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标题: 淄博市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7445366172/2024-5426243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26 发布机构: 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淄博市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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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地址:淄博市淄川区鲁泰文化路512号;邮编:255100;电话:0533-2705760;电子邮箱:zcq-zhxzzf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围绕中心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依法依规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情况

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责任分工严格抓好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参照《2023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按时完成政务公开相关栏目的上传和维护工作,本年度通过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84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件,全部依法依规予以办理。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严格遵循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完善信息公开源头认定机制,根据公开标准重点对部门文件格式和内容进行了规范和维护,圆满完成了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4、平台建设方面

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平台,及时公开局信息。一方面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进行梳理,定期公开政策文件、重点领域、执法情况等内容,另一方面通过“淄川行政执法”局微信公众号按照区政府要求积极转发相关政策信息,截至目前,局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1340余人,全年发布图文、视频资料509条,为群众提供政策宣传及便利服务。

5、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始终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我局实际,加大领导力度,优化组织机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负责人组织实施,层层有人管、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监督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年初制定2023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全年开展专题培训2次,不定期召开中层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估,及时梳理公开事项,督促各科室按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作数量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0

0

0

0

0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6

0

0

0

0

0

1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在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在处理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0

0

0

0

0

0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政务公开制度不健全,责任分工不明确。没有制定详细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和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程序。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不明确,没有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导致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改进情况: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完备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明确工作程序,依法依规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强化队伍建设。指定专人负责,按照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有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3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3年,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淄川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到各相关科室,同时加强督导检查,确保了各项工作的落实,较好完成了全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3、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度,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共办结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0件。其中: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18件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为进一步深化政民互动交流,深化政务公开理念,不断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我局开展“局长进社区暨物业服务开放日”活动,创新公众参与形式,把“开放日”打造成为展现政府形象、强化群众监督的有力手段,真正架起政民互动“连心桥”。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