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 淄川区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结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175N/2021-521644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12-30 发布机构: 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淄川区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2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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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是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涉及农村低收入群体的生命财产安全,区住建局坚持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周密制定方案,持续统筹推进,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区住建局多次组织镇办对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开展摸排,通过动态监测,实施并完成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53户,其中修缮39户,重建14户。

二、工作措施

(一)因地制宜,分类确定改造方案。针对低收入群体实际,以“修缮加固、重新翻建”为主,“亲属赡养等安置”为辅,采取原址修建、随子女居住等多种方式,区别不同情况、分类改造实施。

(二)细化措施,实施做到四个统一。为确保工程质量,在改造方式上实行“四个统一”,即一是安全等级统一鉴定,组织专业鉴定,补齐技术短板;二是施工方案统一设计,聘请专业设计机构,根据选址地形、周边配套等通盘考虑,提出设计方案;三是项目实施统一管理,对工程全过程监督管理,从源头上保障了工程质量;四是工程质量统一验收,组织专业力量集中进行验收,确保改造质量。

(三)动态监测、建立长效保障机制。按照“及时发现、即时帮扶”和“监测预警、加强保障”的原则,对纳入档案管理的农户实施动态监测,特别对危险等级鉴定为B级房屋,加强重点关注,对新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鉴定、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实施改造,确保应改尽改。

三、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是动态监测保障群众的住房安全。通过动态监测,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及时鉴定,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改造,让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安全得到保障;二是改善了群众的居住条件。在改造过程中,广泛宣传危房改造的政策,注重尊重群众的意愿,从设计选型、建设标准、装饰条件都达到了农村新型民居的基本条件;三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在实施过程中,通过第三方鉴定、全过程监管、镇村、部门联动,保证了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得到了群众的配合和支持,提高了群众对这项工作的认可度。

 

 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