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太河镇人民政府

淄川区太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4-03-19

《淄川区太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需要获得本机关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淄川区太河镇人民政府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行政文件;政策解读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重大决策的意见征集、结果反馈、执行效果评估情况;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要部署执行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政策、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社会救助信息等。

5、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专项统计报告等。
  6、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1、本机关主要通过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网址为:http://www.zichuan.gov.cn/gongkai/site_zcqthzrmzf/

2、“秀美太河”微信公众号,微信号:zctaihe

3、本机关还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见《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 提出申请
  (1)当面提交。淄川区太河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淄川区太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2)信函申请。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来信请寄: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太河镇东同古村401号,淄川区太河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5178。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陆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在政务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http://www.zibo.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32)。
  (4)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淄川区太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淄川区太河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太河镇东同古村401号

邮政编码:255178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080008

传  真:0533-5080126

电子邮箱:taihe1@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监督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淄川区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35号

邮政编码:255100
  接待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181064
  传  真:0533-5181064
  电子邮箱:zcgov@zb.shandong.cn
  (二)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淄川区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将军路街道文峰路兴学街3号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260869
  行政诉讼机关:淄川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将军东路166号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280687

    

附件:1、淄川区太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淄川区太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

 

淄川区太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淄川区太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淄博市淄川区太河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9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淄川区太河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太河镇东同古村401号;邮编:255178;电话:0533-5080008;邮箱:taihe1@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太河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渠道,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1.主动公开方面

为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根据上级有关部署要求,太河镇不断完善《太河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工作机制,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信息91条。

2.依申请公开方面

太河镇严格落实《太河镇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压实工作责任。2023年,全镇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2件,均依法答复。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2023年,太河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将其纳入政务公开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了信息管理全流程相关工作人员责任,通过健全体制机制,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积极稳妥地推进我镇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并严格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全镇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正常运行。

4.平台建设方面

2023年,太河镇根据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同时积极利用政务公开栏、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网站等公开载体,公开有关工作动态、工作流程、计划总结、政策信息、规范性文件等内容,使广大社会群体能够及时了解我镇信息。

5.监督保障方面

2023年,太河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相关内容,完善监督保障工作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结合实际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信息公开安全准确。二是坚持脚踏实地的工作原则,聚集社会热点和民生实事,通过不断优化栏目设置,提高政策解读质效,来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1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1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1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镇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取得一定的进步,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对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把握,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太河镇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在日常工作中逐渐熟悉并掌握国家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内容,并将所学的知识熟练运用到政务工作中。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积极参加有关业务培训,准确把握新条例各项规定,提高政务公开的数量与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3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根据淄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太河镇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的更新完善,完成情况良好。

3、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太河镇收到人大建议11件,政协提案5件,人大建议答复文件按法定程序面复代表委员,面复率100%,办复率100%,代表委员满意率达100%。2023年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充分发挥互联网传播快、效率高、受众广的优势,利用微信群、政务公开网站、新媒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

5、年报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淄博市淄川区太河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7

    淄博市淄川区太河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的内容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川区太河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太河镇东同古村401号;邮编:255178;电话:0533-5080008;邮箱:taihe1@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太河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坚持把信息公开贯穿各项工作的全过程,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紧紧围绕群众关心和政策要求的重点内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1.主动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条。公开类别:政府文件类16条;公示公告类3条;政府工作报告1条;年度重点工作类1条;机构职能类2条;财政资金类9条;重点领域公开类11条;建议提案类2条;其他17条;无解读回应等情况。

2.依申请公开。我镇2022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2件,均在规定时限内给予了答复,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3.政府信息管理。对我镇成立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结构进行优化,成立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为组长、分管机关副书记为副组长,镇党政办、纪委办、宣传办、组织办等部门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政务信息公开整体部署和工作推进及审核。确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行。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好“融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拓宽信息传播渠道,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太河镇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镇政府大楼、便民服务中心等4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审批事项办理情况,方便全镇群众了解和监督;各村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有关事项、宣传上级政策;积极通过村村响小喇叭、秀美太河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发布微博等媒体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5.监督保障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督查考核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评价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按照职能分工,强化具体责任,推进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效率。对已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核排查,依法依规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一)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五)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 六)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八) 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 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 三) 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 四) 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 五) 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 六) 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 七) 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太河镇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个别数据公布的时间不及时;二是对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难以完全的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验尚有欠缺;三是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有待提升。

(二)改进情况

太河镇持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重点从以下几方面抓好工作:一是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充实、丰富政务信息主动公开范围,进一步完善工作监督机制,让公众更多的了解政府工作,以获得社会公众信任和支持。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充分认识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促进干部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条例》,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三是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结合部门实际,充分发挥“融公开”等各类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2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根据淄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太河镇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的更新完善,完成情况良好。

3、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2年太河镇收到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0件,人大建议答复文件按法定程序面复代表委员,面复率100%,办复率100%,代表委员满意率达100%。2022年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充分发挥互联网传播快、效率高、受众广的优势,利用微信群、政务公开网站、新媒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

5年报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太河镇人民政府

2023113

淄博市淄川区太河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太河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的内容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太河镇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贯穿各项工作的全过程,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扩大社会公众参与,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以更加公开透明赢得社会公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

1.主动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条。公开类别:政府文件类4条;公示公告类1条;政府工作报告1条;年度重点工作类1条;机构职能类2条;财政资金类2条;重点领域公开类11条;建议提案类1条;其他16条;无解读回应等情况。

2.依申请公开。我镇2021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3.政府信息管理。成立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为组长、分管机关副书记为副组长,镇党政办、纪委办、宣传办、组织办等部门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切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并确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不断完善政府文件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制度、档案公开制度、政府信息查询申请等制度。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拓宽信息传播渠道,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太河镇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镇政府大楼、便民服务中心等4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审批事项办理情况,方便全镇群众了解和监督;各村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有关事项、宣传上级政策;积极通过村村响小喇叭、秀美太河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发布微博等媒体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5.监督保障。完善健全管理机制和考核实施细则,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评价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明确责任到岗、落实到人,对未按照要求开展工作的,予以督促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的开展。开展隐私排查工作,对已发布信息逐条排查,进一步加强对公民个人隐私的保护,依法依规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一)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五)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 六)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八) 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 三) 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 四) 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 五) 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 六) 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 七) 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规范,有些部门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与群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

2.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3.政府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

(二)改进情况

我镇按照《条例》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投入力度,确保信息公开规范、及时、全面、准确。对涉及群众关注度高的文件、重大决定事项等认真做好解读工作,编写配套解读材料,方便群众了解政府工作信息。

2.通过学习、培训等方式,加强工作人员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切实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

3.加大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主动听取意见和建议,推动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更好成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依照《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川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的内容保障,完成情况良好。

3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1年未收到人大政协建议提案,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太河镇人民政府

2022112

淄川区太河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8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淄博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规定,太河镇坚持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着力构建公开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有效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为进一步保障公民知情权、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1、2020年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8条。公开类别:政府文件类3条;公示公告类1条;政府工作报告类1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类2条;机构职能类4条;财政资金类1条;重点领域公开类13条;监督保障类50条;其他3条。2020年我镇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答复2件,政协委员建议提案3件。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镇2020年无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纪检监察监督协调、党政办组织实施”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工作要点,明确分管领导,太河镇党政办公室和宣传办公室做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部门,负责对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推进、协调、考核。进一步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结合市、区有关保密的规定,制定太河镇保密管理规定,组织涉密工作人员学习保密法规及党和国家保密方针、政策,签订保密承诺书。

4、平台建设情况。按照市、区政务公开网站集约化管理要求,我镇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信息公开功能进一步增强。在镇政府大楼、便民服务中心等4处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审批事项办理情况,方便全镇群众了解和监督;各村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有关事项、宣传上级政策,拓宽政务公开方式方法。根据工作实际,积极通过“村村响”小喇叭、“秀美太河”微信公众号、太河发布微博等媒体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5、监督保障情况。根据政务信息管理监督考核实施细则,按照平时加强监管,定期督促检查,年终考核的方式,对我镇政务信息公开、政务信息报送、采用情况进行监督考核,促进我镇政务水平迈上新台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5

+5

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5

8147.66688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随着群众表达诉求的渠道增多,投诉件数量剧增,个别承办部门或个人处理投诉不够及时迅速,群众满意度有待提高。二是不同部门之间信息公开和报送工作重视程度差异大,个别部门信息报送不及时。

针对存在问题进行以下整改:一是完善投诉办理流程,及时迅速处理转办件;建立投诉处理可追溯机制,确保每件投诉件专人负责到底,把工作做细做实,以人民满意为目标。二是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提升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提高不同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三是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考核评议、监督检查、年度报告等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淄川区太河镇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18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淄博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规定,太河镇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着力构建公开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有效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为进一步保障公民知情权、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组织领导及制度建设

按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纪检监察监督协调、党政办组织实施”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工作要点,明确分管领导,太河镇党政办公室和宣传办公室做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部门,负责对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推进、协调、考核。进一步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结合市、区有关保密的规定,制定太河镇保密管理规定,组织涉密工作人员学习保密法规及党和国家保密方针、政策,签订保密承诺书。

(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市、区政务公开网站集约化管理要求,我镇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信息公开功能进一步增强。在镇政府大楼、便民服务中心等4处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审批事项办理情况,方便全镇群众了解和监督;各村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有关事项、宣传上级政策,拓宽政务公开方式方法。根据工作实际,积极通过“村村响”小喇叭、“秀美太河”微信公众号、太河发布微博等媒体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

 增10

 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随着群众表达诉求的渠道增多,投诉件数量剧增,个别承办部门或个人处理投诉不够及时迅速,群众满意度有待提高。二是不同部门之间信息公开和报送工作重视程度差异大,个别部门信息报送不及时。

针对存在问题进行以下整改:一是完善投诉办理流程,及时迅速处理转办件;建立投诉处理可追溯机制,确保每件投诉件专人负责到底,把工作做细做实,以人民满意为目标。二是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提升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提高不同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三是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考核评议、监督检查、年度报告等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淄川区太河镇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淄川区太河镇人民政府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1-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省、市、区有关通知精神,我镇严格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8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区政府要求,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公文类信息的公开由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在文件签发时予以确认。涉及保密、重大决定草案公开情况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类目备案由办公室予以梳理,经主要领导确认后进行备案。截至目前,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

  2018年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政务微博微信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00余条。

  三、依照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度我镇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1、属于国家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国家秘密被泄露的信息;2、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信息;3、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个人合法权益受损害的信息;4、内部政府信息及政府内部公文;5、内部研究、讨论或审议过程中的信息;6、与行政执法有关的,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危及他人人身权利的信息;7、法律、法规、规章禁止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1)工作人员情况,专职1名,兼职2名。(2)不存在行政复议、行政申诉相关费用支出。(3)没有发生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我镇没有出现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建立健全相关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由镇政府成立专门督导小组,对全镇各个信息公开平台通过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设立举报电话等多种方式及时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畅通、安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信息公开面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要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村民对本镇有关信息的知晓率,更好的服务于社会。

  2、由于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现在我镇的工作机制方面还不够完善,导致信息指标统计不及时,发布信息量少等问题。下一步要制定一套适应本镇的信息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信息通畅。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镇2018年度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9年1月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表.docx


淄川区太河镇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省、市、区有关通知精神,我镇严格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7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区政府要求,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公文类信息的公开由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在文件签发时予以确认。涉及保密、重大决定草案公开情况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类目备案由办公室予以梳理,经主要领导确认后进行备案。截至目前,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

  2017年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形式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有《关于加强村级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等62条,刊发《今日太河》46期,编发“秀美太河”微信110期360篇,先后编发《太河镇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带动精准扶贫》等优秀信息58篇。

  三、依照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度我镇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1、属于国家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国家秘密被泄露的信息;2、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信息;3、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个人合法权益受损害的信息;4、内部政府信息及政府内部公文;5、内部研究、讨论或审议过程中的信息;6、与行政执法有关的,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危及他人人身权利的信息;7、法律、法规、规章禁止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1)工作人员情况,专职1名,兼职2名。(2)不存在行政复议、行政申诉相关费用支出。(3)没有发生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7年,我镇没有出现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建立健全相关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由镇政府成立专门督导小组,对全镇各个信息公开平台通过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设立举报电话等多种方式及时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畅通、安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信息公开面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要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村民对本镇有关信息的知晓率,更好的服务于社会。

  2、由于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现在我镇的工作机制方面还不够完善,导致信息指标统计不及时,发布信息量少等问题。下一步要制定一套适应本镇的信息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信息通畅。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镇2017年度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8年3月

 

 

淄川区太河镇人民政府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省、市、区有关通知精神,我镇严格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6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区政府要求,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公文类信息的公开由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在文件签发时予以确认。涉及保密、重大决定草案公开情况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类目备案由办公室予以梳理,经主要领导确认后进行备案。截至目前,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
  2016年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形式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有《关于加强村级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等40余条,刊发《今日太河》24期,编发“秀美太河”微信110期203篇,先后编发《太河镇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带动精准扶贫》等优秀信息46篇。
  三、依照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度我镇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1、属于国家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国家秘密被泄露的信息;2、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信息;3、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个人合法权益受损害的信息;4、内部政府信息及政府内部公文;5、内部研究、讨论或审议过程中的信息;6、与行政执法有关的,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危及他人人身权利的信息;7、法律、法规、规章禁止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1)工作人员情况,专职1名,兼职2名。(2)不存在行政复议、行政申诉相关费用支出。(3)没有发生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6年,我镇没有出现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建立健全相关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由镇政府成立专门督导小组,对全镇各个信息公开平台通过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设立举报电话等多种方式及时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畅通、安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信息公开面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要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村民对本镇有关信息的知晓率,更好的服务于社会。
  2、由于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现在我镇的工作机制方面还不够完善,导致信息指标统计不及时,发布信息量少等问题。下一步要制定一套适应本镇的信息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信息通畅。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镇2016年度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7年3月


淄川区太河镇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3-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省、市、区有关通知精神,我镇严格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5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区政府要求,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公文类信息的公开由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在文件签发时予以确认。涉及保密、重大决定草案公开情况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类目备案由办公室予以梳理,经主要领导确认后进行备案。截至目前,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

  2015年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形式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有《关于加强村级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等40余条,刊发《今日太河》24期,编发“秀美太河”微信110期203篇,先后编发《太河镇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带动精准扶贫》等优秀信息46篇。

  三、依照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度我镇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1、属于国家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国家秘密被泄露的信息;2、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信息;3、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个人合法权益受损害的信息;4、内部政府信息及政府内部公文;5、内部研究、讨论或审议过程中的信息;6、与行政执法有关的,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危及他人人身权利的信息;7、法律、法规、规章禁止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1)工作人员情况,专职1名,兼职2名。(2)不存在行政复议、行政申诉相关费用支出。(3)没有发生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5年,我镇没有出现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建立健全相关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由镇政府成立专门督导小组,对全镇各个信息公开平台通过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设立举报电话等多种方式及时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畅通、安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信息公开面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要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村民对本镇有关信息的知晓率,更好的服务于社会。

  2、由于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现在我镇的工作机制方面还不够完善,导致信息指标统计不及时,发布信息量少等问题。下一步要制定一套适应本镇的信息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信息通畅。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镇2015年度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


                                      太河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8日

淄川区太河镇人民政府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3-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省、市、区有关通知精神,我镇严格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4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区政府要求,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公文类信息的公开由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在文件签发时予以确认。涉及保密、重大决定草案公开情况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类目备案由办公室予以梳理,经主要领导确认后进行备案。截至目前,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

  2014年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形式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有《关于印发太河镇全面推行村级事务公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30余条,刊发《今日太河》24期,新开通“秀美太河”微信平台,先后编发《水库旁,方山下,食用菊花香飘大棚》等优秀信息38篇。

  三、依照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度我镇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1、属于国家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国家秘密被泄露的信息;2、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信息;3、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个人合法权益受损害的信息;4、内部政府信息及政府内部公文;5、内部研究、讨论或审议过程中的信息;6、与行政执法有关的,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危及他人人身权利的信息;7、法律、法规、规章禁止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1)工作人员情况,专职1名,兼职2名。(2)不存在行政复议、行政申诉相关费用支出。(3)没有发生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4年,我镇没有出现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建立健全相关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由镇政府成立专门督导小组,对全镇各个信息公开平台通过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设立举报电话等多种方式及时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畅通、安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信息公开面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要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村民对本镇有关信息的知晓率,更好的服务于社会。

  2、由于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现在我镇的工作机制方面还不够完善,导致信息指标统计不及时,发布信息量少等问题。下一步要制定一套适应本镇的信息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信息通畅。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镇2014年度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


                                                            太河镇人民政府
                                                                                   2015年1月25日


淄川区太河镇人民政府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3-30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镇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3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区政府要求,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公文类信息的公开由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在文件签发时予以确认。涉及保密、重大决定草案公开情况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类目备案由办公室予以梳理,经主要领导确认后进行备案。截至目前,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

  2013年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余条。

  三、依照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年度我镇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1、属于国家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国家秘密被泄露的信息;2、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信息;3、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个人合法权益受损害的信息;4、内部政府信息及政府内部公文;5、内部研究、讨论或审议过程中的信息;6、与行政执法有关的,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危及他人人身权利的信息;7、法律、法规、规章禁止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1)工作人员情况,兼职2名。(2)不存在行政复议、行政申诉相关费用支出。(3)没有发生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3年,我镇没有出现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信息公开面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要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村民对本镇有关信息的知晓率,更好的服务于社会。

  2、由于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现在我镇的工作机制方面还不够完善,导致信息指标统计不及时,发布信息量少等问题。下一步要制定一套适应本镇的信息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信息通畅。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镇2013年度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


淄川区太河镇人民政府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3-28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镇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2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区政府要求,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公文类信息的公开由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在文件签发时予以确认。涉及保密、重大决定草案公开情况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类目备案由办公室予以梳理,经主要领导确认后进行备案。截至目前,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

  2012年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形式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有《关于做好2012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关于深入实施“四德工程”推进富裕文明和谐生态新太河建设的工作方案》等20余条。

  三、依照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度我镇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1、属于国家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国家秘密被泄露的信息;2、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信息;3、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个人合法权益受损害的信息;4、内部政府信息及政府内部公文;5、内部研究、讨论或审议过程中的信息;6、与行政执法有关的,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危及他人人身权利的信息;7、法律、法规、规章禁止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1)工作人员情况,兼职2名。(2)不存在行政复议、行政申诉相关费用支出。(3)没有发生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2年,我镇没有出现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信息公开面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要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村民对本镇有关信息的知晓率,更好的服务于社会。

  2、由于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现在我镇的工作机制方面还不够完善,导致信息指标统计不及时,发布信息量少等问题。下一步要制定一套适应本镇的信息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信息通畅。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镇2012年度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


                                                         太河镇人民政府

                                           2013年1月30日


淄川区太河镇人民政府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03-30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镇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1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区政府要求,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公文类信息的公开由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在文件签发时予以确认。涉及保密、重大决定草案公开情况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类目备案由办公室予以梳理,经主要领导确认后进行备案。截至目前,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

  2011年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形式主动公开了以下政府信息:有《关于2011年全镇玉米秸秆全面禁烧和转化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意见》等20余条。

  三、依照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度我镇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1、属于国家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国家秘密被泄露的信息;2、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信息;3、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个人合法权益受损害的信息;4、内部政府信息及政府内部公文;5、内部研究、讨论或审议过程中的信息;6、与行政执法有关的,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危及他人人身权利的信息;7、法律、法规、规章禁止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1)工作人员情况,兼职2名。(2)不存在行政复议、行政申诉相关费用支出。(3)没有发生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1年,我镇没有出现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信息公开面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要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村民对本镇有关信息的知晓率,更好的服务于社会。

  2、由于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现在我镇的工作机制方面还不够完善,导致信息指标统计不及时,发布信息量少等问题。下一步要制定一套适应本镇的信息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信息通畅。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镇2011年度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




                                               太河镇人民政府
                                   2012年3月15日


淄川区太河镇人民政府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1-03-31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镇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0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区政府要求,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公文类信息的公开由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在文件签发时予以确认。涉及保密、重大决定草案公开情况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类目备案由办公室予以梳理,经主要领导确认后进行备案。截至目前,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
2010年通过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形式主动公开了3条政府信息。
  三、依照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0年度我镇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1、属于国家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国家秘密被泄露的信息;2、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信息;3、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个人合法权益受损害的信息;4、内部政府信息及政府内部公文;5、内部研究、讨论或审议过程中的信息;6、与行政执法有关的,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危及他人人身权利的信息;7、法律、法规、规章禁止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1)工作人员情况,兼职2名。(2)不存在行政复议、行政申诉相关费用支出。(3)没有发生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0年,我镇没有出现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信息公开面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要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村民对本镇有关信息的知晓率,更好的服务于社会。 
  2、由于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现在我镇的工作机制方面还不够完善,导致信息指标统计不及时,发布信息量少等问题。下一步要制定一套适应本镇的信息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信息通畅。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镇2010年度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1年3月15日

 


淄川区太河乡人民政府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0-03-31

  200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乡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总体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我乡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包括《太河乡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实施方案》、《太河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太河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试行)》、《太河乡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小麦麦穰、麦糠全面禁烧工作的意见》、《太河乡2009年防汛工作意见》、《太河乡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规范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内容的实施方案》、《太河乡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全乡玉米秸秆全面禁烧和转化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务信息7条。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有关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乡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乡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等7大类,我乡依申请予以公开政府信息。2009年度我乡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2009年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共有5件,主要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内容。

  3、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乡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4、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以来我乡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5、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乡2009年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主要经验和做法

  我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实施,研究和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全面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乡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宣传委员任副组长,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开信息平台的建设、公开项目信息的提供,公开信息形式的选择等工作;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公文类信息的公开由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在文件签发时予以确认。乡政府对于公民关于乡村建设方面的咨询、投诉,责成相关部门认真予以办理答复。

  二是精心编制公开信息的目录和指南,做到政务信息及时公开。我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必须公开的内容,精心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和办事指南,乡通过政务信息公开栏等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应该和可以公开的信息。 

  三是狠抓信息公开到位。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统一负责督促检查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情况,及时向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反馈,并积极做好部门协调工作,按时、按要求,高质量地完成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努力做到信息公开工作常抓不懈。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步打算

  目前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在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制度建设、基础性工作等方面仍存在不足,2010年将重点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

  1、信息公开面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要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村民对本乡有关信息的知晓率,更好的服务于社会。

  2、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应用,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布保密审核制度,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泄密,泄密的信息不公开。

  下一步要制定完善适应本乡的信息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信息通畅。

  





                                                                               2010年3月24日


淄川区太河乡人民政府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09-03-31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乡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08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区政府要求,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公文类信息的公开由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在文件签发时予以确认。涉及保密、重大决定草案公开情况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类目备案由办公室予以梳理,经主要领导确认后进行备案。截至目前,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
2008年通过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形式主动公开了以下政府信息:有《太河乡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实施方案》、《太河乡人民政府关于在全乡内开展冬季城乡环境整治活动的实施意见》、《太河乡人民政府关于太河库区生态修复项目申请资金的报告》、《太河乡人民政府关于上报太河乡二00八年小麦种植面积的报告》等4条。
  三、依照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8年度我乡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1、属于国家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国家秘密被泄露的信息;2、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信息;3、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个人合法权益受损害的信息;4、内部政府信息及政府内部公文;5、内部研究、讨论或审议过程中的信息;6、与行政执法有关的,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危及他人人身权利的信息;7、法律、法规、规章禁止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没有发生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08年,我乡没有出现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信息公开面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要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村民对本乡有关信息的知晓率,更好的服务于社会。 
  2、由于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现在我乡的工作机制方面还不够完善,导致信息指标统计不及时,发布信息量少等问题。下一步要制定一套适应本乡的信息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信息通畅。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乡2008年度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