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解读《关于印发淄川区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167U/2020-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9-30 发布机构: 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解读《关于印发淄川区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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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协作配合,提高综合执法效率和执法能力以提高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水平提升行政管理效率和综合行政执法履职能力。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代起草了《淄川区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淄川区政府办公室于9月29日正式印发。

一、意见制定的依据

意见根据市编委《关于淄川区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批复》淄编〔2017〕45号和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政办发〔2017〕43号)文件精神起草。

二、意见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各部门职责权限。各部门要合理划分职能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职责权限依法履行政策制定、审查审批、监督管理、协调指导、违法行为事前事中巡查发现等职责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派驻执法机构及镇(街道、开发区)安环办等开展联合执法,构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的执法体系。

二是做好建立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联席会议综合执法基层联合执法综合执法案件移送综合执法首问责任综合执法保障制度综合执法责任追究各项制度的健全完善工作。

三、重要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推进小组
  二是实工作责任。相关部门要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积极开展对接,不断完善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机制
  三是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好事迹。
  四是做好经费保障工作。纳入区财政预算,畅通资金渠道,确保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