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解读《淄川区幼儿园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167U/2017-1270603 文号:
发文日期: 2017-12-29 发布机构: 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解读《淄川区幼儿园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7-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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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8日,淄川区教体局印发了《淄川区幼儿园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该办法自2018年2月1日起实施。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近期,全国各地连续出现多起幼儿在幼儿园受到侵害等事件,给幼儿身心健康带来严重伤害,给社会稳定造成了不良影响。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幼儿园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导检查的紧急通知》(国教督办函〔2017〕91号)、《山东省学前教育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72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督字〔2017〕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依法制定《淄川区幼儿园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规范办园行为,纠正和消除部分幼儿园存在的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执行不到位等现象,保障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二、主要内容

主要解决的问题:

1.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幼儿园责任督学制度。严格实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完善学前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实行幼儿园园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开展无证园清理整顿。

2.强化日常管理。强化举办者和园长的责任。严格招生及编班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和预防演练。加大校车监管力度。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

3.规范保教管理。科学实施保教活动。杜绝“小学化”倾向。健全卫生保健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采取的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淄川区幼儿园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检查、监督和指导幼儿园规范管理工作。

2.抓好工作落实。各中心校结合办园行为督导,每年集中开展一次幼儿园排查整改活动,对辖区内所有幼儿园逐一排查、建立工作台账、逐项整治销号。幼儿园对照管理重点、难点,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亟待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幼儿园房屋、设施设备等安全隐患,必须第一时间整改完成,严防事故发生。

3.形成监管合力。幼儿园要成立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引导家长树立健康科学的育儿理念,积极参与园所建设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