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发文机关
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川政办字〔2022〕16号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167U/2022-5248951
成文日期
2022-05-05
发文日期
2022-05-0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文秘工作
有效性
有效
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
川政办字〔2022〕16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规范政策执行行为,促进政策执行落地,切实发挥政策效应,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15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字〔2022〕1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策解读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政策解读范围
政策解读范围应至少包括:
(一)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不包括党内文件,下同);
(二)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政府部门单位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以外的具有涉及面广、与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较强、影响市场预期等一种或几种情形的主动公开的重要政策性文件;
(三)政府常务会议以及其他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重要会议精神;
(四)其他有明确规定和要求需要解读的事项。
各镇(街道、开发区)参照区级做法,结合实际,确定解读范围。
二、落实政策解读责任
政策解读应坚持“谁起草、谁解读”“谁解读、谁负责”原则。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出台的政策性文件,应由文件起草部门负责解读;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应由议题提报单位负责解读;政府部门制发的政策性文件,应由文件起草科室负责组织解读;两个以上政府部门联合制发的政策性文件,应由牵头部门会同联合发文部门组织解读。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区政府及各部门单位的政策解读工作,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政策解读的“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
三、规范解读程序
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机制,即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解读方案应明确解读工作的组织实施安排,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形式、解读渠道、解读时间等,主要对解读工作按阶段或进程作具体部署,明确解读工作的时限、范围、对象、途径、内容和重点等。重要、复杂的政策性文件需要长篇解读的,应在解读方案中列出解读材料提纲;需要多篇解读材料的,应在解读方案中列出解读材料目录。首次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公开。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政策施行后跟踪解读,对政策发布后社会的普遍疑虑和争议点,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深度解读、延伸解读。
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重要政策性文件,起草部门应将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和政策性文件代拟稿(含电子版)一并报送,不同步报送的,区政府办公室可予以退文。区政府办公室公文审核科室要对解读材料的内容质量进行严格把关。若起草部门认为提报的文件无需解读的,应在提报时作出书面说明,由区政府办公室公文审核科室负责研判;区政府办公室公文审核科室认为有必要解读的,可要求起草部门补充解读;意见不一致的,提请区政府办公室负责人审定。政策性文件和解读材料经审签同意正式印发后,要同步提交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协调主流媒体发布,并按照解读方案组织开展其他解读工作。
以区政府部门单位名义制发的重要政策性文件,报批时要将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和政策性文件一并报部门负责人审签,审签后按照解读方案实施解读工作。
四、把握政策解读内容
政策解读要注重实质性解读,要把与群众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作为解读重点,做到全面、详尽、准确,精准传递政策意图,不能以简单复制摘抄文件内容或者制作文件精简版方式进行解读。
解读工作要求:
(一)对制定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进行说明;
(二)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切身利益及重大公共利益,需要社会公众知悉、执行、配合的条款,要说明具体做法、制定依据及合法性、合理性;
(三)对政策性文件中的关键词、专业术语,以及社会公众可能误解、疑问、质疑的内容,要进行全面诠释;
(四)涉及政务服务事项的,要说明受理单位和地址、联系方式,办事条件、所需资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以及其他注意事项;
(五)涉及行政执法事项的,要说明执行范围、执行程序、执行标准等;
(六)属对原有政策进行修订的,要说明修订的理由和新旧政策的衔接和差异;
(七)属贯彻执行上级政策的,要说明本级政策措施与上级的异同、特点;
(八)会议解读要重点对会议召开的背景、目的、主要内容、议定事项、下一步工作措施等进行详细说明;
(九)政策解读材料应明确政策咨询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方便群众咨询。
五、丰富政策解读形式
各部门单位可积极运用网络问政、媒体专访、座谈访谈、撰写文章、简明问答、送政策上门等方式,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H5动画、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配以客观事实、客观数据、生动案例,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真正让群众看得懂、记得住、信得过、用得上。
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要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进行专业解读,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要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正面回应疑虑、推动解决实际问题,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
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的重大政策措施出台后,文件起草部门可通过新闻媒体进行解读。其中,涉及全局性重大民生问题、社会高度关注的重要政策措施,应当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发布解读。
区政府各部门单位代区政府起草以及本部门单位制定的政策性文件,在文字解读材料定稿后应及时对接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电话:5181064)统一安排制作图文解读材料。各部门单位要做到凡有文字解读的政策文件原则上要有图文解读。
六、拓展解读发布平台
区政府门户网站应设立政策解读专栏,集中汇总发布政策解读材料,同时做好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的相互关联。要统筹运用新闻媒体、新闻网站、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各种渠道发布、转载政策解读材料,努力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可利用“般阳民生”平台、实体服务大厅和政务服务网,依托综合服务窗口,为企业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
七、做好监督保障工作
(一)健全工作机制。各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政策解读全链条管理机制,正确把握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落实政策解读常态化。要配强政策解读人员力量,确保政策解读与公文办理环节的高效融合。可根据实际情况,组建由政策制定参与者、部门负责人、专业机构从业人员、专家学者、新闻评论员、媒体记者等组成的解读专家队伍,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的重要政策性文件开展多角度解读。
(二)加强培训考核。要进一步加强文件起草人员和信息发布人员政策解读方面的业务培训,提高解读意识和工作能力。要将政策解读工作纳入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范围,定期检查通报政策解读工作的开展情况。
(三)建立督办约束机制。区政府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将重大政策解读情况纳入日常工作计划。区政府办公室定期对本通知落实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对政策解读工作推动有力的通报表扬;对重大政策不解读、解读流于形式、解读发布时间滞后、解读质量差的,要严肃批评、公开通报、限期整改;对由于重大政策应解读未解读或解读不到位等引发重大舆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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