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解读《淄川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淄川区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167U/2020-2015825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8-13 发布机构: 淄川区政府办公室

解读《淄川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淄川区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0-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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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淄川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提高事故应急救援能力,规范应急处置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淄川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我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重新修订完善。

二、主要内容

(一)《预案》适用范围。我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发生1人以上死亡或重伤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性质严重、产生一定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二)《预案》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加强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做好常态下的安全隐患排查、风险评估、物资经费储备、队伍建设、预案演练等工作,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救援机制。

(三)指挥及工作机构。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人、应急救援专家组成。指挥部设立警戒保卫、抢险救灾、技术保障、医疗救护、新闻宣传、后勤保障、善后等工作组。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承担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日常工作。

(四)基本响应。进入事故响应程序后,指挥部办公室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迅速调集有关应急救援队伍赶赴事故现场并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或总指挥指定人员负责,现场指挥部成立前,事发单位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科学、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协调,全力控制事故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事故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现场指挥部要了解掌握事故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汇报,安排抢险救援、人员疏散、医疗救护、治安警戒、交通管制等工作任务,有关部门和救援队伍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迅速开展应急救援。

(五)应急结束。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总指挥批准,解除应急状态,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第二部分

《淄川区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提高事故应急救援能力,规范应急处置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监总局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我区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重新修订完善。

二、主要内容

(一)《预案》适用范围。我区非煤矿山企业发生1人以上死亡或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性质较严重、产生一定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二)《预案》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加强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做好常态下的安全隐患排查、风险评估、物资经费储备、队伍建设、预案演练等工作,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救援机制。

(三)指挥及工作机构。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人、应急救援专家组成。指挥部设立现场指挥、抢险救灾、技术专家、物资供应、警戒保卫、医疗救护、新闻宣传、后勤保障、善后处理等工作组。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承担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日常工作。

 (四)基本响应。进入事故响应程序后,指挥部办公室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迅速调集有关应急救援队伍赶赴事故现场并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或总指挥指定人员负责,现场指挥部成立前,事发单位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科学、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协调,全力控制事故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事故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现场指挥部要了解掌握事故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汇报,安排抢险救援、人员疏散、医疗救护、治安警戒、交通管制等工作任务,有关部门和救援队伍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迅速开展应急救援。

(五)应急结束。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总指挥批准,解除应急状态,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