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川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淄川区幼儿园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文机关
淄川区教育体育局
发文字号
川教体字〔2017〕106号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167U/2017-1270565
统一编号
ZCDR-2017-0010005
成文日期
2017-12-28
发文日期
2017-12-29
主题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妇女儿童
有效性
废止
淄川区教育体育局
关于印发《淄川区幼儿园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教体字〔2017〕106号
各镇(开发区)中心校、城区各幼儿园:
为切实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强化幼儿园管理,保障幼儿健康快乐成长,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现将《淄川区幼儿园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淄川区教育体育局
2017年12月28日
淄川区幼儿园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管理,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加快学前教育健康有序发展,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17〕14号)文件要求,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山东省学前教育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7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幼儿园工作规程》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为指导,以规范发展学前教育、提高保教质量为目标,全面优化育人环境,进一步健全完善落实幼儿园安全、卫生健康等各项保障制度,切实保障幼儿健康快乐成长,推动全区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规范办园行为,纠正和消除部分幼儿园存在的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执行不到位等现象,保障幼儿园不断规范管理,健康发展,把每一所幼儿园办成幼儿快乐成长的乐园,让家长安心,群众满意,社会放心。
三、具体工作
(一)落实监管责任
1.建立幼儿园责任督学制度。每所幼儿园配备1名责任督学,开展挂牌督导,做好对幼儿园监管工作。
2.严格实行幼儿园准入制度。按照《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严格执行幼儿园审批制度,新建幼儿园需达到省定办园条件,对审批注册的幼儿园定期进行社会公示。
3.完善学前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依据《淄川区幼儿园办园水平评估细则》,对全区幼儿园进行年检,对幼儿园发展水平、教育投入、幼儿教师待遇、办园水平等进行评估,全面掌握幼儿园的办园行为和运行情况,加大对幼儿园保教质量的监管和指导力度。
4.实行幼儿园园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幼儿园园长、教师、保育员、保健员等应取得岗位任职资格,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对新补充的教师或调整到幼儿园的小学教师要进行岗位培训,做到先培训后上岗。
5.开展无证园清理整顿。按照“疏堵结合、分类治理”的原则,准入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联合相关部门对未登记注册的幼儿园进行彻底整治,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要依法坚决予以取缔。
(二)强化日常管理
1.强化举办者和园长的责任。举办者是办园的责任主体,承担为幼儿园配齐配足合格师资、提供充足办园经费、维护园舍设施安全、确保幼儿园正常运转、保障教师工资待遇等责任。园长是幼儿园常规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强化依法治园意识,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民主参与的现代管理制度,增强园长、教师法治观念和依法管理、依法执教能力,推动幼儿园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2.严格招生及编班管理。按照小班(3—4周岁)25人、中班(4—5周岁)30人,大班(5—6周岁)35人、混合班30人的标准控制班额。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房屋、设备、消防、交通、食品、药物、卫生消毒、晨午检、幼儿接送、活动组织、幼儿就寝、值班等各种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并认真落实。按照规定配足配齐安保人员和安全防范设施、器材等。重点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各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幼儿园风险管控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明确相关责任。对因管理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重大事件要及时上报、妥善处理。
4.加强安全教育和预防演练。各幼儿园要把安全教育融入幼儿园一日生活,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各类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预防、避险、自救、紧急疏散等应急避险知识宣传教育和事故预防演练,不断提高幼儿安全保护意识和能力。幼儿园应投保校方责任险。
5.加大校车监管力度。幼儿园原则上不使用校车接送。如确实需用校车接送,要严格实行校车申报、审批、登记制度和教师跟车、收车、验车制度。要定期对专用校车进行维护和检测,严格实行专用校车运行全程监控,确保儿童乘车安全。严禁幼儿园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等非学生接送专用车辆接送儿童。
6.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培养培训,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加大幼儿园园长及教师培训力度,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按照“幼儿为本、师德为先、能力为重、终身学习”的理念,通过开展幼儿教师关爱工程、“师德师风建设月”等活动,全面掌握幼儿教师的工作及生活情况,有的放矢的促进幼儿教师的个人成长和专业发展,引导其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树立良好职业形象。加大岗前培训力度,幼儿园要对新入职教师要进行岗前职业道德和业务培训,园长与教师签订承诺书并举行入职宣誓活动。完善教师考核办法,将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聘任、考核和评价的首要内容。对品行不良、侮辱、体罚、虐待幼儿造成恶劣影响的教师,解除聘用合同,永不录用;情节严重者,移送公安机关。
四、规范保教管理
(一)科学实施保教活动。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幼儿园一日活动的指导意见》要求,科学制订一日生活作息制度。坚持科学保教方法,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为幼儿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幼儿多方面发展的需要。
(二)杜绝“小学化”倾向。严禁幼儿园以小学教育方式、方法,提前教授写字、拼音等小学教育内容,严禁布置书面家庭作业。
(三)健全卫生保健制度。建立健康检查、晨午检、卫生消毒、疾病及传染病预防等制度,做好晨午检及全日观察,发现疫情要按照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处理。建立患病幼儿用药的委托交接制度,未经家长委托或同意,幼儿园不得给幼儿用药。
(四)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幼儿园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制度以及食品留样管理。幼儿膳食费专款专用,收支平衡。幼儿食谱要制定科学,注重合理搭配,做到营养均衡、安全卫生。
五、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淄川区幼儿园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检查、监督和指导幼儿园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学前教育科,负责督促、协调等工作。学前教育科要做好幼儿园常规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计财审计科负责监管幼儿园经费投入、收费管理,制定支持学前教育的优惠政策。政工科负责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师资培训、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体卫艺科负责监管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安全办公室负责监管幼儿园安全工作。后勤服务中心负责监管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资助中心负责幼儿园幼儿资助工作。行政许可科负责幼儿园审批注册。校车安全办公室负责幼儿园校车管理。图书代办站负责幼儿园用书工作。
(二)抓好工作落实。各中心校要结合办园行为督导,每年集中开展一次幼儿园排查整改活动,对辖区内所有幼儿园逐一排查、建立工作台账、逐项整治销号。幼儿园对照管理重点、难点,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亟待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幼儿园房屋、设施设备等安全隐患,必须第一时间整改完成,严防事故发生。
(三)形成监管合力。幼儿园要成立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引导家长树立健康科学的育儿理念,积极参与园所建设与管理。各地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等形式,广泛宣传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的重要性,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要在工作中及时发现师德典型,树立榜样,营造共同关注幼儿健康发展的良好工作氛围,努力把每一所幼儿园办成孩子成长的乐园,让所有幼儿在安全、温馨、自主、愉悦的环境中健康快乐成长,让家长安心,群众满意,社会放心。
本方案自2018年2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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