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农业农村局
标题: 淄博市淄川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MB2866625W/2022-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1-27 发布机构: 淄川区农业农村局

淄博市淄川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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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区农业农村局编制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淄川区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结合全区农业农村实际,深化政务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畅通和群众互动渠道,助力全区乡村振兴。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3条。公开类别:机构职能类3条;规划计划类3条;政策文件类11条;重大部署执行类36条;优化营商环境类1条;乡村振兴类12条;涉农补贴类10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类1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类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其他类1条;法治政府建设类1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按照法定程序在规定时限内给予了答复,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实行政府信息采集、梳理、编辑、审核、发布、更新等工作常态化工作机制,落实专人负责统筹、协调、编制、公布信息公开内容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局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规范政府公开内容,深刻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上级指导整合信息资源,优化服务功能,推进网站规范化建设。妥善管理淄川三农微信公众号,及时更新我区农业农村工作进展,公众号上设立在线留言,发挥便民利民的作用。畅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把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进行建设。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积极公开局年度主要工作和便民服务信息等,使群众能更直观、方便地了解我区农业农村相关工作,提高效率,实现了勤政为民的目的。

(五)监督保障情况调整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各科室相互配合。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科室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使全体职工都参与到政务公开中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专业规范,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够透彻;二是专业性不够强。

改进情况: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进一步的深入学习,全面理解,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对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力度,力求做到全面、及时、准确;提高专业性,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积极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对上传材料认真审核,严把法律关、政策关、文字关和保密关,确保政务公开及时、准确、规范,同时对一些个人信息做好保密工作,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按照《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川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要求,落实好任务清单,重点做好涉农补贴和乡村振兴专栏。按照《淄川区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设立涉农补贴专栏,对资金申请政策、申请指南、补贴结果信息及时公开。开设乡村振兴专栏,对国家、省、市政策文件及时转载,对资金分配计划、分配结果、项目安排进行了公示。

3、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7件,在办理过程中,克服重答复、轻落实的倾向,把着力点放在推动解决实际问题上,多次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有关镇办对接,加强与代表委员们的沟通协商,做到了建议提案答复率100%,委员满意率100%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淄博市淄川区农业农村局

202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