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文稿解读|《淄川区城市防汛应急预案》和《淄川区扫雪除冰应急预案》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167U/2024-5433033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2-05 发布机构: 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稿解读|《淄川区城市防汛应急预案》和《淄川区扫雪除冰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4-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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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城市防汛应急预案》《淄川区扫雪除冰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同意,于2023年3月1日印发实施。为准确把握《预案》的重要内容,现就《预案》中涉及的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编制目的

为全面做好全区城市暴雨、洪水、台风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科学、有序、高效进行,提高城市防汛综合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和城市安全运行,编制《淄川区城市防汛应急预案》。建立扫雪除冰应急机制,整合各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扫雪除冰资源,高效快速地做好扫雪除冰工作,最大限度减轻降雪冰冻天气对道路交通和居民安全出行的影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编制《淄川区扫雪除冰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办法》《淄博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山东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淄川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区实际进行编制《淄川区城市防汛应急预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淄博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淄川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区扫雪除冰工作实际,制定《淄川区扫雪除冰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淄川区城市防汛应急预案》适用于本区城区内突发性暴雨、洪水、台风产生的灾害及其次生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

《淄川区扫雪除冰应急预案》适用于全区范围内扫雪除冰工作,以城区主次干道、高速公路、高速公路连接线、对外主要交通道路、桥梁、立交、隧道口、坡道、主干道、窗口地区、农贸市场等为重点,同时确保街巷社区道路、乡村道路畅通。

四、主要内容

《淄川区城市防汛应急预案》的主要框架分为总则、组织体系及职责、预防与预警、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善后处置、监督管理、附则八部分。

(一)预案分级标准

防汛防台应急行动依据汛情可能发生灾情并有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实行分级响应。区城防指负责确定应急响应的级别。根据有关规定,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应急响应(Ⅳ)、较大应急响应(Ⅲ)、重大应急响应(Ⅱ)、特别重大应急响应(Ⅰ)四个级别。

(二)应急组织体系

区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下设区政府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城防指),由指挥、副指挥、成员单位和办事机构组成。区城防指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全面负责区城防指的领导工作。副指挥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区市政环卫服务中心主任担任,协助指挥做好城市防汛防台工作,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工作,监督检查责任落实情况,或受指挥委托行使指挥职权。指挥部成员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人武部、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工信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融媒体中心、区人防服务中心、区住房保障中心、区市政环卫服务中心、区园林公园服务中心、区供热办、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区供电中心、区交警大队、区气象局、区公路事业服务中心、区消防救援大队、区联通公司、区移动公司、区电信公司、开发区、洪山镇、寨里镇、般阳路街道办事处、将军路办事处、松龄路办事处、区星辰燃气、区星辰供水、淄博北控金泽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广东特丽洁环境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区城防指主要职责,贯彻实施有关防汛防台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区防指的命令;负责组织、监督、协调、指导全区城市防汛防台和抢险救灾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区城防指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城防指办)设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具体负责区城防指日常工作。

(三)预防与预警

区城防指成员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及时收集、分析、汇总本部门或本系统关于雨情、汛情、灾情的信息,并负责各自职责区域内各类风险源的排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各单位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及时获取预警信息;对常规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对突发事件征兆动态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实行实时监测,及时上报区城防指,并通报相关部门区城防指负责防汛防台预警级别的确定。根据气象、水文、工程等信息资料分析雨情、台风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较重(Ⅲ)、严重(Ⅱ)、特别严重(Ⅰ)四个预警级别,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四)应急响应

按洪涝灾害、台风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实行分级应急响应。进入汛期,各级防汛防台机构须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风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指挥到位。区防指指挥、区城防指指挥到达区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或区城市防汛防台指挥中心,统一领导指挥全区抢险救灾工作。会商报告。区防指指挥主持会商,分析灾情,决策部署,并向市政府报告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请求指示。必要时,请求给予支援。下达命令。根据上级指示和会商结果,区防指指挥按照城市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对可能或已经发生险情区域的相关部门单位下达命令。进驻现场。区防指指挥委派有关负责人和专家组进驻现场组织指挥,并根据情况,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协调各相关部门应急队伍的救援行动。专家组应根据报告和现场收集掌握的情况,进行分析判断和灾情评估,及时提出处置措施意见,为现场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启动应急联动机制。根据汛情与灾情演变情况,请求驻地武警、驻军或其他城市的帮助和支援。信息报告。及时、准确地掌握最新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并随时向市政府报告灾情和抢险动态。出现各类重特大防汛防台突发事件,由区政府按程序向市政府报告。Ⅰ、Ⅱ级应急信息由区应急管理局、区城防办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市防指报告,由区委、区政府向市政府报告。

(五)善后处置

区有关部门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对受灾情况、人员补偿、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灾后恢复计划,并迅速实施。所需资金由区、镇财政部门负责筹集安排。受灾地区投保的水毁设施、设备、居民的生命财产损失由各保险公司按照“援助优先、特事特办、简化程序”的原则,及时进行核实、理赔。

《淄川区扫雪除冰应急预案》的主要框架分为总则、组织指挥体系、风险等级、应急准备、预警预报、应急响应、善后恢复、扫雪作业要求、附则九部分。

(一)预案分级标准

根据降雪冰冻天气对道路交通的影响程度,将降雪冰冻造成的风险等级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Ⅱ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特别重大风险(Ⅰ级):出现12小时降雪量达到6毫米以上、或24小时降雪量达到10毫米以上的暴雪天气,市区主要道路不具备车辆正常通行条件,对城市道路、高速公路等交通系统造成特别严重影响。

重大风险(Ⅱ级):出现12小时降雪量达到3毫米以上6毫米以下、或24小时降雪量达到5毫米以上10毫米以下的大雪天气,对城市道路、高速公路等交通系统造成严重影响。

较大风险(Ⅲ级):出现12小时降雪量达到1毫米以上3毫米以下、或24小时降雪量达到2.5毫米以上6毫米以下的中雪天气,对城市道路、高速公路等交通系统造成较大影响。

一般风险(Ⅳ级):出现12小时降雪量达到0.1毫米以上1毫米以下、或24小时降雪量达到0.2毫米以上2.5毫米以下的小雪天气,对城市道路、高速公路等交通系统造成一定影响。

(二)应急组织体系

区政府成立区扫雪除冰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统一组织、协调、指挥全区扫雪除冰工作,由分管副区长任总指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区交通运输局局长、区市政环卫服务中心主任任副总指挥,成员单位根据处置需要适时予以调整。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职能处室负责人为联络员。指挥部成员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人武部、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融媒体中心、区住房保障中心、区市政环卫服务中心、区园林公园服务中心、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区供电中心、区交警大队、区气象局、区公路事业服务中心、区消防救援大队、区联通公司、区移动公司、区电信公司、区盐业公司、淄博北控金泽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广东特丽洁环境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和全区各镇办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区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指挥全区扫雪除冰工作,制定扫雪除冰工作方案,负责通报雪情、指挥督促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做好扫雪除冰工作。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主任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兼任。贯彻落实区指挥部决定,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扫雪除冰工作;负责编制、修订、完善扫雪除冰应急预案,组织做好相关培训、演练工作;完成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预警预报

接到预警信息后,各相关成员单位做好启动应急预案准备,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快速反应,积极部署,有效预防,做好扫雪除冰的各项准备工作。随着降雪冰冻天气发生机率的增大,各相关成员单位应立即组织本系统、本部门应急力量到达各自工作岗位,备齐备足专业除雪作业所需车辆、工具和物资,特别是遇有夜间、节假日降雪预报时,各相关成员单位要留有充足人员和后备力量,随时准备实施应急响应。区指挥部根据气象变化向有关成员单位发布应急工作指令后,相关单位应尽快启动本部门应急预案指挥到位。

(四)应急响应

各成员单位根据风险等级,按照以下基本响应内容,出动相应的应急力量,保障雪天道路交通通行。

(1)出现降雪、路面结冰等影响正常道路交通时,由区指挥部组织各扫雪除冰作业责任单位开展扫雪除冰作业,各扫雪除冰作业单位必须立即按照本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

(2)区扫雪除冰指挥机构以及镇(街道、开发区)、村(居)根据扫雪除冰责任要求,按照道路清扫权属关系划分,组织开展扫雪除冰工作。在降雪期间,城管执法部门要全员上岗,检查督促社会单位和群众进行扫雪除冰。对扫雪作业过程中,社会单位由便道向道路推雪、扬雪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

(3)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协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现场扫雪除冰,保障现场安全。交通运输部门组织、调配机具和人员,保障辖区内国省、干线公路、桥梁安全畅通;对所辖公交场站、公路客运中心等重要部位进行扫雪除冰,确保公交客运车辆出行安全。住房保障部门指导、协调、督促物业公司做好物业小区内道路扫雪铲冰工作。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加强绿化带、行道树的巡查工作,及时采取遮挡措施,减少飞溅的融雪盐、融雪剂对植物生长的影响。电力部门做好电力设备的检修和特巡工作,保障除雪设施正常供电,特别是保证应急指挥系统的电力供应。通信运营企业加强通信设施检查,及时修复因灾损坏的通信设施,保障抢险救灾工作的通信畅通。

(4)公安交管部门及时调整警力部署,加强对重要区域、重点路口、立交桥、主干路等地区的疏导维护力度,及时清理路面事故及故障车,适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做好各项交通保障。同时,与区扫雪除冰指挥机构建立联动机制,必要时为扫雪作业、供水、供电、燃气车辆以及通信工程抢险车和救护车等开辟绿色通道。

(五)善后处置

做好积雪残冰清除,迅速恢复交通环境。降雪结束后,城管部门及时组织环卫部门清运路边积雪、残冰,不得随意堆积在路边,以免影响市容环境。不得将含有融雪剂、融雪盐的残冰、残雪堆积在树池、绿地内,以免盐化土壤,危害园林植物的正常生长。不得向路面扬撒积雪,避免因路面结冰造成交通安全隐患。

在雪后交通恢复工作中,公安交管部门以尽量减少对正常交通的影响为前提,为作业单位提供必要交通保障。

五、实施时间

《淄川区城市防汛应急预案》《淄川区扫雪除冰应急预案》自2024年3月1日起实施。

 

解读单位: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电话:0533-2705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