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民政局
标题: 淄博市淄川区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0360/2024-5426501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26 发布机构: 淄川区民政局

淄博市淄川区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6
  • 字号:
  • |
  • 打印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淄川区民政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松龄东路49号;邮编:255100;电话:0533-5282038;电子邮箱:zcmz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淄川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实实在在推进民政法治建设工作,积极推动各项行政权力公开透明。及时梳理和及时整改网站栏目,补充网站信息,突出可读性、便利性,稳妥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1.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淄川区民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0条,主要涉及全区民政事业的基本情况、各项政策落实情况、规划计划、重要部署执行等动态信息。每月及时公开群众密切关注的临时救助、城乡低保、特困、经济困难老年人、残疾人补贴等人员名单。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2023年,淄川区民政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涉及城乡地名和婚姻登记方面,全部依法依规予以办理。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及时安排专人负责全局信息公开维护和更新,并认真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和报告的统计、编制和报送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发布,定期对政府网站进行梳理排查,坚决杜绝政务公开工作中泄露个人隐私情况的发生,遵循“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三审制度

4.平台建设方面

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不断细化公开信息目录,聚焦社会关切和民生实事,定期进行栏目信息维护,确保栏目公开信息内容及时、全面。加强平台专技培训,不断提高人员素质,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5.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做到“四个明确”,明确工作任务、明确具体要求、明确责任科室、明确时限要求,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是对政务信息的公开,层层把关,力求所公开的信息合法合规合理合情,并不定期开展涉及社会主体及公民个人隐私信息泄露的排查工作,切实维护好政府机密信息和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各科室之间的协调与联系需要进一步加强。

2.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

(二)改进情况:

1.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加强各科室之间的沟通,定时收集各科室信息进行汇总更新

2.充实和扩宽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与渠道,不断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3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3年单位严格落实《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川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部署、要求形成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台账,压实责任,聚焦本单位重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月和季度公开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等信息。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3件,政协委员提案9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建议答复文件按法定程序面复代表和委员,面复率100%,办复率100%,代表委员满意率达100%,并依规对建议提案内容、答复内容进行公开。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及时收集政务公开网络舆情,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运行,促进单位廉政勤政建设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无。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