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标题: 文稿解读|淄博市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7445366172/2024-542624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26 发布机构: 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文稿解读|淄博市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6
  • 字号:
  • |
  • 打印

一、编制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本行政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综合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编制《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三、编制目的

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更好地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引导、服务、监督以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效应,助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

四、主要内容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

1、主动公开情况。

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不断修改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责任分工严格抓好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参照《2023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按时完成政务公开相关栏目的上传和维护工作,通过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84条。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严格遵循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做到依法公开,根据公开标准重点对部门文件格式和内容进行了规范和维护,圆满完成了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进行再梳理,通过“淄川行政执法”局微信公众号按照区政府要求积极转发相关政策信息,截至目前,局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1340余人,全年发布图文、视频资料509条。

5、监督保障情况。

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年初制定2023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全年开展专题培训2次,不定期召开中层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估,及时梳理公开事项,督促各科室按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