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住房保障中心
标题: 淄川区君悦佳园小区经济适用住房常态化报名公告
索引号: 12370302MB2896031K/2024-543430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22 发布机构: 淄川区住房保障中心

淄川区君悦佳园小区经济适用住房常态化报名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22
  • 字号:
  • |
  • 打印

淄川区君悦佳园小区经济适用住房常态化报名公告

 

一、房源信息

1、开发单位:淄博鲁群置业有限公司。

2、项目地址、房源数量及户型结构:

项目位于淄川区鲁泰文化路以东、淄洪铁路以北,君悦佳园小区符合销售条件的经济适用住房共计288套,户型为两室一厅、三室一厅。

销售价格:根据《关于公布君悦佳园(二期)1#-3#、6#-7#楼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的通知》(川发改〔2020〕82号)核定为小高层每建筑平方米4100.51元,以此价格为基础在3%幅度内向上浮动,下浮不限。根据《关于公布君悦佳园(二期)4#-5#、8#-13#楼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的通知》(川发改〔2022〕35号)核定为小高层每建筑平方米4260.93元,以此价格为基础在3%幅度内向上浮动,下浮不限。君悦佳园(二期)1#-3#、6#-7#楼经济适用房销售均价为每建筑平方米4223元,地下储藏室销售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1750元。4#-5#、8#-13#楼经济适用房销售均价为每建筑平方米4388元,地下储藏室销售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1800元。(房源及价格详细信息见附件1

二、分配供应对象及条件

取得《淄博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证》以下简称《资格证》)有效期内的住房困难家庭。因楼层、户型等原因放弃选房的或选房后退房的申请家庭,两年内暂不受理其申购保障性住房的申请。

三、资格证》申请条件及办理

 (一)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我区居民常住户口(不分农业和非农业)或在我区有固定工作且缴纳职工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的家庭;

2、申请人及申请家庭名下无住房、无宅基地或人均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

3、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具体标准以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4、一人家庭即单身家庭(未婚、离异或丧偶不带子女)申请的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

1、已参加福利分房或享受房改政策购房的;

2、已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

3、私有住房转让后不满1年的。

 三)《资格证》办理:

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淄博市淄川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登记表》附件2

2.《淄博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低收入情况证明表》附件3

3.无房无宅基地证明》(附件4);

4.《承诺书》附件5、附件6;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按户主页、索引页、个人单页的顺序)

6.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注:1.2.3.4项表格可从住房保障中心领取或从网上下载

四、分配方式

对于剩余房源,因购买人数少,供大于求,特进一步简化分配程序,按照随报随审,先到先选的原则分配,常态化受理。

五、申请时间、地点及电话

申请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申请地点:淄川区松龄东路51号住房保障中心109办公室。

住房保障中心保障科政策咨询电话:5281761。

君悦佳园小区经适房项目咨询电话:5286033

 

附件1.君悦佳园小区房源明细表.xlsx

附件2.淄博市淄川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登记表.docx

附件3.淄博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低收入情况证明表.docx

附件4.无房无宅基地证明.docx

附件5. 单身授权承诺书.doc

附件6. 非单身授权承诺书.doc

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