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稿解读|淄川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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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004216167U/2024-5432973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4-02-03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淄川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已经区政府同意,于2024年3月2日实施。为方便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和正确理解《预案》相关内容,现就《预案》中涉及的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和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淄博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淄川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三、 适用范围
适用于淄川区行政区域内食用农产品在种植养殖以及食品生产加工、贮存、运输、流通和餐饮服务等环节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及指导全区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工作。
四、主要内容
《预案》的主要框架分为总则、事故分级、组织机构及职责、监测预警、报告与评估、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附则八部分。
(一)总则
明确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处置原则、预案体系等。强调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评估、依法处置,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二)事故分级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领导同志担任,副总指挥由区政府领导授权指定有关部门或单位的负责同志担任,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根据事故处置需要,指挥部下设事故调查组、危害控制组、医疗救治组、检测评估组、维护稳定组、新闻宣传组、专家组、善后组,按照相应职责分工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四)监测预警、报告与评估
对食品安全监测预警、事故报告的信息来源、主体、程序、时限、内容以及事故评估进行了明确要求。
(五)应急响应
确定了应急响应分级,明确应急响应启动后的应急处置措施,包括应急救援、危害控制、事故调查、信息发布、监测分析评估、信息通报、维护稳定以及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
(六)后期处理
组织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根据调查和认定的结论,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釆取相应处理措施,并及时对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七)应急保障
明确了信息保障、医疗保障、应急队伍与技术保障、物资和经费保障、社会动员保障和宣教培训。
(八)附则
明确《预案》中名词术语定义与说明、制定与解释部门、施行时间等。
解读单位: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电话:0533-5181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