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防养老诈骗,为老年人幸福晚年保驾护航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政协第十三届淄川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20230105
建议人: 曾宪锋
主办单位: 淄川区民政局
答复时间: 2023-04-25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曾宪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预防养老诈骗,为老年人幸福晚年保驾护航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有效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问题,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2022年区民政局按照上级民政部门及区里要求,安排部署开展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1、认真安排部署。印发《淄川区民政局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方案》,成立由张行海局长任组长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于2022年5月16日召开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张行海局长对开展打击整治行动做了安排部署。会后将会议精神通过微信工作群传达到各镇(街道)民政办和养老机构。

2、积极宣传发动。要求各养老机构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借助新闻媒体,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开展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宣传教育活动,迅速掀起宣传热潮。我局印制宣传公告650份要求养老机构进行张贴宣传,对进入机构探视老人的家属要逐一进行宣传。各机构召开宣传专题活动8次,悬挂横幅20条,电子横幅30余次。27处养老机构的工作群和老人家属群都做了宣传,提高了群众的知晓率。

3、深入摸底排查。专项行动对全区养老机构、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及养老服务组织等进行摸排,我区27处已备案的养老机构、36处日间照料中心和123处农村幸福院不存在虚假或扩大宣传、收取大额预付费等问题,不存在打着投资养老公寓、入股养生基地等幌子,诱骗老年人投资,骗取钱财等问题,风险隐患等级为绿色。

4、建章立制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有效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问题,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按照上级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的相关要求,制定《淄川区加强养老机构管理的指导意见》,加强养老机构非法集资和诈骗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防范监测预警,紧盯发生在老年人身边、侵害老年人利益的人和事,从根源防范和化解风险。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完善管

理机制,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下一步,区民政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对养老机构的业务监管,坚决杜绝养老服务诈骗问题,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淄川区民政局

2023年4月25日

2022年下半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6件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揭露养老诈骗“套路”及其危害。这些典型案例揭露的养老诈骗“套路”包括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以“养老”为名实施诈骗之所以能够屡屡得逞,老年人缺乏法律知识、贪图小利、精神空虚等是重要原因。典型案例还暴露出行业短板、监管漏洞和风险隐患。例如,一些“养老项目”监管还存在滞后,犯罪分子打着投资养老公寓、入股养生基地等幌子,诱骗老年人投资,骗取钱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