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水利局

淄川区水利局

关于切实做好防溺水工作的通知

川水〔2022〕27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防范溺水伤亡事故的发生,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

各镇(街道、开发区)和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切实把预防水利工程溺水事故安全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抓紧抓实。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加强网格化管理,切实做好“五个全覆盖”(既宣传教育全覆盖、安全标志全覆盖、日常巡查全覆盖、动态监管全覆盖、应急救援全覆盖),减少和杜绝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认真履职,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改

深入分析近年来各类溺水事故发生的时段、地域、水原因等情况,不断研究预防溺水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及时发出风险提示和预警。结合防汛检查工作,对辖区内河道、水库、沟渠、坑塘、大口井,包括开挖形成的水池、基坑及洪水冲击造成的低洼积水等水域的水情进行全面普查,对于排查出的隐患点,要督促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或施工单位设立危险警示标识,必要时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对原有安全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出现破损要及时修补、更新。督促各村居组织力量加强巡查和管理,充分调动群众和学生家长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危险水域安全管控机制。

三、严密巡查,加强日常管理

要积极配合教体部门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结合河长制,充分利用河管员、库管员,在做好日常巡查的同时加强重点水域防溺水巡查和劝导工作,尤其是涉水活动高峰时段,加强巡查频率和力度,做好对涉水人员的劝离工作。

四、加强宣传,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一是要与教体部门和学校通力协作,通过新闻媒体、微博、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载体,突出夏季和假期学生游泳安全和防溺水知识宣传教育,在学生有可能到达的河流、水库、塘坝、渠道周边和镇村主要道口醒目位置悬挂防溺水宣传横幅(标语),共同做好群众及学生家长的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预防学生溺水的工作氛围。二是要通过告家长书等形式教育家长,特别是对容易发生问题的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对子女外出要做到知去向、知活动内容、知同伴、知归时,使广大家长或监护人切实担负起监护职责,共同做好防溺水安全教育和监管工作。三是要深入村组和重点水域进行劝导、制止未成年私自下水,做好针对性教育和预防,努力力从源头上防范溺水事故发生。

五、强化督导,建立联防联动机制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预防溺水责任,对各自辖区内的水域认真自查、落实管理责任。对因预防溺水安全教育宣传责任不落实、管理措施不到位、重点水域漏管失控、巡查责任不落实等导致溺水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同时,要认真落实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严格按照应急信息报送要求,准确报送事故信息,坚决杜绝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现象。

 

 淄博市淄川区水利局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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