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政府
标题
中共双杨镇委员会关于向曹士清等5名同志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的决定发文机关
双杨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双杨发〔2024〕11号
索引号
11370302004339204R/2024-5455663
成文日期
2024-06-25
发文日期
2024-06-2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有效性
有效
中共双杨镇委员会
关于向曹士清等5名同志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的决定
双杨发〔2024〕11号
区委组织部:
为了从政治上激励、精神上鼓舞广大党员,进一步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归属感、使命感,根据党内有关规定和上级有关要求,经统计、核实、公示、党委(工委)集体研究并报区委组织部审核,决定于2024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03周年“七一”前,向曹士清等5名符合条件的党员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
纪念章作为荣誉性纪念,重在精神鼓励。纪念章获得者要珍视荣誉,并妥善保管所获纪念章。纪念章颁发管理工作,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和上级有关要求落实。
附件:“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对象名单
中共双杨镇委员会
2024年6月25日
附件
“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对象名单
(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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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士清 |
冯英祚 |
张胜远 |
孙富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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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兆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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