终止);微信公开政府信息80条;淄川工作和电视台公开政府信息2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情况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情况方面,收到当面申请0条,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1条,信函及传真申请0条。根据申请内容,我们共同意公开1条,同意部分公开0条,不予公开0条。2019年没有进行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落实。区教体局按照上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原则,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负责领导,确定1位同志为局信息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组织各科(站)室确认1位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本科室政府信息,统一报送至局信息员依照程序要求统一发布,为扎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二)完善制度程序,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重新印制《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公文制作单》,增加“信息公开属性”栏,明确公文“主动公开、依申请

公开、不予公开”属性,严格把控公开内容范围,严格落实信息保密性审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充分保证了信息发布的全面性、准确性和规范性。编制公共事业单位公开事项目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依法保护好保密信息。严格实行清单化管理,全面梳理依申请的政务服务事项,向社会公布区教体分中心“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全面推进“一窗受理”服务模式。

(三)明确重点任务,推动重要政策信息解读公开。一是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健全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及时公开意见收集汇总情况、采纳情况和未予采纳的理由。对区人大关于“整合城区西部、南部教育资源纳入全区教育统筹”建议和区政协提案进行了答复并公开;二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梳理确定本部门公开事项,制定本部门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将本部门“权责清单”“一次办好清单”、《淄川区2019年义务教育段学校划片招生方案》、《淄川区幼儿园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和全区幼儿园年检等“双随机、一公开”相关事项,《区教体局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服务指南》、信用信息“双公示”目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在区政府网站、区教体局网站和微信等平台进行公开。三是加强政策解读与舆情回应。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认真制作并公开解读政策文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等公开平台发布《关于淄川区2019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段划片方案调整听证会召开情况的公告》《淄川区2019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淄川区2019年山东省省级示范幼儿园级拟认定结果的公示》《关于2019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情况的通报》《淄川区幼儿园情况公示表》《关于2020年夏季高考考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携手营造安静环境 同心助力淄川学子》等群众关注的热点信息,就工作程序、内容及相关办理方式要求进行详细解释说明。同时,加强政务舆情处置回应,规范政务舆情日常管理,建立完善政务舆情应对效果评估机制,群众舆论引导不断加强,2019年,区教体局共回复般阳民生信息和淄博12345转办件共1682条,并认真详细解答。

(四)丰富公开渠道,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效能。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及时公开网上办事大厅服务事项清单,推动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推动群众办事“零跑腿”。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形式,加强微信公众号等自主公开平台建设,借助淄川电视台、淄川手机台等媒体,不断丰富公开渠道,扩大公开半径,推动信息公开真正公开,让群众通过多种途径了解知晓关系切身利益的政策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1

7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1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但还是存在要求标准不够高、内容不健全、信息更新不及时问题,公开形式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适合社区、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下一步将按照《通知》的规定和区政府的有关要求,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强化组织保障。健全完善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研究制定制度规范及相关配套措施。积极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事务。

  2.加强宣传培训。有针对性地举办研讨活动,制定业务培训计划,探索多种培训方式。加大政务公开知识的普及宣传力度,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政务公开工作良好氛围。

  3.丰富公开内容。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4.创新公开形式。充分借助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两微一端”及各新媒体平台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及时性、实效性,提升服务水平。

5.完善监督体制。结合政风行风测评,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监督工作常规化,日常化。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推动信息公开持续改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1月16日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docx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结合2018年度区教体局工作实际,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打算等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川区教体局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将军路203号;邮编:255100;电话:0533-5170105;传真:0533-5181289)。

  一、政务信息公开情况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淄川区教体局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机关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2018年区教体局按照《条例》及上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明确2位同志为局信息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每个业务科室明确1位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政府信息,由局信息员统一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差错。

  在工作中,通过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完善公开形式,严格公开程序,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显著进展。自信息公开工作实施以来,各项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86条。其中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08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178条。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ichuan.gov.cn

  2.公共查阅点: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行政许可科

  3.微信公众号:淄川教体(zcjt2015)

  (三)主动公开主要内容

  区教体局根据《关于印发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淄川区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部署,及时梳理公开事项,主动公开除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以外的政府信息,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

  一是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推进公开。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健全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和依据,并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及时公开意见收集汇总情况、采纳情况和未予采纳的理由。对政协关于“加强宣传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利用红色资源,培养青少年爱国思想”的提案进行了答复并公开。

  二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梳理确定本部门公开事项,制定本部门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将本部门“权责清单”“一次办好清单”、《淄川区2018年义务教育段学校划片招生方案》、《淄川区幼儿园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和全区幼儿园年检等“双随机、一公开”相关事项、本部门《区教体局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服务指南》、信用信息“双公示”目录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在区政府网站、区教体局网站和微信等平台进行公开。

  三是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1.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认真制作并公开解读材料,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区教体局门户网站、微信等平台公开发布《淄川区2018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问题解答》《山东省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转发《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深化中考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和《淄川区2018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等群众关注的热点信息,就工作程序、内容及相关办理方式要求进行详细解释说明。2.加强政务舆情处置回应。加强政务舆情日常管理,建立完善政务舆情应对效果评估机制。2018年,区教体局共回应般阳民生信息542条,解答政务服务网咨询113件。

  四是加强办事公开提升服务实效。1.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及时公开网上办事大厅服务事项清单,推动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2.提升区政务服务中心教体分中心的服务效能,对依申请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严格实行清单管理,向社会公布区教体分中心“一次办好”事项清单,逐步推广“一窗受理”服务模式。

  五是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1.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动态调整,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持续加以推进,接受社会监督。2.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重新印制《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公文制作单》,增加“信息公开属性”栏,在拟制公文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进行保密审查工作,同时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3.推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编制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事项目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情况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收到当面申请0条,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0条,信函及传真申请0条。根据申请内容,我们共同意公开0条,同意部分公开0条,不予公开0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没有进行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做了大量工作,但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很全,信息更新还不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主要是适合社区、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下一步将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区政府的有关要求,做好以下几件工作:

  1.加强组织保障。健全完善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研究制定制度规范及相关配套措施。积极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事务。

  2.加强业务培训和政策宣传。有针对性地举办研讨活动,制定业务培训计划,探索多种培训方式。加大政务公开知识的普及宣传力度,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政务公开工作良好氛围。

  3.丰富公开内容。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4.用好新平台。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5.完善监督体制。结合政风行风测评,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监督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并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工作。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3月11日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2018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pdf

 

淄川区教育体育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打算等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川区教体局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将军路203号;邮编:255100;电话:0533-5170105;传真:0533-5181289)。

  一、政务信息公开情况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淄川区教体局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机关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区教体局按照《条例》及上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明确2位同志为局信息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每个业务科室明确1位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政府信息,由局信息员统一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差错。在工作中,通过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完善公开形式,严格公开程序,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显著进展。自信息公开工作实施以来,各项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43条。其中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02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141条。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ichuan.gov.cn淄川教育体育局网站:http://www.zcjt.net

  2.公共查阅点:淄川区教育体育局行政许可科

  3.微信公众号:淄川教体(zcjt2015)

  (三)主动公开主要内容

  政策法规方面,公开了自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涉及教育教学、教体管理工作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划计划方面,把《2017年工作计划要点》向社会及时公布;业务工作方面,主动公开了《关于淄川区2017年城区及周边义务教育段学校划片招生范围的公告》、《淄川区教体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人大2个建议和政协10个提案等群众关注热点问题都做了答复并及时公示。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情况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收到当面申请0条,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0条,信函及传真申请0条。根据申请内容,我们共同意公开0条,同意部分公开0条,不予公开0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没有进行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做了大量工作,但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很全,信息更新还不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主要是适合社区、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下一步将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区政府的有关要求,做好以下几件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研究制定、组织落实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制度规范及相关配套措施。积极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事务。

  2.加强宣传培训。有针对性地举办研讨活动,认真制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培训计划,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促进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转变观念,加大政务公开知识的普及宣传力度。组织人员学习借鉴其他政府部门的好做法,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3.丰富公开内容。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4.创新公开载体。不断拓展信息公开途径,丰富公开形式,特别是进一步公开信息公开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

  5.完善监督体制。结合政风行风测评,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监督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并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工作。



                                                                      淄川区教育体育局

                                                                      2018年1月22日


淄川区教育体育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打算等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川区教体局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将军路203号;邮编:255100;电话:0533-5170105;传真:0533-5181289)。

  一、政务信息公开情况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淄川区教体局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机关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区教体局按照《条例》及上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明确2位同志为局信息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每个业务科室明确1位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政府信息,由局信息员统一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差错。

  在工作中,通过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完善公开形式,严格公开程序,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显著进展。自信息公开工作实施以来,各项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89条。其中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49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40条。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ichuan.gov.cn

  淄川教育体育局网站:http://www.zcjt.net/

  2.公共查阅点:淄川区教育体育局档案室,淄川区教育体育局综合科

  3.微信公众号:淄川教体(zcjt2015)

  (三)主动公开主要内容

  政策法规方面,公开了自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涉及教育教学、教体管理工作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划计划方面,把《2016年工作计划要点》向社会及时公布;业务工作方面,主动公开了《淄川区2016年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招生公告》《2016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相关材料。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情况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收到当面申请0条,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0条,信函及传真申请0条。

  根据申请内容,我们共同意公开0条,同意部分公开0条,不予公开0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没有进行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做了大量工作,但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很全,信息更新还不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主要是适合社区、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下一步将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区政府的有关要求,做好以下几件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研究制定、组织落实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制度规范及相关配套措施。积极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事务。

  2.加强宣传培训。有针对性地举办研讨活动,认真制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培训计划,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促进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转变观念,加大政务公开知识的普及宣传力度。组织人员学习借鉴其他政府部门的好做法,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3.丰富公开内容。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4.创新公开载体。不断拓展信息公开途径,丰富公开形式,特别是进一步公开信息公开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

  5.完善监督体制。结合政风行风测评,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监督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并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工作。

 

 

                                                    淄川区教育体育局

                                                      2017年3月8日


附件:区教体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doc

淄川区教育体育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1-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打算等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川区教体局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将军路201号;邮编:255100;电话:0533-5130285;传真:0533-5181289)。

  一、政务信息公开情况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淄川区教体局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机关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区教体局按照《条例》及上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明确2位同志为局信息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每个业务科室明确1位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政府信息,由局信息员统一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差错。

  在工作中,通过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完善公开形式,严格公开程序,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显著进展。自信息公开工作实施以来,各项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90条。回应涉及划片招生、教育收费、校车管理等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4次。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淄川教育体育局网站。

  2.公共查阅点:淄川区教育体育局档案室,淄川区教育体育局综合科。

  3.微信公众号:淄川教体(zcjt2015)

  (三)主动公开主要内容

  政策法规方面,公开了自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涉及教育教学、教体管理工作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划计划方面,把《2015年工作计划要点》向社会及时公布;业务工作方面,主动公开了《淄川区2015年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招生公告》《2015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相关材料。

  (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和工作情况

  1.高中招生工作:学生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工作均在网上进行,根据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结合学生填报的志愿,统一进行网上录取,录取结果在各普通高中学校网站及校门口进行公示。特长生的专业测试成绩及最终录取结果也统一在学校网站和校门口进行公示。

  2.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区教体局通过提前在淄川教育体育局网站上发布招生公告,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报名学校进行网上报名,根据报名情况,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实行电脑派位录取,电脑派位统一使用淄博市教育局开发的软件进行录取,录取结果现场进行公示。

  3.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充分征求社会各界人士及家长的意见建议,对划片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专门召开听证会,认真听取家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人士的意见和建议,方案成熟后通过淄川工作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下发《致全区2015年小学(初中)一年级新生家长的一封信》,告知家长招生的具体条件、报名程序及录取的具体安排,确保招生信息及时准确传达到每一位家长,切实实现阳光招生。

  4.中小学考试加分学生及特长学生录取结果信息公开:按照《淄川区2015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川教体字〔2015〕21号)要求,各招收艺体特长生的高中学校制定招生方案并严格执行落实,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示专业成绩和录取结果,保证招生工作公正公平。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情况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收到当面申请0条,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0条,信函及传真申请0条。

  根据申请内容,我们共同意公开0条,同意部分公开0条,不予公开0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没有进行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做了大量工作,但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很全,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主要是适合社区、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下一步将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区政府的有关要求,做好以下几件工作:

  1.加强宣传培训。有针对性地举办研讨活动,认真制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培训计划,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促进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转变观念,加大政务公开知识的普及宣传力度。组织人员学习借鉴其他政府部门的好做法,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丰富公开内容。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3.创新公开载体。不断拓展信息公开途径,丰富公开形式,特别是进一步公开信息公开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

  4.完善监督体制。结合政风行风测评,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监督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并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工作。

 

 

                                                  淄川区教育体育局

                                                   2016年1月27日

 


附件:201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淄川区教育体育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3-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打算等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川区教体局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将军路201号;邮编:255100;电话:0533-5130285;传真:0533-5181289)。

  一、政务信息公开情况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淄川区教体局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机关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区教体局按照《条例》及上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明确2位同志为局信息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每个业务科室明确1位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政府信息,由局信息员统一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差错。

  在工作中,通过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完善公开形式,严格公开程序,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显著进展。自信息公开工作实施以来,各项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82条。回应涉及划片招生、教育收费、校车管理等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6次。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ichuan.gov.cn;

  淄川教育体育局网站:http://www.zcjt.net。

  2.公共查阅点:淄川区教育体育局档案室,淄川区教育体育局综合科。

  (三)主动公开主要内容

  政策法规方面,公开了自2014年1月至2014年12月,涉及教育教学、教体管理工作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划计划方面,把《2014年工作计划要点》向社会及时公布;业务工作方面,主动公开了《2014年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招生公告》《区教体系统“两规范三禁止”承诺书》《淄川区教育体育局面向全区中小学公开招聘教研员的公告》等涉及教育体育等方面的主要文件,同时,主动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相关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情况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收到当面申请0条,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0条,信函及传真申请0条。

  根据申请内容,我们共同意公开0条,同意部分公开0条,不予公开0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没有进行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做了大量工作,但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很全,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主要是适合社区、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下一步将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区政府办的要求,做好以下几件工作:

  1.加强宣传培训。有针对性地举办研讨活动,认真制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培训计划,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促进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转变观念,加大政务公开知识的普及宣传力度。组织人员学习借鉴其他政府部门的好做法,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丰富公开内容。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3.创新公开载体。不断拓展信息公开途径,丰富公开形式,特别是进一步公开信息公开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

  4.完善监督体制。结合政风行风测评,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监督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并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工作。

 

 

                                                      淄川区教育体育局

                                                       2015年1月20日

 

淄川区教育体育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3-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打算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川区教体局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将军路201号;邮编:255100;电话:0533-5130285;传真:0533-5181289)。

  一、政务信息公开情况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淄川区教体局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机关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按照《条例》及上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组织有关科室,对要求的公开的政府文件进行归类整理,安排专人录入。在工作中,通过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完善公开形式,严格公开程序,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自信息公开工作实施以来,各项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

  2013年,我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56条。其中,机构职能信息0条,政策法规类信息3条,规划计划类15条,业务工作类37条,统计数据类1条,其他类0条。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中国淄川”政府门户网:http://www.zichuan.gov.cn;

  淄川教育体育局网站:http://www.zcjt.net。

  2.公共查阅点:淄川区教育体育局档案室,淄川区教育体育局综合科。

  (三)主动公开主要内容

  政策法规方面,公开了自2013年1月至2013年12月,涉及教育教学、教体管理工作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划计划方面,把《2013年工作计划要点》《2013年全区教体系统调研课题计划》《2013年淄川区学校体卫艺国防教育工作计划要点》《关于举办2013年淄川区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实施方案》等文件通知向社会及时公布。业务工作方面,主动公开了《淄川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关于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关于在全区中小学开展勤俭节约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等涉及教育人事、教育收费、学校建设、学籍管理、教育教学、学校体育、群众体育、竞技体育等方面的主要文件和反映教育体育的亮点工作、重点工作、重大活动及全区各学校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的相关信息。政策法规方面,主动公开了民办教育机构办学水平综合评估(年检)结果、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办法、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情况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收到当面申请0条,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0条,信函及传真申请0条。

  根据申请内容,我们共同意公开0条,同意部分公开0条,不予公开0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没有进行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做了大量工作,但因信息公开工作刚刚起步,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很全,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主要是适合社区、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下一步将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区政府办的要求,做好以下几件工作:

  1.加强宣传培训。有针对性地举办研讨活动,认真制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培训计划,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促进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转变观念,加大政务公开知识的普及宣传力度。组织人员学习借鉴其他政府部门的好做法,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丰富公开内容。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3.创新公开载体。不断拓展信息公开途径,丰富公开形式,特别是进一步公开信息公开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

  4.完善监督体制。结合政风行风测评,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监督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并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工作。

 

 

                                                      淄川区教育体育局

                                                       


附件:区教体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淄川区教育体育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3-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打算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川区教体局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将军路203号 ;邮编:255100 ;电话:0533-5130285 ;传真:0533-5130285)。

  一、政务信息公开情况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淄川区教体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机关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按照《条例》及上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组织有关科室,对要求的公开的政府文件进行归类整理,安排专人录入。在工作中,通过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完善公开形式,严格公开程序,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自信息公开工作实施以来,各项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

  2012年,我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12条。其中,机构职能信息0条,政策法规类信息11条,规划计划类5条,业务工作类95条,统计数据类0条,其他类1条。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中国 淄川”政府门户网:http://www.zichuan.gov.cn/

            淄川教育体育局网站:http://www.zcjt.net/

  2.公共查阅点。淄川区教育体育局档案室,淄川区教育体育局综合科。

  (三)主动公开主要内容

  政策法规方面,公开了自2012年1月至2012年12月,涉及教育教学、教体管理工作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划计划方面,把2012年工作计划要点、全区教体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淄川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淄川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2011—2013年)向社会及时公布。业务工作方面,主动公开了教育人事、教育收费、学校建设、学籍管理、教育教学、学校体育、群众体育、竞技体育等方面的主要文件和反映教育体育的亮点工作、重点工作、重大活动及全区各学校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的相关信息。政策法规方面,主动公开了民办学校的设立与变更、教师资格认定、服务流程、服务机构、有关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极大的方便了群众各项事情的办理。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情况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收到当面申请0条,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0条,信函及传真申请0条。

  根据申请内容,我们共同意公开0条,同意部分公开0条,不予公开0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没有进行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做了大量工作,但因信息公开工作刚刚起步,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很全,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主要是适合社区、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下一步将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区政府办的要求,做好以下几件工作:

  1.加强宣传培训。有针对性地举办研讨活动,认真制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培训计划,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促进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转变观念,加大政务公开知识的普及宣传力度。组织人员学习借鉴其他政府部门的好做法,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丰富公开内容。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3.创新公开载体。不断拓展信息公开途径,丰富公开形式,特别是进一步公开信息公开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

  4.完善监督体制。结合政风行风测评,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监督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并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工作。

 

 

                            淄川区教育体育局

                                                      2013年1月24日

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淄川区教育体育局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本年累计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

112

其中:1. 机构职能类

0

      2. 政策法规类

11

      3. 规划计划类

5

      4. 业务工作

95

      5. 统计数据

0

      6. 其他

1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数

0

其中:1.信函及传真申请数

0

2.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数

0

3.当面申请数

0

三、对依申请公开的答复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数

0

3.不予公开数

0

4.其他情况

0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费用数

0

五、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六、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七、政府信息公开被诉讼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八、本单位网站是否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有专栏  

九、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2

十、查阅点接待人数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数

2

其中:1.全职人员

2

2.兼职人员

0

十二、组织学习培训次数

1

十三、参加学习培训人员数

89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分析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打算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11日起至2012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川区教体局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将军路203 ;邮编:255100 ;电话:0533-5130285 ;传真:0533-5130285)。

一、政务信息公开情况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淄川区教体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机关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按照《条例》及上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组织有关科室,对要求的公开的政府文件进行归类整理,安排专人录入。在工作中,通过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完善公开形式,严格公开程序,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自信息公开工作实施以来,各项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

2012年,我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12条。其中,机构职能信息0条,政策法规类信息11条,规划计划类5条,业务工作类95条,统计数据类0条,其他类1条。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中国 淄川”政府门户网:http://www.zichuan.gov.cn

             淄川教育体育局网站:http://www.zcjt.net

2.公共查阅点。淄川区教育体育局档案室,淄川区教育体育局综合科。

(三)主动公开主要内容

政策法规方面,公开了自20121月至201212月,涉及教育教学、教体管理工作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划计划方面,把2012年工作计划要点、全区教体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淄川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淄川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20112013年)向社会及时公布。业务工作方面,主动公开了教育人事、教育收费、学校建设、学籍管理、教育教学、学校体育、群众体育、竞技体育等方面的主要文件和反映教育体育的亮点工作、重点工作、重大活动及全区各学校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的相关信息。政策法规方面,主动公开了民办学校的设立与变更、教师资格认定、服务流程、服务机构、有关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极大的方便了群众各项事情的办理。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情况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收到当面申请0条,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0条,信函及传真申请0条。

根据申请内容,我们共同意公开0条,同意部分公开0条,不予公开0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没有进行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做了大量工作,但因信息公开工作刚刚起步,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很全,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主要是适合社区、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下一步将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区政府办的要求,做好以下几件工作:

1.加强宣传培训。有针对性地举办研讨活动,认真制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培训计划,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促进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转变观念,加大政务公开知识的普及宣传力度。组织人员学习借鉴其他政府部门的好做法,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丰富公开内容。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3.创新公开载体。不断拓展信息公开途径,丰富公开形式,特别是进一步公开信息公开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

4.完善监督体制。结合政风行风测评,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监督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并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工作。

淄川区教育体育局

                                                            2013124

单位负责人:牛少健        填表人:邢            联系方式:5130285      填表日期: 2013 1  

 

淄川区教育体育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03-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打算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川区教体局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将军路205号 ;邮编:255100 ;电话:0533-5130285 ;传真:0533-5130285)。

一、政务信息公开情况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淄川区教体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机关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按照《条例》及上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组织有关科室,对要求的公开的政府文件进行归类整理,安排专人录入。在工作中,通过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完善公开形式,严格公开程序,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自信息公开工作实施以来,各项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

2011年,我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02条。其中,机构职能信息3条,政策法规类信息7条,规划计划类3条,其他类2条,动态类信息87条。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中国 淄川”政府门户网:http://www.zichuan.gov.cn

            淄川教育体育局网站:http://www.zcjt.net/

2.公共查阅点。淄川区教育体育局档案室,淄川区教育体育局综合科。

(三)主动公开主要内容

政策法规方面,公开了自2011年1月至2011年12月,涉及教育教学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划计划方面,把教育的中长期规划及每学年的重点工作安排向社会及时公布。业务工作方面,主动公开了教育人事、教育收费、学校建设、学籍管理、教育教学、学校体育、群众体育、竞技体育等方面的主要文件。行政许可事项方面,主动公开了民办学校的设立与变更、教师资格认定等办事依据、服务流程、服务机构,极大的方便了群众各项事情的办理。教育信息方面,反映了全区教育体育所进行的亮点工作、重点工作、重大活动及全区各学校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的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情况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收到当面申请0条,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0条,信函及传真申请0条。

根据申请内容,我们共同意公开0条,同意部分公开0条,不予公开0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没有进行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做了大量工作,但因信息公开工作刚刚起步,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很全,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主要是适合社区、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下一步将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区政府办的要求,做好以下几件工作:

1.加强宣传培训。有针对性地举办研讨活动,认真制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培训计划,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促进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转变观念,加大政务公开知识的普及宣传力度。组织人员学习借鉴其他政府部门的好做法,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丰富公开内容。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3.创新公开载体。不断拓展信息公开途径,丰富公开形式,特别是进一步公开信息公开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

4.完善监督体制。结合政风行风测评,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监督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并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工作。

 

 

                                        2012年3月8日

淄川区教育体育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淄川区教育体育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1-03-18

  淄川区教育体育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打算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川区教体局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将军路205号 ;邮编:255100 ;电话:0533-5130285 ;传真:0533-5130285)。
  一、政务信息公开情况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淄川区教体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机关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按照《条例》及上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组织有关科室,对要求的公开的政府文件进行归类整理,安排专人录入。在工作中,通过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完善公开形式,严格公开程序,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自信息公开工作实施以来,各项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
  2010年,我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58条。其中,机构职能信息4条,政策法规类信息14条,规划计划类20 条,业务工作类公文26 条,其他类公文8条,动态类信息86条。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中国 淄川”政府门户网/
  2.公共查阅点。淄川区教育体育局档案室,淄川区教育体育局综合科。
  (三)主动公开主要内容
  政策法规方面,公开了自2006年1月至2010年12月,涉及教育教学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划计划方面,把教育的中长期规划及每学年的重点工作安排向社会及时公布。业务工作方面,主动公开了教育人事、教育收费、学校建设、学籍管理、教育教学、学校体育、群众体育、竞技体育等方面的主要文件。行政许可事项方面,主动公开了民办学校的设立与变更、教师资格认定等办事依据、服务流程、服务机构,极大的方便了群众各项事情的办理。教育信息方面,反映了全区教育体育所进行的亮点工作、重点工作、重大活动及全区各学校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的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情况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收到当面申请12条,网站邮件申请7条,电子邮件申请6条,传真申请4条,信函申请4条。
  根据申请内容,我们共同意公开29条,不予公开3条,其中因内容不明确未公开1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没有进行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做了大量工作,但因信息公开工作刚刚起步,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很全,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主要是适合社区、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下一步将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区政府办的要求,做好以下几件工作:
  1、加强宣传培训。有针对性地举办研讨活动,认真制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培训计划,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促进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转变观念,加大政务公开知识的普及宣传力度。组织人员学习借鉴其他政府部门的好做法,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丰富公开内容。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3、创新公开载体。不断拓展信息公开途径,丰富公开形式,特别是进一步公开信息公开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
  4、完善监督体制。结合政风行风测评,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监督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并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工作。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淄川区教育体育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0-03-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打算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川区教体局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将军路205号 ;邮编:255100 ;电话:0533-5130285 ;传真:0533-5130285)。
  一、政务信息公开情况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淄川区教体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机关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按照《条例》及上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组织有关科室,对要求的公开的政府文件进行归类整理,安排专人录入。在工作中,通过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完善公开形式,严格公开程序,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自信息公开工作实施以来,各项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
  2009年,我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51条。其中,机构职能信息3条,政策法规类信息13条,规划计划类18 条,业务工作类公文23 条,其他类公文8条,动态类信息86条。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中国 淄川”政府门户网  http://www.zichuan.gov.cn/
  2.公共查阅点。淄川区教育体育局档案室,淄川区教育体育局综合科。
  (三)主动公开主要内容
政策法规方面,公开了自2006年1月至2009年12月,涉及教育教学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划计划方面,把教育的中长期规划及每学年的重点工作安排向社会及时公布。业务工作方面,主动公开了教育人事、教育收费、学校建设、学籍管理、教育教学、学校体育、群众体育、竞技体育等方面的主要文件。行政许可事项方面,主动公开了民办学校的设立与变更、教师资格认定等办事依据、服务流程、服务机构,极大的方便了群众各项事情的办理。教育信息方面,反映了全区教育体育所进行的亮点工作、重点工作、重大活动及全区各学校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的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情况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收到当面申请11条,网站邮件申请6条,电子邮件申请4条,传真申请3条,信函申请3条。
根据申请内容,我们共同意公开24条,不予公开2条,其中因内容不明确未公开1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没有进行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做了大量工作,但因信息公开工作刚刚起步,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很全,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主要是适合社区、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下一步将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区政府办的要求,做好以下几件工作:
  1、加强宣传培训。有针对性地举办研讨活动,认真制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培训计划,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促进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转变观念,加大政务公开知识的普及宣传力度。组织人员学习借鉴其他政府部门的好做法,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丰富公开内容。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3、创新公开载体。不断拓展信息公开途径,丰富公开形式,特别是进一步公开信息公开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
  4、完善监督体制。结合政风行风测评,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监督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并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工作。


 

淄川区教育体育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09-03-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08年度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打算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川区教体局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将军路205号 ;邮编:255100 ;电话:0533-5130285 ;传真:0533-5130285)。
  一、政务信息公开情况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淄川区教体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机关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按照《条例》及上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组织有关科室,对要求的公开的政府文件进行归类整理,安排专人录入。在工作中,通过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完善公开形式,严格公开程序,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自信息公开工作实施以来,各项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
  2008年,我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48条。其中,机构职能信息3条,政策法规类信息15条,规划计划类8条,业务工作类公文19条,其他类公文6条,动态类信息97条。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中国 淄川”政府门户网http://www.zichuan.gov.cn/
  2.公共查阅点。淄川区教育体育局档案室,淄川区教育体育局综合科。
  (三)主动公开主要内容
  政策法规方面,公开了自2006年1月至2008年12月,涉及教育教学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划计划方面,把教育的中长期规划及每学年的重点工作安排向社会及时公布。业务工作方面,主动公开了教育人事、教育收费、学校建设、学籍管理、教育教学等方面的主要文件。行政许可事项方面,主动公开了民办学校的设立与变更、教师资格认定等办事依据、服务流程、服务机构,极大的方便了群众各项事情的办理。教育信息方面,反映了全区教育体育所进行的亮点工作、重点工作、重大活动及全区各学校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的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情况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收到当面申请30条,网站邮件申请12条,电子邮件申请7条,传真申请2条,信函申请1条。
  根据申请内容,我们共同意公开49条,不予公开2条,其中因内容不明确未公开1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没有进行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做了大量工作,但因信息公开工作刚刚起步,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很全,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主要是适合社区、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下一步将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区政府办的要求,做好以下几件工作:
  1、加强宣传培训。有针对性地举办研讨活动,认真制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培训计划,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促进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转变观念,加大政务公开知识的普及宣传力度。组织人员学习借鉴其他政府部门的好做法,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丰富公开内容。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3、创新公开载体。不断拓展信息公开途径,丰富公开形式,特别是进一步公开信息公开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
  4、完善监督体制。结合政风行风测评,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监督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并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