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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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淄川区应急管理局迎二十大百日执法“亮剑”行动方案》的通知

川应急字〔2022〕76号

 

各镇(办)安环办,开发区安环部,局各有关科室、执法大队:

现将《淄川区应急管理局迎二十大百日执法“亮剑”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淄博市淄川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7月25日

 

淄川区应急管理局迎二十大百日执法“亮剑”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落实7月11日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按照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严密防范地下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事故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安发〔2022〕12号)、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鲁安办发〔2022〕2号)、省应急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中介服务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鲁应急字〔2021〕96号)、省应急厅《关于组织开展“八抓20项”创新举措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省应急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贸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淄安委发〔2022〕5号)、市安办《关于印发<淄博市企业外包项目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淄安办发〔2022〕29号)、市应急管理局《迎二十大百日执法“亮剑”行动方案》(淄应急字〔2022〕77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防范重大安全风险,结合我区安全生产实际,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确保党的二十大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决定组织开展全区百日执法“亮剑”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检查范围

此次执法检查活动的检查重点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粉尘涉爆、一般工贸企业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

二、检查标准

结合企业实际,参照《山东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的内容有针对性的选择确定检查内容。

、时间安排

7月25日至10月31日。

四、检查方式

(一)集中执法。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分片集中执法检查活动。由执法大队人员带队,抽调镇办(开发区)部分执法骨干组成3个执法检查组,每组至少检查15家企业。各镇(街道、开发区)成立陪检组,做好陪检以及移交问题的处理工作。

(二)重点执法。对危化品、非煤矿山、中型以上工贸企业进行重点执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安全总监制度、安全生产诊断、本质安全情况、特种作业等情况进行重点执法检查,危化科、基础科每组至少检查15家企业。

(三)专项执法。开展“喜迎二十大 忠诚保平安”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围绕安全中介服务、外来施工队伍、有限空间、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等内容,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人员询问等方式,确保查深、查实、查细、查透。

(四)“双随机”执法检查。执法大队对机械、建材等企业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抽取10家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各镇(街道、开发区)安环办(部)重点对2020年以来未检查的企业进行“双随机”执法检查,每个镇(街道、开发区)执法检查企业不少于20家。

五、检查要求

(一)严格执法程序。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规定的检查程序,采取“启动会+现场执法检查+沟通会+总结会”、“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和“执法+专家”的三位一体执法模式。执法人员必须亮证执法,并携带执法记录仪开展执法,在召开启动会、总结会、询问或遇紧急情况时,要进行全过程记录。

(二)严格依法执法。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要敢于动真碰硬,切实做到执法检查“五个当场”和行政处罚“四个一律”,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整改安全问题,确保查处的问题隐患整改到位、违法行为处罚到位、处罚结果公示到位,实现执法闭环管理。

(三)严格案件办理。严格按照“执法必须上平台,不上平台不执法”要求,所有执法文书必须通过执法平台制作完成,行政处罚决定书制作完成后立即进行行政处罚公示。行政处罚案件原则上由区级执法人员通过“山东省安全生产执法信息平台”制作执法文书,参与执法活动的镇办执法人员可以协助上传有关执法信息。

六、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执法检查活动是根据国务院安委会部署安排和省、市领导批示以及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淄安委发〔2022〕5号)文件要求开展的,各镇(街道、开发区)安环办(部)、各科室、执法大队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活动的目的和意义,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实际,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二)保持执法高压势态。执法人员要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十五条硬措施”、省委、省政府“八抓20项”安全生产创新举措的要求,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只要发现违法行为必须依法严肃处理,该停产的停产,该处罚的处罚,该关闭的报请当地政府关闭,始终保持安全生产执法高压态势。要运用好信用联合惩戒机制,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增强安全生产执法的权威性、有效性。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镇(街道、开发区)安环办(部)、各科室、执法大队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宣传优势,集中宣传报道执法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协调相关新闻媒体记者,及时曝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确保“曝光一批企业、警示一个行业”,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执法工作纪律。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各项廉政纪律规定,严格执行《执法检查廉政承诺制度》,坚决不允许在被检查企业就餐,接受企业土特产、宴请及购物卡等,认真践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原则,树立安全生产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同时,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严防疫情风险。

(五)及时报送情况总结。区局将建立定期调度制度,请各镇(街道、开发区)安环办(部)、各科室、执法大队分片科室于8月23日、9月23日、10月23日汇总报送执法检查活动进展情况,将附件2电子版报大队审理室。执法检查活动结束后,要形成工作总结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建议等)111日前报大队审理室(联系电话:7879862,邮箱:zcqajjsls@zb.shandong.cn)

 

附件:1.区应急局迎二十大百日执法“亮剑”行动检查情况表

          2.区应急局迎二十大百日执法“亮剑”行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区应急局迎二十大百日执法“亮剑”行动检查情况表

 

 

附件2

 

区应急局迎二十大百日执法“亮剑”行动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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