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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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企业星级评价服务九条措施的通知

川政办字〔2025〕1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企业星级评价服务九条措施》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29日

 

企业星级评价服务九条措施

 

为进一步服务企业发展,在全社会营造重视企业、尊重企业、服务企业的营商环境,支持企业上规模、提层次、加快发展,提高影响力、提高产品质量背书能力等。拟对区内企业进行星级评价服务。

一、实行星级评价。根据企业不同发展水平,分别授予一星至五星标牌,实行服务进优和星级升降动态调整,每年一公布。各行业牵头部门分行业设置标准和要求并组织开展评价工作,充分利用星级评价结果,对成长性不好、连续两年负增长企业、发生安全或环保事故企业重新进行星级评定,星级评定前应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服务业发展中心等)

二、强化发展保障。依规对省重大项目全面加强用地、用能、资金、水资源、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等要素资源支持和保障。对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市以上重大项目用地需求分别由国家重点保障指标、省级统筹指标、市级盘活指标予以保障。积极鼓励企业升规纳统,参加电气设备以旧换新、设备更新活动。(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商务局、区规划办)

三、建立政务服务“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快捷办理。提供全程帮代办服务,实行限时办结制度,落实跟踪回访制度。(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等)

四、提供政策解读和咨询服务。帮助企业进行人才培训服务、进行专业技能提升等,组织企业员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领取相关培训补贴。对企业争创高企,申报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研发经费补贴、职工技能培训、人才引进、法治服务等方面进行指导。联系科研院校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问题。(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人社局、区司法局等)

五、强化政策争取。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市级及以上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瞪羚、单项冠军、技改补贴等荣誉政策,符合亩产效益评价条件的企业不列入D类。(责任部门:区工信局等)

六、加大金融支持。鼓励企业积极对接银行机构,鼓励银行机构在合规审慎前提下,为企业提供更具个性化、针对性的信贷产品和服务。(责任单位:区财政局、金融监管总局淄川支局、各银行机构)

七、加大宣传推介。将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优先推荐“两代表一委员”以及评先树优。在区内媒体开展优质企业宣传活动,通过多渠道对优质企业推介宣传。(责任单位: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投促中心、区融媒体中心等)

八、给予区内旅游、就医等支持。高层次人才、企业家、淄博城市发展合伙人、淄博市外商投资企业家凭“山东惠才卡”“淄博精英卡”“淄博企业家服务卡”“淄博市优秀企业家服务保障卡(外商投资企业)”在全区所有收费A级旅游景区可享受单次2人陪同免首道门票服务。对企业家在区内部分合作医院和体检机构享受诊疗、体检等方面优惠、优质服务;搭建国内知名三甲医院专家诊疗绿色通道。分层次、分行业组织企业负责人赴高校进行培训。(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等)

九、实行企业挂包帮扶服务。实行区镇领导和部门挂包重点企业,对企业问题提供上门服务。(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支持企业发展,深化企业服务的重要性,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相应实施细则,按照任务分工,不折不扣地抓好措施落实。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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