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中共淄川区委组织部 淄川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淄博市“科技副总” 评优推荐工作的通知发文机关
淄川区科学技术局
发文字号
〔 〕 号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220P/2023-5355682
成文日期
2023-05-29
发文日期
2023-05-29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科技
有效性
有效
中共淄川区委组织部 淄川区科学技术局
关于做好2022年度淄博市“科技副总”评优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工委、办事处,开发区党委、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淄博市“科技副总”评优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市优秀“科技副总”评选工作,进一步促进高校优势科研资源与我区产业全面对接。请符合条件的单位、“科技副总”人选积极参评。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标准
本次评优对象为聘期满一年(至5月29日)的现任“科技副总”及接收单位,评价期为2022年度。“科技副总”资格及相关信息的认定以淄博市科技副总聘任备案系统的审核确认为依据。
参加评优的“科技副总”和派出单位、接收单位须在完成(淄组发〔2020〕19号)文件规定主要职责的基础上,2022年,“科技副总”与接收单位合作取得明显成效;接收单位主动为“科技副总”开展工作提供充分保障和相关待遇。
二、参评材料
(一)优秀“科技副总”参评材料
1. 《2022年度优秀“科技副总”推荐表》、《2022年度优秀“科技副总”推荐汇总表》(附件1、2);
2. 合作成效证明材料,如与企业联合开展技术合作、解决技术难题,帮助企业完善研发机制,建立研发平台,协助企业申请专利、申报各级科技项目等材料。
(二)优秀接收单位参评材料
1. 接收单位事迹材料(800字以内);
2. 《2022年度优秀接收单位推荐汇总表》(附件3),以及企业为“科技副总”提供生活补助、交通补贴及劳动报酬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有关要求
1. 请参评单位及科技副总认真填报,确保参评材料真实性。区科技局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同区委组织部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名单。
2. 请各参评单位、“科技副总”务必于6月2日前,将参评材料一式八份(简单装订成册)报送至区科技局科技合作科,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
联 系 人:牛永康
联系电话:0533-5161797
电子邮箱:kjhzk@zb.shandong.cn
中共淄川区委组织部 淄川区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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