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自然资源局

淄川区自然资源局  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公布淄川区三级保护古树名录的通知

 川自然资字〔2023〕68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提升古树名木历史文化传承力,根据《山东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我区共认定三级保护古树194株,现予公布。

全区三级保护古树名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古树树龄年限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由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制作标牌,标注“淄川区人民政府监制”,分发各镇(街道办)实施悬挂。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古树管护责任人要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全面落实属地责任和管护主体责任,确保古树保护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大宣传保护力度,注重弘扬古树文化,提高全民古树保护意识,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和保护古树。

 

附件:淄川区三级保护古树名录.doc

  淄川区自然资源局     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0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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