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农业农村局
标题: 淄博市淄川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MB2866625W/2024-5426401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26 发布机构: 淄川区农业农村局

淄博市淄川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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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淄川区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30号;邮编:255100;电话:0533-5181470;邮箱:zcny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淄川区农业农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及要求,主动宣传农业农村政策法规和工作成效,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121条。公开类别:机构职能类3条;规划计划类2条;政策文件类15条;重要部署执行类示类9条;双随机一公开类4条;建议提案办理类12条;财政信息类11条;行政执法公示6条;乡村振兴类24条;涉农补贴类32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类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法治政府建设类1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信息公开平台,涵盖了组织机构、部门文件、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涉农补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等,方便公众搜索浏览。

(四)平台建设情况。按照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指引和考核要求,规范栏目设置,积极配合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2023年,“淄川三农”微信公众号发布图文信息258条,公众号上设立“在线留言”,发挥便民利民的作用。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严格遵守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严格实行信息编写、审核、报送、发布等各环节把关负责制,由科室、分管领导审定,重要信息由主要领导审签。实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依法依规主动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

其他 结

尚未 审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

结果 纠

其他 结

尚未 审

总计

结果 维

结果 纠

其他 结

尚未 审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信息公开仍然存在着内容简单、形式单一的现象。

(二)改进情况。加大公开力度及时效,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进一步围绕农业农村工作重点,增加信息发布的质量和数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3年,区农业农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按照《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及时更新和发布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同时,不断完善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提高公开质量,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3、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共收到并公开人大建议3条,政协提案8条,接到提案后,区农业农村局党组高度重视,对各提案建议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详细制定了解决方案,明确办理流程,一是迅速交办工作,将各提案进行认真梳理分类,迅速落实办理科室,落实办理责任,二是强化办理职责,制定办理“作战图”,加强督促,定期检查,三是提高办理质量,在办理过程中,采取电话催办、部门协办等多种方式,加快办理速度,及时解决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做到了建议提案答复率100%,委员满意率100%。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一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严格按照“解读是常态、不解读是例外,发布与解读同步”的原则,认真落实“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工作。二是创新解读方式。优化政策解读方式,在“多元化”上下功夫。要求发文科室强化互动解读回应,指导发文科室通过图文解读、主要负责人解读、专家解读等方式,进行全方位、立体化解读,全面准确讲清楚文件出台背景、重点内容、特色亮点等,让政策信息融入百姓生活,发挥其最大的服务作用,不断提升社会各界的参与度和获得感。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淄川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