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4-03-19

《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需要获得本机关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国家部委、山东省制定、与本机关职能相关的法规、规章;由本市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参与拟订起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起草拟订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拟订全区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等

5、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专项统计报告等。
  6、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1、本机关主要通过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网址为:http://www.zichuan.gov.cn/gongkai/site_zcqscjdglj/

2、“淄川政务”微信公众号,微信号:zichuanquzhengfu

3、本机关还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见《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 提出申请
  (1)当面提交。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2)信函申请。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来信请寄: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松龄西路2号,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5100。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陆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在政务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http://www.zibo.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32)。
  (4)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松龄西路2号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180622

传  真:0533-5166315

电子邮箱:zc_bangs@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监督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淄川区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35号

邮政编码:255100
  接待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181064
  传  真:0533-5181064
  电子邮箱:zcgov@zb.shandong.cn
  (二)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淄川区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将军路街道文峰路兴学街3号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260869
  行政诉讼机关:淄川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将军东路166号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280687

    

附件:1、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2、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

 

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淄博市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9

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松龄西路2号;邮编:255100;电话:0533-5181581电子邮箱:zc_ban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按照《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形成责任分工清单,明确各科室责任分工确保在法定时限内及时公开各类信息,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淄川区市场监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5条。主要公开部门文件、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食品药品安全检查、食品抽检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全部依法依规予以办理。本年度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产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3年,我局结合工作职能,贯彻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公开政府信息。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明确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积极安排工作人员参加强业务培训,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各科室(单位)年度考核,加强监督考核。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根据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健全部门信息公开制度,制定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加强公开栏目的内容保障更新,确保在法定时限内及时公开各类信息同时,及时更新“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借助新媒体及时公开工作动态,推送消费警示,面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

(五)监督保障情况。优化队伍结构及成员分工,根据我局人员变动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政务公开工作分工,明确职责,保证政务公开工作在具体领导的管理下有序推进。全年多次参加并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一)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五)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45

第二十条第( 六)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95

行政强制

46

第二十条第( 八) 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 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 三) 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 四) 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 五) 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4

0

0

0

0

0

4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 六) 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 七) 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单位通过抓落实、强规范、补短板取得明显成效,但对标上级新要求和群众新期待,还存在薄弱环节:一是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在进行政策解读时,文字解读居多,图文解读和视频解读等形式较少。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一是重抓机制体制。细化政务公开任务分工,梳理市场监管领域重点工作,直接明确到分管领导、责任处室,直接明确工作任务时间节点,自上而下建立起落实体系。二是重抓创新实践。不遗余力推进本单位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鼓励各单位积极探索创新,更好发挥政务公开积极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3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3年,我局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领域信息公开,按照《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部署、要求,结合社会关切热点和民生实事,尤其在群众关注度高的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推动全方面公开,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提效。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区里部署要求,及时组织开展全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共收到区级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8件,涉及职业索赔、食堂运营、小饭桌管理、夜间经济、中药价格等方面。我单位按法定程序及时办理并面复代表委员,面复率100%,办复率100%,代表委员满意率达100%并依规对建议提案内容及答复内容进行公开。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一是政府开放日促进政民互动交流。为进一步深化政民互动交流,深化政务公开理念,不断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2023年淄川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你点我检·快检室开放日”活动(“人民号”报导淄川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2023年全市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活动https://mp.pdnews.cn/Pc/ArtInfoApi/article?id=38097515;山东省统计局网站报导淄博市组织开展第十四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http://tjj.shandong.gov.cn/art/2023/9/22/art_333393_10308781.html)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无。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2

 

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8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松龄西路2号;邮编:255100;电话:0533-5180622;邮箱:zc_ban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明确各科室责任分工,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我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6条。公开类别:规划计划类1条,机构职能类3条;政策文件类13条;政府会议类5条;重要部署执行类5条;建议提案办理类9条;财政信息类10条;行政执法公示类31条;双随机、一公开类28条;市场监管类74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政务公开组织管理类2条;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2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我单位收到自然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4件,较去年减少10件。内容涉及处罚决定、内部事务等事项,均按照法定程序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其中予以公开1件,部分公开2件,不予公开1件。本年度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产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2022年,我局结合工作职能,对各业务科室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效性提出要求,安排专人依照公开计划督促业务科室进行信息公开。同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前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持机关领导三层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无泄密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根据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加强对政务公开网站栏目建设与公开栏目的内容保障更新,确保在法定时限内及时公开各类信息。同时,开通了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之一,借助新媒体及时公开工作动态,推送消费警示,面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

(五)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我局人员调整变动,及时调整并公开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保证政务公开工作在具体领导的管理下有序推进。全年多次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保证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一)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五)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93

第二十条第( 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61

行政强制

26

第二十条第( 八)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 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 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5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七) 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相对单一,公开信息主要为行政执法信息和工作动态;二是依申请公开回复不规范,部分业务科室尚未掌握依申请公开的回复要求。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一是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工作分工,主动公开市场监管领域各项工作,重视监督检查等方面信息公开;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通过举办培训会议,针对各业务科室实际工作特点及公开申请特点,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的回复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2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2年,我局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领域信息公开,根据《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领域信息公开,尤其在群众关注度高的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推动全方面公开。依托山东省政务服务网,及时公开许可结果,使办事流程公开透明。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2年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区里部署要求,及时组织开展全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共收到区级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7件,涉及知识产权保护、方便袋管控、校园周边、保健品、电子烟等方面。我单位按法定程序及时办理并面复委员,面复率100%,办复率100%,代表委员满意率达100%。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5、年报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7

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我局立足全局完善计划明确重点落实责任,围绕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重点问题,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能力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我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0条。公开类别:规划计划类1条,机构职能类1条;政策文件类10条;政府会议类9条;重要部署执行类3条;建议提案办理2条;财政信息类6条;行政执法公示类69条;双随机一公开11条;市场监管90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2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政务公开组织管理类2条;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1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我单位收到自然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14件,较去年增加12件。内容涉及处罚决定、内部事务等事项,均按照法定程序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其中予以公开6件,部分公开1件,不予公开2件,无法提供5件。本年度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产生。无收费情况。

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2021年,我单位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实到相关科室,形成办公室统一管理、职能科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同时安排专人负责网站的日常管理、及时公开等工作。严格信息审核制度,须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强化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健全部门信息公开制度,制定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加强公开栏目的内容保障更新,确保在法定时限内及时公开各类信息。

监督保障情况根据政务公开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积极安排工作人员参加强业务培训,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各科室年度考核,加强监督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一)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五)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35

第二十条第( 六)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00

行政强制

99

第二十条第( 八) 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 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 三) 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 四) 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 五) 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 六) 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 七) 总计

14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问题:一是公开栏目不够细化。二是公开信息内容不够全面。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一是按照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认真梳理,优化调整栏目,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清单。二是按照栏目进行补充完善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确保公开信息精准推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1年,我局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领域信息公开,根据《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川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对照《淄川区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增加行政审批、检查标准、检查制度等新模块。公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服务指南、药品零售许可服务指南,并及时公开许可结果,及时公开食品安全抽检结果,公开食品安全投诉监督渠道,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让办事流程更加公开透明,让人民群众买的放心,吃得安心。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1年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区里部署要求,及时组织开展全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共收到区级政协委员提案1件,已公开,涉及药店售卖处方药方面。我单位按法定程序及时办理并面复委员,面复率100%,办复率100%,代表委员满意率达100%。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118

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7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我局立足实际,围绕群众关心关切的重点问题,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做了进一步的明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1、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按照相关条例要求,主动公开行政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职责任务清单;及时公开我局依法行政状况,包括执行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信息等方面的基本情况;政协建议提案共4项,已办理结束并公示。

 2、及时公开政府信息。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明确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3、突出政府公开重点。及时公开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市场监管等政策执行情况,把群众最关心的事项公开。

 4、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制度化。健全部门信息公开制度,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发布;按照区政府要求,将原网站信息及时导入新网站,并整理补充条目下的政府信息;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指南、工作流程,确保每件申请得到及时规范答复;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分析制度,及时掌握运行情况。

(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情况。公开并集中展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权责清单、抽查情况和结果,对涉及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在信息生成后及时在区政府网站予以公开。

 2、开展政策解读情况。根据群众关心的问题及相关职责,及时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8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17

-17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61

-29

36

行政强制

20

0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1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部分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增加;二是政府信息分类不是特别明晰。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一是认真梳理,逐步增加信息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并及时公开最新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完善梳理政府信息,按照条目清晰完整地进行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6日

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我局立足实际,围绕群众关心关切的实际问题,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做了进一步的明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1、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按照相关条例要求,主动公开行政许可相关信息,公开行政机关职责、内设机构、以及调整、变动情况。及时公开我局依法行政状况,包括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实施行政处罚依据、条件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2、及时公开政府信息。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明确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3、突出政府公开重点。及时公开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等政策执行情况,政协提案按时办理并公开信息5条,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

4、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制度化。健全部门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并在网站进行发布;完善信息上网审批制度,对需要公开的信息及相关文件,由科室填报《政府信息公开审批表》,经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分别签字同意后在政府网站发布;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指南、工作流程,确保每件申请得到及时规范答复;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分析制度,及时掌握运行情况。

(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情况。公开并集中展示单位抽查事项清单、权责清单,对涉及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在信息生成后及时在区政府网站予以公开。

 2、开展政策解读情况。根据群众关心的问题,及时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7

23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1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从总体来看,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部分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考评项目,重点做好:一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信息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重点,依法及时地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19日

 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27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

  (一)概述

  2018年,区市场监管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动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结合全局工作实际,以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为重点,把握重要节点,及时向社会宣传解读新的政策法规,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局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协调。加大对相关人员的培训,重点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培训,提高了工作人员水平。建立健全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实行专人每日浏览政府网站和般阳民声栏目,及时回复群众咨询、建议和举报。及时在市局信息网上更新动态信息。做好统计报表、年度报告、工作信息报送工作,随时关注与市场监管部门有关的网络舆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等工作;及时更新新的政策信息,提高信息的实用性和易用性,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8年,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推行了全程电子化登记、企业简易注销等便民利民措施。为做好政策宣传,区局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组织培训会、开展政策宣传活动、政策下乡、消费维权知识“五进”活动、10月14日世界标准日、3月22日依法行政日、12月4日宪法日、520世界计量日等多种形式,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认真解读、宣传。继续做好全区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发放《致全区广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的公告》3万份,提醒广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依法按时公示信息,另一方面通过电话催告的方式通知每位经营业户,全区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稳步提升。积极回应区政府网站般阳民声栏目群众诉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调查群众反映问题,客观真实回复,回应了群众期盼。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及时公开食品抽检信息39条,及时公开已年报企业抽查结果,让社会和群众及时关注相关情况。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8年,区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20条,主要途径是在区政府网站及区局、登记注册窗口设置办事公示栏,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在综合服务厅向公众免费发放登记指南,使公众详细了解行政审批相关信息。做好行政执法检查网上登记、案件录入工作,做好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工作等工作。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区局具体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申请机构、申请提出方式、申请受理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进一步规范申请受理程序,明确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继续实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免费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开业、变更、注销业务办理及登记指导、信息查询等服务。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目前,区局尚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按照《保密法》及相关规定,加大对公开信息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合法、不涉及国家机密。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2018年,区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事项主要依托3·15活动,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年主题、宣传解读新消法、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等。依法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全年共处理消费者投诉1500余件。消费投诉处结率达到98%以上。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有:公开内容的全面性需要进一步增强,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和政策解读的深度上需进一步提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区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宣传,扩大公众知晓度,综合利用区政府网站、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网络媒体等各类宣传载体,扩大政务信息公开渠道,不断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积极全面回应群众关切,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效率。继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8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区市场监管局).doc


淄川区工商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16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

(一)概述

2017年,区工商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动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结合全局工作实际,以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为重点,把握重要节点,及时向社会宣传解读新的政策法规,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了以分管局长任组长,办公室、法制科、注册局、商广科、市场科、公平交易局及各工商所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局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协调。建立健全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实行专人每日浏览政府网站般阳民声栏目,及时回复群众咨询、建议和举报。及时在市工商局红盾信息网上更新动态信息。做好统计报表、年度报告、工作信息报送工作,随时关注与工商部门有关的网络舆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等工作;及时更新新的政策信息,提高信息的实用性和易用性,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7年是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继续深入推进,企业“多证合一”,全面推进实施。为做好政策宣传,区工商局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组织培训会等形式,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认真解读、宣传。继续做好全区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发放《致全区广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的一封信》4万余份,提醒广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依法按时公示信息,另一方面通过电话催告的方式通知每位经营业户,全区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稳步提升。积极回应区政府网站般阳民声栏目群众诉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调查群众反映问题,客观真实回复,回应了群众期盼。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在登记注册领域,依法公开 “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实施后办理相关手续需要准备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方便办事群众。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7年,区工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条,主要途径是在区政府网站及区局、工商所登记注册窗口设置办事公示栏,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在综合服务厅向公众免费发放登记指南,指南详细载明了核名、设立、登记、变更、注销等登记流程,以及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工作时限等,使公众详细了解行政审批相关信息。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区工商局具体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申请机构、申请提出方式、申请受理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进一步规范申请受理程序,明确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继续实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免费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开业、变更、注销业务办理及登记指导、信息查询等服务。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目前,区工商局尚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按照《保密法》及相关规定,加大对公开信息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合法、不涉及国家机密。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2017年,区工商局所属事业单位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公开事项主要依托3·15活动,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年主题、宣传解读新消法、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等。依法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全年共处理消费者投诉449件,举报165件。消费投诉处结率达到98%以上。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有:公开内容的全面性需要进一步增强,对于一些新的改革措施和政策解读的深度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区工商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扩大宣传覆盖面,综合利用区政府网站、广播电视、办事服务大厅、网络媒体等扩大政务公开渠道,不断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积极全面回应群众关切,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进一步优化完善工作机制,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效率。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区工商局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


淄川区工商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23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
  (一)概述
  2016年,区工商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动依法行政的有力抓手,以深入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为重点,及时向社会宣传解读新的政策法规,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了以分管局长任组长,办公室、法制科、注册局、商广科、市场科、公平交易局及各工商所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局办公室文秘具体负责落实协调。建立健全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实行专人每日浏览政府网站般阳民声栏目,及时回复群众咨询、建议和举报。及时在市工商局红盾信息网上更新动态信息。做好统计报表、年度报告、工作信息报送工作,随时关注与工商部门有关的网络舆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等工作;及时更新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市场监管随机抽查暂行办法等政策信息,提高信息的实用性和易用性,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6年是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深化之年, 企业“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顺利推进与实施。为做好政策宣传,区工商局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组织培训会等形式,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认真解读、宣传。为做好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区工商局一方面通过电视台、电台、淄川工作发布《再致全区广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的一封信》,提醒广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依法按时公示信息,另一方面通过电话催告的方式通知每位经营业户,全区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稳步提升。积极回应区政府网站般阳民声栏目群众诉求 45件,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调查群众反映问题,客观真实回复,回应了群众期盼。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在登记注册领域,依法公开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实施后办理相关手续需要准备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方便办事群众。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6年,区工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条,主要途径是在区政府网站及区局、工商所登记注册窗口设置办事公示栏,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在综合服务厅向公众免费发放登记指南,指南详细载明了核名、设立、登记、变更、注销等登记流程,以及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工作时限等,使公众详细了解行政审批相关信息。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区工商局具体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申请机构、申请提出方式、申请受理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进一步规范申请受理程序,明确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不断提高服务质量。2016年度,区工商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数1件,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继续实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免费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开业、变更、注销业务办理及登记指导、信息查询等服务。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目前,区工商局尚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按照《保密法》及相关规定,加大对公开信息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合法、不涉及国家机密。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2016年,区工商局所属事业单位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公开事项主要依托3?15活动,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年主题、宣传解读新消法、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等。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有:公开的及时性和全面性需要进一步增强,对于一些政策解读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区工商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强化业务知识的解读和宣传力度,综合利用区政府网站、广播电视、办事服务大厅、网络媒体等打造全方位的政务公开渠道,不断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面回应群众关切,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二是进一步优化内部工作机制,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效率。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区工商局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

 

 

淄川区工商分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3-26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

  (一)概述

  2015年,区工商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动依法行政的重要工作来抓,以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为重点,及时向社会宣传解读新政策、新法规,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了以分管局长任组长,办公室、法制科、注册局、商广科、市场科、公平交易局及各工商所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局办公室文秘具体负责落实协调。建立健全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配套工作制度。指定专人每日浏览政府网站般阳民声栏目,及时回复群众咨询、建议和举报。在市工商局红盾信息网及时更新动态信息。做好统计报表、年度报告的报送,工作信息交流,跟踪与工商部门有关的网络舆情并及时进行疏导澄清,以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等工作;加快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企业信息公示制度等国家最新政策信息更新频率,提高信息的实用性和易用性,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突出重点,分类培训,通过专题讲座、知识测试等形式对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重点培训。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5年是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之年,“三证合一”、“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顺利推进。为做好政策宣传,区工商局在区电视台通过通报改革进展新闻重点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宣传。同时《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实施后,针对年报信息和即时信息公示等事项,区工商局一方面通过电视台、电台、淄川工作发布《再致全区广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的一封信》,提醒广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依法按时公示信息,另一方面通过电话催告的方式通知每位经营业户,全区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稳步提升。同时积极回应区政府网站般阳民声栏目群众诉求68件,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调查群众反映问题,客观真实回复,回应了群众期盼。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在登记注册领域,依法公开“三证合一”、“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实施后办理相关手续需要准备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方便办事群众。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5年,区工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条,主要途径是在区政府网站及区局、工商所登记注册窗口设置办事公示栏,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在综合服务厅向公众免费发放登记指南,指南详细载明了核名、设立、登记、变更、注销等登记流程,以及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工作时限、收费标准等,使公众详细了解行政审批相关信息。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区工商局具体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申请机构、申请提出方式、申请受理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进一步规范申请受理程序,明确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不断提高服务质量。2015年度,区工商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区长办公会会议纪要精神,“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以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免费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开业、变更、注销业务办理及登记指导、信息查询等服务。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目前,区工商局尚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按照《保密法》及相关规定,加大对公开信息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合法、不涉及国家机密。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2015年,区工商局所属事业单位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公开事项主要依托3.15活动,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年主题、宣传解读新消法、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等。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有:及时公开意识有待增强;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有待提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区工商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综合利用区政府网站、办事服务大厅、电视广播及新媒体等打造立体信息公开网络,不断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全面回应群众关切。二是内部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理顺工作流程,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区工商局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6年1月29日    

淄川区工商分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3-27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

(一)概述

2014年,区工商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规范自身行为、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围绕工商职能转变和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及时向社会宣传解读新政策、新法规,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了以分管局长任组长,办公室、法制科、注册局、商广科、市场科、公平交易局及各工商所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局办公室文秘具体负责落实协调。建立健全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配套工作制度。指定专人每日浏览政府网站般阳民声栏目,及时回复群众咨询、建议和举报。在市工商局红盾信息网及时更新动态信息。做好统计报表、年度报告的报送,工作信息交流,跟踪与工商部门有关的网络舆情并及时进行疏导澄清,以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等工作;加快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企业信息公示制度等国家最新政策信息更新频率,提高信息的实用性和易用性,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突出重点,分类培训,通过专题讲座、知识测试等形式对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重点培训。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4年是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之年,国务院印发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省政府印发了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实施意见,国务院、省政府先后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宣传解读工商新政策。为做好政策宣传,区工商局在区电视台、区电台通过政策解读的方式对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进行宣传、发布。同时《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实施后,针对年报信息和即时信息公示等事项,区工商局一方面通过电视台、电台、淄川工作发布《致全区广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的一封信》,提醒广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依法按时公示信息,另一方面通过邮寄方式将一封信送达每位经营业户,确保户户皆知。同时积极回应区政府网站般阳民声栏目群众诉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调查群众反映问题,客观真实回复,回应了群众期盼。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在登记注册领域,依法公开办理相关手续需要准备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方便办事群众。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4年,区工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条,主要途径是在区局、工商所登记注册窗口设置办事公示栏,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在综合服务厅向公众免费发放登记指南,指南详细载明了核名、设立、登记、变更、注销等登记流程,以及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工作时限、收费标准等,使公众详细了解行政审批相关信息。通过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企业年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驰名商标争创等事项进行了公开发布,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区工商局具体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申请机构、申请提出方式、申请受理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进一步规范申请受理程序,明确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不断提高服务质量。2014年度,区工商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性收费的通知>的通知》和《关于印发中小型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要求,对划定为小型微型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免征下列行政事业性收费:企业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注册登记费、变更登记费、年度检验费、补证换照及领取执照副本费;著名商标评审费、公告费。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目前,区工商局尚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按照《保密法》及相关规定,加大对公开信息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合法、不涉及国家机密。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2014年,区工商局所属事业单位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公开事项主要依托3.15活动,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年主题、宣传解读新消法、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等。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区工商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上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实践,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问题与不足,主要体现在:信息公开的社会认知度不够高,主动公开中的规范性文件涉及面不全、不广,还没有满足社会和公众多方面的需求。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阶段区工商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充实力量,按要求、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公开;二是不断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拓宽公开渠道,让公众进一步了解淄川工商。三是认真做好网上来信回复,提高回复率和及时性,增加群众满意度。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区工商局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5年1月25日  

   

淄川区工商分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3-1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部分组成。

  一、概述

  2013年,区工商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规范自身行为、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围绕工商职能,不断创新思路,完善机制,规范流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取得了新的成效。

  建立健全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配套工作制度。同时指定专人每日浏览红盾网站,及时回复网友咨询、更新动态信息。继续做好统计报表、年度报告的报送,工作信息交流,跟踪与工商部门有关的网络舆情并及时进行疏导澄清,以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等工作;加快信息更新频率,提高信息的实用性和易用性,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突出重点,分类培训,通过专题讲座、知识测试等形式对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重点培训。在局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印发后,又以集中培训的方式,向有关人员详细讲解,以求掌握操作细则和相关制度,营造浓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氛围,推动了本局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年区工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条,主要途径是在区局、工商所登记注册窗口设置办事公示栏,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在综合服务厅向公众免费发放登记指南,指南详细载明了核名、设立、登记、变更、注销等登记流程,以及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工作时限、收费标准等,使公众详细了解行政审批相关信息。通过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企业年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选、驰名商标争创等事项进行了公开发布,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具体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申请机构、申请提出方式、申请受理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进一步规范申请受理程序,明确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不断提高服务质量。2013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性收费的通知>的通知》和《关于印发中小型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要求,对划定为小型微型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免征下列行政事业性收费:企业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注册登记费、变更登记费、年度检验费、补证换照及领取执照副本费;著名商标评审费、公告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目前,我局尚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上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实践,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问题与不足,主要体现在:信息公开的社会认知度不够高,群众对信息公开的了解和认知还不够全面深入;主动公开中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公开数量不够,还没有满足社会和公众多方面的需求。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阶段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充实和拓宽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与渠道。了解和掌握百姓普遍关注的工商信息动态,使我局公开的信息和公众需要的信息有机统一起来,不断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将政府信息及时公开,让外界进一步了解淄川工商。二是扎实推进互动交流。多借鉴学习先进部门经验,提高网上信息办理质量、快速受理、及时反馈。认真做好网上来信回复,提高回复率和及时性,增加群众满意度。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二日     

 

淄川区工商分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3-11

一、概述

2012年以来,淄川工商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工作人员兼职负责日常事务。同时,积极加强宣传工作,确保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截止2012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群众投诉、行政复议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其他报告事项等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淄川工商分局2012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条。认真落实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从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咨询和监督出发。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做好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具体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申请机构、申请提出方式、申请受理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进一步规范申请受理程序,明确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提高服务质量。2012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诉讼的情况

为了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获取权和监督权,我局制定了严格的监督措施。淄川工商分局2012年度未出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及时性、规范性还有待提高,对日常工作中产生的信息没有及时加以整理、公开。

二是政务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项目还需进一步完善。有时未能保证及时公开,影响时效性。

2013年,淄川工商分局将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加强宣传工作,使群众更多地了解工商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引导、方便群众办事;同时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听取群众的意见,及时整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本局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一日 

淄川区工商分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03-28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由淄川工商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其他报告事项等七个部分。

一、概述

2011年以来,淄川工商分局根据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并安排两名工作人员兼职负责日常事务。同时,积极加强宣传教育、制度建设、载体建设,确保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截止2011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一起群众投诉,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淄川工商分局2011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条,其中机构职责类3条,规范性文件类4条,工商业务类41条,公告类信息3条,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情况4条,行政收费类1条。认真落实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从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咨询和监督出发,优先选用信息化手段,淄博红盾信息网淄川分局栏目公开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成为最快捷、最方便、最受欢迎的信息公开渠道。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具体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申请机构、申请提出方式、申请受理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进一步规范申请受理程序,明确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不断提高服务质量。2011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淄川工商分局政府信息公开还未涉及收费及减免事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诉讼的情况

为了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获取权和监督权,我局按照《条例》的精神,制定了严格的监督和救济措施。明确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南平市工商局没有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认为淄川工商分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造成其经济损失的,可以依法请求赔偿。淄川工商分局2011年度未出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及时性、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还有待提高,对日常工作中产生的信息没有及时加以整理、公开。

二是政务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项目还需进一步完善。有时因工作量大,未能保证及时公开,影响时效性。

三是信息发布渠道单一。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在这个平台上发布的信息相对全面和完善,而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主流媒体发布的较少。

2012年,淄川工商分局将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加强宣传,使群众更多地了解工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导、方便群众办事;同时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广泛听取社会反映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整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七、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本局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一日   


淄川区工商分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1-03-21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由淄川工商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其他报告事项等七个部分。
  一、概述
  2010年度,淄川工商分局根据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并安排两名工作人员兼职负责日常事务。同时,积极加强宣传教育、制度建设、载体建设,确保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截止2010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一起群众投诉,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淄川工商分局2010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条,其中机构职责类3条,规范性文件类7条,工商业务类32条,公告类信息17条,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情况4条,行政收费类1条。认真落实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从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咨询和监督出发,优先选用信息化手段,淄博红盾信息网淄川分局栏目公开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成为最快捷、最方便、最受欢迎的信息公开渠道。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具体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申请机构、申请提出方式、申请受理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进一步规范申请受理程序,明确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不断提高服务质量。2010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度,淄川工商分局政府信息公开还未涉及收费及减免事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诉讼的情况
  为了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获取权和监督权,我局按照《条例》的精神,制定了严格的监督和救济措施。明确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南平市工商局没有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认为淄川工商分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造成其经济损失的,可以依法请求赔偿。淄川工商分局2010年度未出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及时性、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还有待提高,对日常工作中产生的信息没有及时加以整理、公开。
  二是政务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项目还需进一步完善。有时因工作量大,未能保证及时公开,影响时效性。
  三是信息发布渠道单一。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在这个平台上发布的信息相对全面和完善,而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主流媒体发布的较少。
  2011年,淄川工商分局将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加强宣传,使群众更多地了解工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导、方便群众办事;同时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广泛听取社会反映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整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七、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本局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    

淄川区工商分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0-03-22

  2009年度,淄川工商分局根据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并安排两名工作人员兼职负责日常事务。同时,积极加强宣传教育、制度建设、载体建设,确保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截止2009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一起群众投诉,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现将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淄川分局2009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条,其中机构职责类2条,规范性文件类5条,工商业务类32条,公告类信息14条,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情况6条,行政收费类1条。
  二、依照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09年度未收到公民、法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2009年度未产生任何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金额。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局2009年度未出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常态性的工作,不断地更新和充实才会让政府信息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体现工商部门的服务职责。去年,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科室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差,没有形成信息公开的合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在落实上还不够到位。
  (二)改进措施 
  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所属单位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能够方便公众查询。分局将随时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各科室职责,统一认识,明确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增强各科室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的主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本局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日

淄川区工商分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09-03-20

  2008年度,区工商分局根据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成立了由局长亲自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并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兼职负责日常事务。同时,积极加强宣传教育、制度建设、载体建设,确保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截止2008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一起群众投诉,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现将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机关2008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条,其中机构职责类2条,规范性文件类5条,工商业务类32条,公告类信息12条,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情况4条,行政收费类1条。
  二、依照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08年度未收到公民、法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2008年度未产生任何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金额。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局2008年度未出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1.公开意识及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对公开信息的分类及是否应主动公开把握还不是很准确,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
  2.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乡镇、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3.长效工作机制建设有待完善。主要是在更新维护、监督约束等方面的工作机制仍需完善和健全。
  (二)改进措施
  1.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
  2.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3.建设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本局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