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农村高龄失能老人提供社会帮扶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马鑫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对农村高龄失能老人提供社会帮扶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始终将“民政爱民 民政为民”理念贯彻于工作中,多举措促社会救助落实落地,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救)尽保(救)”。
一、提升为民服务水平,畅通救助申请受理渠道。全面提升基层为民服务水平,真正做到让困难群众“救助有门、受助及时”,社会救助利民便民。一是建立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各镇办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窗口服务功能,依托镇办政务大厅、便民服务大厅等设立统一的救助申请受理窗口,规范服务内容、服务流程。二是个人申请与主动发现机制相结合。充分发挥村委会、驻村干部等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的特点,协助开展困难排查、信息报送、公示监督等工作,对陷入生活困境的困难群众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力求做到救助无盲区。三是加大政策培训力度,提高基层救助经办人员能力水平。举办社会救助政策培训班,实现区镇村三级民政工作人员全覆盖 ,培训范围延伸到村两委成员及网格员,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水平。
二、提速增效,助推社会救助政策落地。一是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在2020年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审批权限下放镇办实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完善社会救助服务机制,畅通社会救助渠道,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效率和效能,主动、及时、高效地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生活问题。二是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资金,2023年困难救助标准再提高5%。三是严格落实低保公示制度。持续做好低保人员信息长期公示制度,做到公示及时全面规范,接受社会监督。四是进一步梳理群众反映问题。对社会救助方面的信访件、12345投诉件及来电、来信反映问题进行梳理,对各类信访件认真细致的回复,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五是落实好低保近亲属备案制度。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纳入低保情况进行备案, 并重点核查。
三、提升为困难群众服务温度,知民意暖民心。一是加大救助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多渠道、全覆盖宣传,让群众熟悉社会救助怎么申请?在哪里申请?需要提交什么材料?救助政策内容多、专业性强,导致群众对救助政策认知不全面,存在片面性。通过制作动漫等形式广泛宣传,通俗易懂,有效解决了老百姓对政策性语言理解起来有困难、有歧义的问题。二是“免费短信提醒”进民心。为让困难群众及时了解救助金到账时间,为辖区内所有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申请开通了免费短信通知服务,让困难群众在第一时间了解资金到账信息。极大方便了困难群众尤其是出行困难群众,切实做到了让群众少跑腿、信息多跑路。
四、广开救助渠道,提升困难群众救助兜底能力。一是巩固“物质+服务”多维救助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社会组织、专业社工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为救助对象提供多元化、个性化服务需求。目前,我区特殊困难家庭人员照护服务救助对象包括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及重度失能人员且家庭成员足的城乡低保对象。二是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充分发挥慈善救助的补充作用,进一步推动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组织开展“圆梦行动”、“亲情暖万家”、“济民基金”等一系列救助活动,全面打造“淄助你-川即办”救助品牌。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淄川区民政局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