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淄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4-03-19

《淄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需要获得本机关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淄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国家部委、山东省制定、与本机关职能相关的法规、规章;由本市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退役军人移交安置、优待抚恤、双拥共建、权益维护、就业创业等工作。

5、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专项统计报告等。
  6、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淄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1、本机关主要通过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网址为:http://www.zichuan.gov.cn/gongkai/site_zcqtyjrswj/

2、“淄川退役军人”微信公众号,微信号:gh_44285daa7d76

3、本机关还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见《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 提出申请
  (1)当面提交。淄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淄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2)信函申请。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来信请寄: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文汇街3号,淄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5100。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陆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在政务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http://www.zibo.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32)。
  (4)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淄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淄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文汇街3号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280123

传  真:0533-5280123

电子邮箱:zcqtyjrswjbgs@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监督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淄川区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35号

邮政编码:255100
  接待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181064
  传  真:0533-5181064
  电子邮箱:zcgov@zb.shandong.cn
  (二)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淄川区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将军路街道文峰路兴学街3号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260869
  行政诉讼机关:淄川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将军东路166号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280687

    

附件:1、淄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淄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

 

淄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淄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淄博市淄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9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淄川区退役军人事务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文汇街3号;邮编:255100;电话:0533-5280123;电子邮箱:zcqtyjrsw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公开内容,坚持围绕中心工作及时、准确、规范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满意度。

1、主动公开方面

除依法依规应当保密的除外,2023年,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条,通过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淄博日报、淄川融媒等媒体渠道发布信息300余篇,及时向社会公布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情况,有效保障服务对象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健全完善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等规范性文件要求,梳理并更新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并确定责任到各科室和局属事业单位,同时规范信息发布标准和要求,依法严格审查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确保信息发布权威、安全、规范。

4、平台建设方面

为加强信息发布工作,我局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推介宣传作用,截至目前,我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淄川退役军人”关注人数已达5991人,通过宣传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相关政策、先进退役军人典型和局日常工作,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舆论氛围。

5、监督保障方面

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联系群众、推进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不定期组织信息公开学习培训,强化相关负责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办人员抓具体”的工作格局,保障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依法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公开的政府信息特色亮点内容不足。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完善主动公开的类别、内容和形式。二是加强信息员队伍培养,灵活采取文字、图解、音频或视频等政务公开形式,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三是发掘政府信息特色亮点内容,以退役军人看得到、看得懂,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监督为原则,不断探索借鉴有创新性和特色性的经验做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3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严格贯彻落实《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部署、要求形成并公开了《淄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台账》,明确重点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并督导推进各业务科室认真完成政务公开考核规定的内容。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收到政协委员提案2件,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文件按法定程序面复代表委员,面复率100%,办复率100%,代表委员满意率达100%依规对提案内容、答复内容进行公开。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公开任务。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无。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无。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淄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8

淄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文汇街3号;邮编:255100;电话:0533-5280123;邮箱:zcqtyjrsw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我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1、主动公开情况。结合我局中心工作,2022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文件、经费预算决算、建议提案办理、每季度目标完成情况、优化服务、普法工作等各个项目共44条信息。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申请。无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由局办公室作为责任科室,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平台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加强对信息的审核把关,确保所公开信息的准确性、规范性,严格按照有关纪律,避免发生泄密或其他不良社会影响。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除门户网站平台外,我局注重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增加信息发布渠道,精心运营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淄川退役军人、官方抖音号聊斋故里的老兵,向全区、全社会发布退役军人相关政策和我局日常工作动态。淄川退役军人公众号发布信息320余篇,关注人数达5400余人。

5、监督保障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人员按要求参加区政府办公室组织的各项培训,加强对局门户网站的安全监管,成立网评员队伍,确保及时处理舆情,保障政务公开平台和政务新媒体运行稳定有序。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一)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五)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 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八)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七) 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薄弱环节,主要是对外宣传力度不够,信息宣传效果有待提升。

改进措施:持续做好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平台的运行,提升信息内容质量。提升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和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督导,建立各司其职、协调运转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2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严格贯彻落实《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认真完成政务公开考核规定的内容。积极回应民众咨询和诉求,2022年度我局累计收到12345政务服务热线162件,般阳民生21件,均按规定时限答复,平均办理时间为2个工作日。

3、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收到政协提案1件,未收到人大建议,政协委员建议答复文件按法定程序面复代表委员,面复率100%,办复率100%,代表委员满意率达100%。2022年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淄博市淄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1月17日

淄博市淄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8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指南》文件要求以及省市区工作部署,我单位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参照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局的实际工作情况,编制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财政信息、建议提案办理、行政执法公示、优化服务、稳岗就业等栏目信息内容30余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全面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办公室为主要管理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平台日常的管理、审核、公开、维护工作。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政府网站的建设,注重用好新媒体,利用淄川退役军人公众号,微信群等多形式平台及时向全社会发布退役军人相关政策和我局工作动态。

 5.监督保障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制度,强化考核,由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府信息的审核、公开工作,确保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一)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五)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 六)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八) 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 三) 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 四) 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 五) 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 六) 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 七) 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由于涉及的各项业务具有政治敏感性,因保密无法向社会公开,与社会大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政务公开业务水平亟待提高

改进情况: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把握好政策,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争取取得更好的成效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按照《淄川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认真落实任务清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部门栏目的维护,同时完成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创业服务补贴情况的内容公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21累计收到12345政务服务热线192件,般阳民生38件,均按规定时限答复,平均办理时间为2个工作日;淄川退役军人公众号发布信息312篇,关注人数达4000余人。

3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1年,淄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收到政协提案2件,人大建议0件,均给予了圆满答复,答复率100%,满意率100%。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淄博市淄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120

 

淄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淄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明确组织机构、重点任务和具体要求,围绕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在职责范围内及时、准确的公开政务信息,不断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发展。

(一)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本年度,我局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按程序和要求在规定时限内给予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为全面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指定专门人员管理此项工作,主要围绕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政策宣传等方面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方面。利用网站及时公布相关信息,注重用好新媒体,加强“淄川退役军人”微信公众号建设,利用微信群等平台及时向社会发布退役军人相关政策和我局工作动态等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主动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由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3

-5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2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7

379.2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所涉及的各项业务工作均有极强的政治敏感性,按照保密工作要求,无法向社会公开,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2021年,我单位将从以下方面着手,努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更好成效。一是以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为主线,做好退役军人相关政策和法规的解读和公开。二是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的影响力,吸引更多服务对象关注,加强互动。三是加强业务学习和发布审核,提高信息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淄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及时回应公众咨询,本年度累计收到12345政务服务热线148件、般阳民生14件,均按规定时限回复,平均办理时间为2个工作日。2020年度在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78篇,关注人数3211人,阅读量稳中有升,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淄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15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以及省市区工作部署,我单位较好的完成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通过政务公开平台与局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60余条,公开信息包括部门动态、通知公告、责任清单、权力清单、业务文件等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4

4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4

188.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入。个别科室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认为公开就是公布,重视程度不够。

二是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表现在公开的内容不够具体,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应该公开的未能做到及时全部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淄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1月

      淄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