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水利局

淄川区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4-03-19

《淄川区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需要获得本机关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淄川区水利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国家部委、山东省制定、与本机关职能相关的法规、规章;由本市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负责全区水法治建设工作,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区水利政策,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政策建议;负责全区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水利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5、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专项统计报告等。
  6、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区水利局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1、本机关主要通过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网址为:http://www.zichuan.gov.cn/gongkai/site_zcqslj/

2、“淄川政务”微信公众号,微信号:zichuanquzhengfu

3、本机关还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见《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 提出申请
  (1)当面提交。区水利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淄川区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2)信函申请。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来信请寄: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城里大街503号,淄川区水利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5100。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陆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在政务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http://www.zibo.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32)。
  (4)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淄川区水利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淄川区水利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城里大街503号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280017

传  真:0533-5288700

电子邮箱:swjbgs@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监督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淄川区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35号

邮政编码:255100
  接待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181064
  传  真:0533-5181064
  电子邮箱:zcgov@zb.shandong.cn
  (二)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淄川区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将军路街道文峰路兴学街3号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260869
  行政诉讼机关:淄川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将军东路166号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280687

    

附件:1、淄川区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2、淄川区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

 

淄川区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淄川区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淄博市淄川区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6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淄川区水利局联系(地址:淄川区城里大街503号;邮编:255100;电话:0533-5280017;电子邮箱:sw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水利局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建设结合本单位实际,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1、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淄川区水利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5条。公开类别:机构职能类3条,政策文件类13条,规划计划类1条,重要部署执行类6条;建议提案类10条;财政信息类9条;应急管理类1条,行政执法公示类10条;生态环境类12条;河长制工作情况2条;双随机一公开类6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类1条;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1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2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政务公开组织管理类3条,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1条,其他类3条。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2023年,淄川区水利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2023年,淄川区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涵盖机构职能政策文件、重要部署执行、财政预决算、饮用水安全、河长制工作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等目录。严格落实党内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将中共淄川区水利局党组于2023年10月23日印发的《中共淄川区水利局党组关于调整印发<淄川区水利局“三重一大”决策议事细则的通知》和备案说明一式1份报请区委备案。

4、平台建设方面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公开各类信息。持续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推介宣传作用,截至目前,“淄川水利”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280余人,全年发布图文、视频资料160条,并安排专人进行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发布及日常维护。

5、监督保障方面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管理监督考核实施细则,组织安排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并定期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按期进行自查,确保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 三) 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 四) 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 五) 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 六) 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 七) 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更新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

(二)改进措施:2023年,我局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加大公开力度及时效,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进一步围绕水利工作重点,增加信息发布的质量和数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3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按照《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及时更新和发布各类政府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同时,不断完善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提高公开质量,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淄川区水利局共受理人大建议7项,政协提案2项,全部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答复率100%,满意率达到100%,并依规对建议提案内容、答复内容进行公开。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坚持政务公开工作在创新中求发展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快、受众广效率高、的优势,利用微信群、政务公开网站等政务新媒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针对不同群体的不同需求,采取多元化公开方式,切实提升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性,切实保障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无。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淄博市淄川区水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8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淄川区水利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城里大街503号邮编:255100电话:0533-5280017邮箱:sw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水利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现将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条。公开类别:机构职能类3条,政策文件类8条,规划计划类1条,重要部署执行类9;建议提案类3;财政信息类9;应急管理类2条,行政执法公示类10;生态环境类9;河长制工作情况3;双随机一公开类4;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类1;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1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政务公开组织管理类3条,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1条,其他类1条。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2022年无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党内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将中共淄川区水利局党组于2022531日印发的《中共淄川区水利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和备案说明一式1份报请区委备案。2022年,通过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平台、淄川水利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160余条,并安排专人进行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发布及日常维护。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情况。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公开各类信息。持续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以更广泛途径向社会及人民群众公开政府信息。

 5、监督保障情况。根据政务信息管理监督考核实施细则,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并定期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政务信息报送、采用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 三) 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 四) 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 五) 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 六) 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 七) 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离区委、区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

改进措施: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二是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2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按照区政府办公室《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关要求,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重要政策发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3、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2年共受理人大建议2项,分别为:关于“双杨镇坡子村七星河清除泄洪安全隐患”建议的答复;  关于“关于五里河流域环境治理”建议的答复。全部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答复率100%,满意率达到100%。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坚持在创新中求发展。充分发挥互联网传播快、效率高、受众广的优势,利用微信群、政务公开网站、新媒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

       5、年报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淄博市淄川区水利局

2023115

 

淄博市淄川区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7

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我单位较好的完成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5条。公开类别:机构职能类2条,政策文件类7规划计划类1条,重要部署执行类5;建议提案类5;财政信息类8;应急管理1,社会信用体系类2条,行政执法公示类9;生态环境类12;河长制工作情况4;双随机一公开类5条,优化营商环境类1;重大建设项目3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类1;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1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1,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政务公开组织管理类4条,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1条,其他类1条。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2021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1年,通过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平台、淄川水利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130余条,并安排专人进行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发布及日常维护。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件,为《淄川区水利局关于全区河湖采砂禁采区和禁采期的公告》(川水202053)。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公开各类信息。持续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以更广泛途径向社会及人民群众公开政府信息。

5、监督保障情况。根据政务信息管理监督考核实施细则,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并定期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政务信息报送、采用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 三) 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 四) 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 五) 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 六) 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 七) 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涵盖行政机关日常工作的多个方面涉及范围广,专业性较强,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内容不够全面。我局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重要性的认识,更加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按照《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川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重点做好财政预决算、建议提案、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饮用水安全、河长制等方面的信息公示,认真落实好清单任务,确保政务公开成效。

3、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我局全年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答复2件,政协委员提案办理2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并公开,答复率100%,满意率达到100%。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4、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

 

 

淄博市淄川区水利局

2022117

 

 

 

淄川区水利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5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具体指导下,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强化组织领导,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动水利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规范行政行为、加强作风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深入扎实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6条。公开类别:机构职能类3条;政策文件类15条;重大行政决策类3条;规划计划类1条;重要部署执行类9条;建议提案类6条;财政信息类4条;社会信用类51条;行政执法公示类7条;生态环境类4条;河长制工作情况2条;优化服务类1条;优化营商环境类1条;重大建设项目类27条;卫生健康类1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类1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类20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类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
  2、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我局全年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答复1件,政协委员提案办理4件。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2020年无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4、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信息管理工作小组,安排专人负责网站的日常管理、投稿、归档等工作。严格要求,信息审核须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送。
  5、平台建设情况。一是进一步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推进完善政策解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优化营商环境等栏目。继续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不断丰富传播内容、持续完善服务功能;二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尽最大限度地把各方面的政策、法规、新闻动态及时通过平台对外公布。
  6、监督保障情况。根据政务信息管理监督考核实施细则,按照平时加强监管,定期督促检查,年终考核的方式,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政务信息报送、采用情况进行监督考核,促进我局政务水平迈上新台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9

7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1

+16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9

-28

0

行政强制

17

-1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涵盖行政机关日常工作诸多方面,专业性较强,单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量少,还需配强工作力量,确保工作质量。

     2、信息公开工作的努力方向:一方面加强领导,及时公开,提高信息时效性。专兼结合,增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公开重点,限时公开,确保内部协调有力,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针对性,接受群众监督。另一方面完善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密切关注与政务公开有关的各类法规、文件的建立、取消和调整情况,及时梳理和上传有关政府信息内容,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职责分工,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进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1年1月25日

淄川区水利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16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具体指导下,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强化组织领导,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动水利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规范行政行为、加强作风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深入扎实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目前在区政府网站有信息公开专栏,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局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有兼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名,按“谁监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科室、单位,形成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办公室归口管理、职能科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纳入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进行监督保障。我局2019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2019年度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4件、区政协委员提案2件,均在区政府网站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专栏内进行了公开。我局对机构职能、水利政策、统计数据、办事指南等,能及时予以更新,在政府网站公开发布各类信息70条,有效将我局的工作向社会进行了宣传,接受社会监督。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增加26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涵盖行政机关日常工作诸多方面,专业性较强,单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量少,还需配强工作力量,确保工作质量。

2、信息公开工作的努力方向:一方面加强领导,及时公开,提高信息时效性。专兼结合,增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公开重点,限时公开,确保内部协调有力,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针对性,接受群众监督。另一方面完善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密切关注与政务公开有关的各类法规、文件的建立、取消和调整情况,及时梳理和上传有关政府信息内容,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职责分工,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进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淄川区水利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淄川区水利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13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川政办字〔2018〕189号)、《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川区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政办字〔2018〕181号)部署的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8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具体指导下,我局全面严格落实《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强化组织领导,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政行为、加强作风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深入扎实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将我局的工作向社会进行了宣传,接受社会监督。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1、完善机构,落实责任。进一步调整落实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并确定局办公室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明确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按“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科室、单位,形成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办公室归口管理、职能科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有效。

  2、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及时根据新形势新变化,对已建立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做了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增强了制度的针对性、实用性。

  三、《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川政办字〔2018〕189号)、《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川区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政办字〔2018〕181号)部署的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

  根据《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川政办字〔2018〕189号)、《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川区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政办字〔2018〕181号)部署的工作任务分工,我局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持续推进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每季度定期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及时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进展以及河湖保护情况;及时发布汛情、旱情预警信息;及时公开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方案等涉水事项审批结果;及时发布重点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施工等有关信息。

  四、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根据2018年度迎接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任务分解表任务分工,我局及时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淄博星辰供水有限公司每季度向社会及时公开饮用水水源水、供水厂出厂水、末梢水水质检测报告;协调淄川区河湖管理委员会河长制办公室及时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进展以及河湖保护情况;协调淄川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发布汛情、旱情预警信息;协调许可科及时公开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方案等涉水事项审批结果;协调淄川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及时发布重点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施工等有关信息;协调淄博星辰供水有限公司及时做好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方便群众监督。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8年我局以政府网站、政务微信等媒体作为主要宣传阵地,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们不断完善和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对涉及水利工作动态的内容,做到内容能公开的及时公开,对水利政策、办事指南等,能及时予以更新。2018年,我局在政府网站、政务微信公开发布各类信息106条。

  六、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办理情况

  2018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发生。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无收费及减免情况发生。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制定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立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的三级审查机制。凡是需要公开的工作信息,都要经过领导的审核。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2018年以来,我局积极督导所属事业单位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通过网站、微信、报刊将各单位信息及时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公开形式单一,主要依赖网站、微信、报刊等媒体,还需积极探索其它新媒体的推广和应用。

  2、信息公开工作的努力方向:一是落实各项制度,增强政务公开及时性。严格落实我局现有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机制,促进各项工作进一步落实。二是及时公开,提高信息时效性。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目录结构,突出信息公开重点,制定限时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针对性。进一步加强对局属事业单位信息发布的监督检查的力度,督促各单位及时公开各类信息,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完善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密切关注与政务公开有关的各类法规、文件的建立、取消和调整情况,及时梳理和上传有关政府信息内容,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职责分工,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跨上新台阶。

淄川区水利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淄川区水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16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川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川政办字〔2017〕89号)要求的工作要点落实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7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具体指导下,我局全面严格落实《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强化组织领导,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政行为、加强作风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深入扎实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将我局的工作向社会进行了宣传,接受社会监督。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1、完善机构,落实责任。进一步调整落实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并确定局办公室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明确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按“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科室、单位,形成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办公室归口管理、职能科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有效。

2、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及时根据新形势新变化,对已建立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做了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增强了制度的针对性、实用性。

三、《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川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川政办字〔2017〕89号)要求的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根据《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川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川政办字〔2017〕89号)要求的工作要点,我局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积极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根据职责分工,持续推进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每季度定期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及时公开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管理保护目标以及河湖保护情况。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根据2017年山东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及任务分解落实方案,我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主要涉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和“河长制”工作实施情况。我局及时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协调淄博星辰供水有限公司及时通过政府网站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水、供水厂出厂水、末梢水水质检测报告;协调淄川区河湖管理委员会河长制办公室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管理保护目标以及河湖保护情况,方便群众监督。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7年我局以政府网站、政务微信等媒体作为主要宣传阵地,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们不断完善和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对涉及水利工作动态的内容,做到内容能公开的及时公开,对水利政策、办事指南等,能及时予以更新。2017年,我局在政府网站、政务微信公开发布各类信息56条。

六、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办理情况

2017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发生。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无收费及减免情况发生。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制定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立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的三级审查机制。凡是需要公开的工作信息,都要经过领导的审核。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2017年以来,我局积极督导所属事业单位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通过网站、微信、报刊将各单位信息及时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公开形式单一,主要依赖网站、报刊等传统媒体,新媒体的推广和应用不足。

2、信息公开工作的努力方向:一是落实各项制度,增强政务公开及时性。严格落实我局现有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机制,促进各项工作进一步落实。二是及时公开,提高信息时效性。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目录结构,突出信息公开重点,制定限时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针对性。进一步加强对局属事业单位信息发布的监督检查的力度,督促各单位及时公开各类信息,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完善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密切关注与政务公开有关的各类法规、文件的建立、取消和调整情况,及时梳理和上传有关政府信息内容,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职责分工,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跨上新台阶。

淄川区水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1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6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具体指导下,我局全面严格落实《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强化组织领导,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政行为、加强作风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深入扎实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将我局的工作向社会进行了宣传,接受社会监督。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1、完善机构,落实责任。进一步调整落实了以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确定局办公室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明确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按“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科室、单位,形成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办公室归口管理、职能科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有效。
  2、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及时根据新形势新变化,对已建立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做了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增强了制度的针对性、实用性。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6年以来,我局没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我局门户网站无互动交流情况,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安排,积极做好“般阳民声”互动交流工作,一年来,我局共收到咨询建议、投诉等各类留言16条,针对每条留言,我局都进行了及时答复和处理,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我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主要涉及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一直以来,我局的水利工程坚持信息公开的原则,及时将招投标、工程施工监理、中标情况等信息,及时通过网站等方式进行公开公示,方便群众监督。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6年我局以报刊、网站等媒体作为主要宣传阵地,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们不断完善和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对涉及水利工作动态的内容,做到内容能公开的当日公开,对水利政策、办事指南等,能及时予以更新。我局利用省水利厅二级域名,建立起我局门户网站,扩大我局信息公开宣传面和宣传方式。淄川水利微信公众号上线运行。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6年度无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发生。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无收费及减免情况发生。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制定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立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的三级审查机制。凡是需要公开的工作信息,都要经过领导的审核。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2016年以来,我局积极督导所属事业单位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通过网站、报刊将各单位信息及时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公开形式单一,主要依赖报刊等传统媒体,缺乏多样性和创新性。
  2、信息公开工作的努力方向:一是落实各项制度,增强政务公开及时性。严格落实我局现有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机制,促进各项工作进一步落实。二是及时公开,提高信息时效性。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目录结构,突出信息公开重点,制定限时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针对性。进一步加强对局属事业单位信息发布的监督检查的力度,督促各单位及时公开各类信息,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完善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密切关注与政务公开有关的各类法规、文件的建立、取消和调整情况,及时梳理和上传有关政府信息内容,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职责分工,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跨上新台阶。

 

                                   2017年2月1日

 

淄川区水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3-23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5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具体指导下,我局全面严格落实《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强化组织领导,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政行为、加强作风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深入扎实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将我局的工作向社会进行了宣传,接受社会监督。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1、完善机构,落实责任。进一步调整落实了以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确定局办公室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明确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按“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科室、单位,形成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办公室归口管理、职能科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有效。

  2、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及时根据新形势新变化,对已建立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做了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增强了制度的针对性、实用性。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5年以来,我局没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我局门户网站无互动交流情况,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安排,积极做好“般阳民声”互动交流工作,一年来,我局共收到咨询建议、投诉等各类留言12条,针对每条留言,我局都进行了及时答复和处理,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我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主要涉及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一直以来,我局的水利工程坚持信息公开的原则,及时将招投标、工程施工监理、中标情况等信息,及时通过网站等方式进行公开公示,方便群众监督。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5年我局以报刊、网站等媒体作为主要宣传阵地,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们不断完善和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对涉及水利工作动态的内容,做到内容能公开的当日公开,对水利政策、办事指南等,能及时予以更新。我局利用省水利厅二级域名,建立起我局门户网站,扩大我局信息公开宣传面和宣传方式。2015年,我局在各级报刊、网站公开发布各类信息91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5年度无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发生。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无收费及减免情况发生。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制定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立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的三级审查机制。凡是需要公开的工作信息,都要经过领导的审核。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2015年以来,我局积极督导所属事业单位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通过网站、报刊将各单位信息及时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公开形式单一,主要依赖报刊等传统媒体,缺乏多样性和创新性。

  2、信息公开工作的努力方向:一是落实各项制度,增强政务公开及时性。严格落实我局现有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  公开等工作机制,促进各项工作进一步落实。二是及时公开,提高信息时效性。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目录结构,突出信息公开重点,制定限时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针对性。进一步加强对局属事业单位信息发布的监督检查的力度,督促各单位及时公开各类信息,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完善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密切关注与政务公开有关的各类法规、文件的建立、取消和调整情况,及时梳理和上传有关政府信息内容,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职责分工,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跨上新台阶。

 

                                   2016年2月1日

 


淄川区水务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2-05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4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具体指导下,我局全面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政行为、加强作风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有效的将我局的工作向社会进行了宣传,接受社会监督。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1、完善机构,落实责任。局党委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确定局办公室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明确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按“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科室、单位,形成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办公室归口管理、职能科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有效。

2、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结合我局实际,对已建立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做了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增强了制度的针对性。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对全局信息公开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组织领导、责任追究等作出具体规定。二是进一步修订完善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考核办法和奖励办法,明确年度考核的方式和奖惩措施。三是修订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规定了依申请公开的方法、程序、审查和答复等要求。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4年以来,我局没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根据区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我局积极做好“般阳民声”互动交流工作,自“般阳民声”上线以来,我局共收到咨询建议、投诉等各类留言6条,针对每条留言,我局都进行了及时答复和处理,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我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主要涉及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一直以来,我局的水利工程坚持信息公开的原则,及时将招投标、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建设进度等信息,及时通过宣传栏等方式进行公开公示,方便群众监督。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4年我局以报刊、网站等媒体作为主要宣传阵地,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及时将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信息等内容通过共享平台栏目进行公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们不断完善和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对涉及水利工作动态的内容,做到内容能公开的当日公开,对水利政策、办事指南等,能及时予以更新。根据省水利厅的统一安排,我局利用省水利厅二级域名,建立起我局门户网站,并经过区编办审核,在明显位置挂上党政机关网络标示,扩大我局信息公开宣传面和宣传方式。2014年,我局在各级报刊、网站公开发布各类信息95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4年度无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发生。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无收费及减免情况发生。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制定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立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的三级审查机制。凡是需要公开的工作信息,都要经过领导的审核。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2014年以来,我局积极督导所属事业单位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通过网站、报刊将各单位信息及时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形式主要依赖报刊等传统媒体,缺乏多样性;二是部分时效性信息发布不及时,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2、信息公开工作的努力方向:一是落实各项制度,增强政务公开及时性。要严格落实我局现有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机制,强化责任意识,落实责任,促进各项工作进一步落实。二是及时公开,提高信息时效性。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目录结构,突出信息公开重点,制定限时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针对性。进一步加强对局属事业单位信息发布的监督检查的力度,督促各单位及时公开各类信息,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完善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密切关注与政务公开有关的各类法规、文件的建立、取消和调整情况,及时梳理和上传有关政府信息内容,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职责分工,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跨上新台阶。 

 

 

 2015年2月5日      


淄川区水务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3-13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一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具体指导下,我局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政行为、加强作风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有效的将我局的工作向社会进行了宣传。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年初,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确定局办公室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明确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按“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科室、单位,形成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办公室归口管理、职能科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有效。

  2、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结合我局实际,建立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一是完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对全局信息公开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组织领导、责任追究等作出具体规定。二是建立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完善考核办法和制定奖励办法,明确年度考核的方式和奖惩措施。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量与年终考核评比挂钩,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三是制定依申请公开制度,规定了依申请公开的方法、程序、审查和答复等要求。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3年我局以报刊、网站作为主要宣传阵地,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及时将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信息等内容通过共享平台栏目进行公开。按照使用程序和规范要求,及时对政府网站各个栏目内容进行了充实和更新,初步建成了目录规范、编码统一、结构合理、层次清晰、覆盖面广、易于监管的信息公开平台。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们不断完善和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对涉及水利工作动态的内容,做到内容能公开的当日公开,对水利政策、办事指南等,能及时予以更新。2013年,我局在各级报刊、网站公开发布各类信息85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3年度无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发生。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无收费及减免情况发生。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制定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立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的三级审查机制。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数量有待提高,公开形式缺乏多样性;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仍不够主动、不够重视、缺乏积极主动性;三是部分时效性信息发布不及时,同时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2、信息公开工作的努力方向:一是完善公开机制,增强政务公开透明度。继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机制,推动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和年度报告制度,建立健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议制度,促进各项工作进一步落实。二是提高信息质量,保障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目录结构,突出信息公开重点,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针对性,满足不同层面对政府水务信息的需求。大力调动全局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对局各科室和下属单位信息发布的监督检查的力度。三是拓宽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整合、梳理各项公开项目和信息,做到应公开的必须公开,让广大公众掌握、了解各项水利工作,方便群众办事。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广泛、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水利工作的监督。四是建立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密切关注与政务公开有关的各类法规、文件的建立、取消和调整情况,及时梳理和上传有关政府信息内容,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职责分工,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跨上新台阶。


淄川区水务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2-01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一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具体指导下,我局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政行为、加强作风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定局办公室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统一明确具体的办公地点和人员,并按“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科室,形成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办公室归口管理、职能科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2、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结合我局实际,建立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一是完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对全局信息公开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组织领导、责任追究等作出具体规定。二是建立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完善考核办法和制定奖励办法,明确年度考核的方式和奖惩措施。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量与年终考核评比挂钩,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三是制定依申请公开制度,规定了依申请公开的方法、程序、审查和答复等要求。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2年我局以政府网站作为主要宣传阵地,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设有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信息等公开共享平台栏目,按照使用程序和规范要求,及时充实和更新了各个栏目内容,初步建成了目录规范、编码统一、结构合理、层次清晰、覆盖面广、易于监管的信息公开平台。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们不断完善和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对涉及水利工作动态的内容,做到内容能公开的当日公开,对水利政策、办事指南等,能及时予以更新。2012年,我局公开发布各类信息83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政策法规类5条,业务类72条,其他5条,我局信息发布在区委信息发布名列第8名。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2年度无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发生。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无收费及减免情况发生。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制定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立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的三级审查机制。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数量不多,内容不够全面,公开形式单一;二是个别科室、下属单位对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仍不够主动、不够重视;三是一些信息的发布不及时,同时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2、信息公开工作的努力方向:一是完善公开机制,增强政务公开透明度。继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机制,推动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和年度报告制度,建立健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议制度,促进各项工作进一步落实。二是提高信息质量,保障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目录结构,突出信息公开重点,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针对性,满足不同层面对政府水务信息的需求。大力调动全局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对局各科室和下属单位信息发布的监督检查的力度。三是拓宽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整合、梳理各项公开项目和信息,做到应公开的必须公开,让广大公众掌握、了解各项水利工作,方便群众办事。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广泛、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水利工作的监督。四是建立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密切关注与政务公开有关的各类法规、文件的建立、取消和调整情况,及时梳理和上传有关政府信息内容,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职责分工,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跨上新台阶。


淄川区水务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03-26

根据《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川政办[2012]10号)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对本机关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地回顾和总结,现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一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具体指导下,我局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政行为、加强作风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定局办公室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统一明确具体的办公地点和人员,并按“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科室,形成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办公室归口管理、职能科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2、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结合我局实际,建立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一是制定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对全局信息公开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组织领导、责任追究等作出具体规定。二是建立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完善考核办法和制定奖励办法,明确年度考核的方式和奖惩措施。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量与年终考核评比挂钩,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三是制定依申请公开制度,规定了依申请公开的方法、程序、审查和答复等要求。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1年我局以政府内网作为主要宣传阵地,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设有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信息等公开共享平台栏目,按照使用程序和规范要求,及时充实和更新了各个栏目内容,初步建成了目录规范、编码统一、结构合理、层次清晰、覆盖面广、易于监管的信息公开平台。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们不断完善和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对涉及水利工作动态的内容,做到内容能公开的当日公开,对水利政策、办事指南等,能及时予以更新。2011年,我局公开发布各类信息81条,其中,政策法规类3条,业务类76条,其他2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1年度无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发生。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无收费及减免情况发生。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制定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立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的三级审查机制。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数量不多,内容不够全面,公开形式单一;二是个别科室、下属单位对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仍不够主动、不够重视;三是一些信息的发布不及时,同时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2、信息公开工作的努力方向:一是完善公开机制,增强政务公开透明度。继续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机制,推动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和年度报告制度,建立健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议制度,促进各项工作进一步落实。二是提高信息质量,保障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目录结构,突出信息公开重点,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针对性,满足不同层面对政府水务信息的需求。大力调动全局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对局各科室和下属单位信息发布的监督检查的力度。三是拓宽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整合、梳理各项公开项目和信息,做到应公开的必须公开,让广大公众掌握、了解各项水利工作,方便群众办事。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广泛、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水利工作的监督。四是建立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密切关注与政务公开有关的各类法规、文件的建立、取消和调整情况,及时梳理和上传有关政府信息内容,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职责分工,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跨上新台阶。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淄川区水务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1-03-22

区政府:
  根据《关于做好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川政办[2011]16号)要求,我局认真对本机关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地回顾和总结。现报告如下:
  水务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均为主动公开事项:
  一、机构职能
  公开水务局机构概况、机构领导以及内设办事机构信息。
  二、规划计划
  公开规划计划8条,主要是: 
  淄川区病险水库保安全加固规划
  防汛抗旱工作计划
  淄川区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
  农村自来水改造工程规划报告
  防汛抗旱办公室2009年工作任务目标
  淄川区病险水库保安全加固规划
  二00九年农水科重点工作计划
  四、业务工作
  公开业务工作9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服务指南
  河道采砂、取土许可审批服务指南
  开垦荒坡地许可审批服务指南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服务指南
  河道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改变原貌规划设计施工许可审批服务指南
  填堵占用或拆毁江河故道旧堤等设施审批服务指南
  河道、水库、渠道内排污口的设置与扩大审批服务指南
  大坝管理保护范围内修建设施审批服务指南
  淄川区水务局收费项目一览表
  特此报告。

                                        淄川区水务局
                                          二0一一年三月十日


淄川区水务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0-03-08

区政府:

  根据《关于做好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对本机关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地回顾和总结。现报告如下:

  水务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均为主动公开事项:

  一、机构职能

  公开水务局机构概况、机构领导以及内设办事机构信息。

  二、规划计划

  公开规划计划7条,主要是: 

  第三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规划

  范阳河疏浚治理工程规划

  孝妇河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工程规划

  孝妇河改造提升工程规划

  中央新增水利投资项目土泉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规划

  萌山水库生态环境整治二期工程规划

  淄川区小型水库移民帮扶项目规划(2009~2010年)

  四、业务工作

  公开业务工作10条:

  取水许可审批服务指南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许可审批服务指南

  入河排污口设置许可审批服务指南

  河道采砂审批服务指南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服务指南

  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指南

  水工程管理保护范围内建设项目许可审批服务指南

  洪泛区、滞洪区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服务指南

  水产养殖许可审批服务指南

       水产苗种生产审批服务指南

  特此报告。

 

                                        淄川区水务局

                                          二0一0年三月五日


淄川区水务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09-02-23

区政府:


  根据《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川政办[2009]6号)要求,我局认真对本机关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地回顾和总结。现报告如下:
  水务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均为主动公开事项:一、机构职能
  公开水务局机构概况、机构领导以及内设办事机构信息。二、政策法规
  公开政策法规9条,主要是:
  1、《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关于印发〈山东省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3、《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4、《淄博市孝妇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5、《淄博市太河水库水源保护管理办法》
  6、《淄博市水资源管理办法》
  7、《淄博市水土保持若干规定》
  8、《淄博市萌山水库保护管理条例》
  9、《淄博市河道管理办法》
  三、规划计划
  公开规划计划6条,主要是:
  1、《农村自来水改造规划》
  2、《农村饮水安全“十一五”规划》
  3、《冬春水利基本建设规划》
  4、《2008年度农水工作计划》
  5、《淄川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
  6、《防汛抗旱年度工作计划》
  四、业务工作
  公开业务工作12条,其中行政许可事项8条:
  1、《大坝管理保护范围内修建设施审批》
  2、《填堵占用或拆毁江河河道旧堤等设施审批》
  3、《河道、水库、渠道内排污口的设置与扩大审批》
  4、《河道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改变原貌规划设计施工许可审批》
  5、《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6、《开垦荒坡地许可审批》
  7、《河道采砂、取土许可审批》
  8、《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
  行政事业收费4条:
  1、《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
  2、《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3、《水土流失防治费》
  4、《河道采砂管理费》

  特此报告。
                    

                   淄川区水务局
                  二00九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