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将军路街道办事处

淄川区将军路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6-03-16

《淄川区将军路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需要获得本机关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淄川区将军路街道办事处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行政文件;政策解读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重大决策的意见征集、结果反馈、执行效果评估情况;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要部署执行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政策、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社会救助信息等。

5、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专项统计报告等。
  6、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1、本机关主要通过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网址为:http://www.zichuan.gov.cn/gongkai/site_zcqjjljdbsc/

2、“淄川政务”微信公众号,微信号:zichuanquzhengfu

3、本机关还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见《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 提出申请
  (1)当面提交。淄川区将军路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淄川区将军路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2)信函申请。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来信请寄: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将军东路36号,淄川区将军路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5100。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录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在政务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http://www.zibo.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32)。
  (4)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淄川区将军路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淄川区将军路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将军东路36号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750006

传    真:0533-5750007

电子邮箱:jiangjunlujiedao@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监督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淄川区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35号

邮政编码:255100
  接待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181064
  传真:0533-5181064
  电子邮箱:zcgov@zb.shandong.cn
  (二)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淄川区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将军路街道文峰路兴学街3号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260869
  行政诉讼机关:淄川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将军东路166号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280687

    

附件:1、淄川区将军路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淄川区将军路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

 

淄川区将军路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淄川区将军路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淄川区将军路街道办事处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23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川区将军路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将军东路36号;邮编:255100;电话:0533-5750006;电子邮箱:jiangjunlujiedao@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将军路街道办事处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系列会议,坚持围绕中心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上级指示要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将军路街道办事处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法治政府、服务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持续创新政务公开形式,优化政务公开平台,探索创新政务公开路径,进一步畅通政民互动渠道,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2024年主动公开信息数59条。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2024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全部依法依规予以办理。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街道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任务来抓。不断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建设与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通过健全信息公开组织体系,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4.平台建设方面

认真落实政务公开新要求,准确把握条例相关规定,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以完善内部制度为抓手,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为重点,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

5.监督保障方面

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工作机构,压实工作责任,确定一名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更新维护,认真做好公开专栏的运营监管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 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

0

0

0

0

0

3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七) 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建立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等制度规范不够细致。二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宣传范围比较局限等问题

整改措施:积极公开政府工作信息,不断强化对工作人员尤其是信息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4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4年,将军路街道办事处共办理建议提案11件,分别是:区人大代表建议5件,区政协委员提案6件;未有上级建议提案任务。本年度建议提案均按法定程序面复代表,面复率100%,办复率100%,代表满意率100%

32024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按照《方案》工作部署、要求,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围绕实际承担的工作职责及时全面梳理主动公开内容,按目录及时公开有关内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将军路街道办事处

2025123

淄博市淄川区将军路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9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川区将军路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将军东路36号;邮编:255100;电话:0533-5750006;电子邮箱:jiangjunlujiedao@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将军路街道办事处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深入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制度规范,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创新公开方式,增强公开实效,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1.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将军路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由主要领导牵头,明确分管负责人调度,具办人员落实,确保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023年主动公开信息数45条。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全部依法依规予以办理。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原则和要求,我们不断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公开政府各项活动。包括各类政策性文件通知、各项政府决策等。二是公开各项重点民生项目。三是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焦点问题及其他问题。

4.平台建设方面

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强化“实干将军路”微信公众号建设管理,2023年“实干将军路”公众号发布信息698条。推动政务新媒体与门户网站协同联动、融合发展。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尽最大限度地把各方面的政策、法规、新闻动态及时通过平台对外公布。

5.监督保障方面

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工作机构,落实分工,细化责任,强化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和流程,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0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府文件格式规范性问题,政务公开平台的文件格式与公文格式存在一定差异,在上传时可能存在格式调整不到位的现象。二是政务公开平台更新时效性问题,例如社会救助、部门会议等栏目更新不及时。

整改措施:制定政务公开平台规范格式参考,以便上传文件时可以及时对照修改格式;同时针对更新时效性问题,对接区政务公开办,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及时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3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按照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迅速对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行分工,形成责任分工表,将责任具体到科室,加强公开信息的主动性和规范性,紧紧围绕乡村振兴、社会救助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内容,真正做到服务于民。同时及时梳理公开事项,确保栏目及时更新。

3、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将军路街道办事处共办理并公开建议提案10件,未有上级建议提案任务均圆满完成承办的建议提案,按时办结率、态度满意率均为100%按法定程序面复代表,面复率100%,办复率100%。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将军路街道积极拓展政务公开新途径,上线“一线将军路”政务平台,通过开展政务直播方式,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扎实稳步进行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