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公益性就业岗位”建议的答复
淄川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69
建议人: 王盛谦
主办单位: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时间: 2023-07-25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川人社字〔2023〕51号                 签发人:刘芳

 

                                          

对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9号建议的答复

 

王盛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公益性就业岗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单位高度重视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重点安置就业困难群体,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兜牢民生底线,做好就业增收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在全面推进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中,淄川区确立“走在前、深到底争第一”的目标定位,立足群众需求、精心周密部署。由人社部门牵头成立工作专班,深入镇办、村居开展调研,会同区财政、民政、乡村振兴等个部门,明确今年工作方向和工作措施。召开全区公益岗工作部署推进会,促进工作全面加速。明确时间推进线,绘制工作推进蓝图,全面推进公益岗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做好岗位应开尽开。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稳定和扩大就业促增收促消费促增长行动方案的通知》第4项困难群众就业增收中优先开展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就业帮扶要求,今年首批乡村公益性岗位计划安置1686个脱贫享受政策人员,本着“应纳尽纳”原则,督导各镇办对辖区内脱贫享受政策人员全面摸排,按照“因事设岗、按需定员”的原则,重点发动脱贫享受政策人员积极报名,确保“应纳尽纳”。后续我区将继续对低收入人口、残疾人等困难群体进行开发式帮扶,充分发挥乡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作用。

三是加强督导发挥作用。督导各镇办规范公益性岗位人员职责与上岗要求。加强公益岗规范化管理和动态管理力度,建立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台账,细化工作职,采取不定期实地走访及电话回访等方式进行监督管理,动态掌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增减变动情况,确保各个岗位人员到岗到位、履职到位真正把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打造成得民心、顺民意的民生工程。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725日 

 

(联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赵科程,5285929)

(可以公开)

抄  送:区人大人代工委、区政府办公室      

目前脱贫人口及低收入人口中,除政策兜底享受低保的群体外,还有一部分人因年老力弱、身有残疾等,无法到企事业单位正常应聘就业。这部分人基本靠子女赡养或亲属抚养提供生活保障,实际收入水平及生活水平难以逐步提高。这个群体中部分人尚有一定劳动能力,针对这种情况,建议政府主导,进一步增加公益性就业岗位,如提供乡村矛盾排查信息员、乡村公益设施管理员等低劳动强度岗位,进一步拓宽脱贫人口的就业途径,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防止出现脱贫人口收入不增反降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