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
索引号: | 11370302MB2854819D/2020-5017356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0-01-20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本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淄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20524 | 20524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8 | 5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14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很多不足。一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认识和理解上还存在一定差距,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理解欠深刻、把握不到位的问题;二是正如信息公开容量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条例》学习,进一步提高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是我们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
(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将工作常规化、日常化,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2020年1月20日
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