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文稿解读:《淄川区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实施意见》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167U/2025-5547127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9-09 发布机构: 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稿解读:《淄川区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5-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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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的决策部署,全方位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区政府要求,区司法局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发〔2025〕8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不断提升全区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二、编制过程

区司法局积极主动、整体推进,聚焦7个方面重点问题、13个重点领域、3个重点部门,坚持标本兼治,扎实推进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开展,以更高标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淄川区实际情况,书面征求了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局2家责任单位的意见建议,形成了《淄川区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实施意见》。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包括五个部分的内容。

第一部分实施清单管理,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事项。一是推行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管理;二是厘清涉企行政检查范围;三是严格涉企行政检查主体管理。

第二部分统筹计划备案,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计划。一是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制定和备案;二是加强涉企行政检查计划统筹;三是推进检查标准和结果互认共享。

第三部分严格检查程序,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一是加快建设全区涉企执法检查“一张网”;二是完善涉企行政检查全流程规范机制;三是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结果处置。

第四部分改革检查方式,优化涉企行政检查效果。一是加强综合统筹协调;二是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三是深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改革。

第五部分加强执法监督,提升行政检查监督质效。一是畅通企业诉求表达渠道;二是开展涉企检查效能评估;三是强化工作综合保障。

四、与市级政策的衔接与差异

我区《实施意见》严格对标市级《实施方案》核心要求,同为主线、异为细化,既全面承接上级政策精神,又立足基层执法实际优化落地举措,确保政策可操作、能见效。

(一)核心要求全面衔接

在政策目标、制度框架、监管模式、平台应用等核心内容上与市级政策保持高度一致。均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减轻企业负担、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根本目标,坚守“清单之外无检查”“持证上岗”“扫码入企”“全程留痕”等刚性规定;统一围绕清单管理、计划统筹、行为规范、方式优化、执法监督五大维度构建制度体系;统一依托“鲁执法”平台推进涉企执法检查 “一张网”建设;同步推行“综合查一次”、非现场监管、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坚持“执法+服务”理念。

(二)基层执行精准细化

结合我区执法层级多、力量分散的实际,对市级政策进行针对性优化:一是责任分工更明确,逐项明确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局等牵头单位和各行政执法机关责任单位,压实部门执行责任;二是计划管控更严格,明确 “无线索不检查” 原则,严控临时性检查并同步核减合并后续同类计划,强调市、区、镇(街)三级不重复检查、协同单位不参与联合检查则不得单独检查;三是执法尺度更清晰,明确将“首违不罚”“轻微不罚”“无主观过错不罚” 纳入检查结果处置,细化包容审慎执法标准;四是保障措施更聚焦,细化行政执法监督员选聘范围、分级分类教育培训等内容,强化典型引领与责任追究,提升政策落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