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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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淄川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3年版)》的通知

 川政办发〔20234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落实省、市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工作安排,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山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34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淄博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淄政办发〔20234号)、《淄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川政发〔20228号)有关要求,结合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和我区工作实际,修订形成了《淄川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公布。

各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淄川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及时调整完善本单位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此前,与本清单不一致的,以本清单为准。

 

附件:淄川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xls

 

 

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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