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淄川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167U/2022-526181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8-23 发布机构: 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淄川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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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淄川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川政办发〔2022〕3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淄川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第8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区委同意,现予公布,请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一、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各决策承办单位要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

二、公众参与是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决策承办单位应当采取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充分听取意见,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除外。

决策承办单位可以采取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实地走访、听证会、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知晓的途径进行。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因情况紧急需要缩短期限的,征求意见时应当予以说明。决策事项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可能对企业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充分听取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特别是民营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等市场主体的意见。

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对各方面意见进行归纳整理,形成公众参与意见报告,对合理意见应当予以采纳,不予采纳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意见人。

三、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应当组织相关专家、专业机构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等,并提供必要保障。专家论证可以采取论证会、书面咨询、委托咨询论证等方式。

四、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可能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等造成不利影响的,决策承办单位或者负责风险评估的其他单位,应当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机构、社会组织等第三方机构评估决策草案风险可控性。风险评估结果应当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

按照有关规定已对有关风险可控性进行评价、评估的,不做重复评估。风险评估可以结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工作同步组织。

五、合法性审查是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在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由本单位法制工作机构进行合法性初审和部门会签,并经本单位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将决策草案及相关材料送区司法局进行审查,形成合法性审查报告。

 六、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应当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审议,并按规定履行向区委报告程序。决策承办部门提请审议,应当提交决策草案及说明、公众参与意见报告、专家咨询论证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合法性审查报告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七、之前年度列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但尚未完成的事项,应当按照要求继续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已不具备实施条件的事项,应及时进行调整。

八、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切实履行承办主体责任,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健全工作机制,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按时间节点要求有序推进、顺利实施。

有关部门联系方式:

区政府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电话:5180357

区委政法委维稳指导科         电话:5138666

区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     电话:5165095

 

附件:淄川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淄川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决策承办部门

决策基本内容

1

淄川区森林防火“十四五”规划

区自然资源局

通过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十四五规划的编制工作,推进森林防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践行两山理论,严格保护我区森林资源。

2

淄川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区自然资源局

《规划》由规划文本、附表和附图组成。规划文本由“现状与形势”、“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目标”、“矿产开发与资源产业布局”、“严格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积极发展绿色矿业”、“矿业权设置区划与监督管理”、“规划实施管理”、“附则”等九部分组成。

3

淄川区“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

区发展改革局

规划统筹能源消费和供应,主要包括发展基础、发展目标、重点任务、环境影响评价和保障措施等方面,涵盖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热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力图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供应多元化、消费低碳化和管理智能化的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远景展望到2035年,规划范围为淄川区行政区域。

4

 

淄川区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规划(2022—2030年)

区应急管理局

内容包括形势与现状、总体要求、规划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五部分。按照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通过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构建政府、企业(商业)、社会、使用单位相衔接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调得快、用得上,加强全区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提高应对处置重大突发事件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5

淄川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

区应急管理局

共分五大部分。第一部分全面总结了我区“十三五”期间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取得成绩、分析面临的风险挑战。第二部分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第三部分制定了“十四五”规划总体目标。第四部分确定了八个主要任务。第五部分确定了九大重点工程。

6

淄川区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

区水利局

编制《“十四五”规划》,着力构建防洪抗旱减灾、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农村水利保障、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智慧水利管理、水利科学管理六大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7

淄川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区残联

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残疾人为中心、弱有所扶的原则立场,以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为主线,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推动残疾人事业向着现代化迈进,不断满足残疾人美好生活需要。规划范围为淄川区行政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