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文化和旅游局

淄川区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印发《2024年淄川区“一村一年一场戏”送戏下乡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文发〔2024〕45号

 

各镇、街道,各有关文艺团队:

《2024年淄川区“一村一年一场戏”送戏下乡实施方案》已经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淄川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5月8日

 

2024年淄川区“一村一年一场戏”送戏下乡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文艺工作导向落到实处,不断提升公益演出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城乡群众对高品质文化生活的需求,结合省市要求,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宣部、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戏曲进乡村的实施方案》、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农村“一村一年一场戏”免费送戏工作的意见》以及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淄博市“一村一年一场戏”送戏下乡实施方案》部署要求,按照“政府购买、院团演出、群众受益”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建立健全多种演出主体和多种演艺形式有机结合、群众需求和演艺资源精准对接的送戏下乡工作机制,支持各级各类文艺团体深入村(社区)组织举办高品质文艺演出,更好地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文化生活的需求,提高群众对文化生活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主要任务

(一)任务目标

    2024年,全区“一村一年一场戏”送戏下乡演出根据行政村(社区)数量实现全覆盖,鼓励有条件的镇、街道推进“一村一年两场戏”。通过整合演出资源、创新演出节目、丰富演出形式,不断扩大覆盖率,提高群众对送戏下乡活动的满意度。

(二)完成时限

2024年全区“一村一年一场戏”送戏下乡活动拟于5月中旬启动,在第三季度完成一村一年一场全覆盖的任务,第四季度查缺补漏,根据群众需求继续策划组织送戏演出活动。各镇、街道要根据本辖区群众文化活动的整体安排和群众的观赏习惯,合理安排演出时间。尽量安排在重要传统节日、节假日和重大节庆活动期间,错开农忙、自然灾害和当地举办其他重大活动的时段。 

(三)主要形式

1.组织群众免费观看的戏曲(综艺节目)进乡村活动。结合村(社区)实际和当地群众文化需求,组织优秀传统戏曲作品或综艺演出为群众免费演出。坚持多措并举,原则上以戏曲艺术表演团体进村(社区)演出为主,可以是整台演出,也可以是名段集萃。演出依托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文体广场和其他具备条件的公共服务设施场地,就近为群众开展服务。在村落密集的地区,鼓励联村演出,不得消减演出总场次。偏远分散的小型村落,可采取小分队形式灵活安排。

2.组织群众免费参与的文化下乡活动。根据辖区内的文化特点和群众需求,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艺术鉴赏、知识讲座、名家进乡村等活动,加强文化艺术在农村的传播和普及。镇、办综合文化站要把文化艺术普及纳入日常服务项目,经常性的到村(社区)开展文艺培训活动。

3.组织群众自编自演的群众文化活动。组织自下而上开展的群众自编自演的群众文化活动,激发基层群众参与群众文化活动的热情和创新能力。积极与宣传部门、文联系统、工会、妇联等单位开展的各类文化惠民活动紧密结合,组织群众喜爱的文化进万家、赶牛山文艺小分队等文化惠民活动。

三、组织实施

(一)深入开展群众需求调研。各镇、街道要通过电话访谈、问卷调查、入户访问、网上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当地群众对演出时间、地点、形式,及参演剧 (节)目艺术门类、思想内容、艺术风格等观演意见建议。以此为依据,向区文化和旅游局汇总反馈群众需求,以及时调整送戏下乡剧 (节)目目录,逐步实现 “以需定供”。坚决制止剧团与村居私下联系,演“关系戏”等现象。

(二)切实加强剧团审核。各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负责参演团体的名额提报,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参演团体的资质审查。申请承接演出活动的相关团体,应当在我区依法进行民政或工商注册,拥有签订聘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演职员不少于10人,拥有可演出剧(节)目三套以上,且具有相应的灯光音响、服装道具、舞美布景等演出器材和保障交通出行的运载能力。庄户剧团、民间艺术团体等参加送戏演出,须经区文化和旅游局审查符合相应标准,区文化和旅游局综合剧团在各类比赛、展演、调研等活动中的表现,综合评判剧团等次,根据剧团等次确定演出任务。各剧团应将演职人员名单报区文化和旅游局备案,不允许演职员在全区范围内串团演出。

(三)切实加强剧(节)目审核。各承接活动的艺术团体主体应将全部可演出剧(节)目,报区文化和旅游局备案。区文化和旅游局按照“思想性、艺术性、教育性和观赏性”并重的原则,加强演出内容审核审查,将主题思想好、艺术质量高、演出效果佳、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汇总编列演出指导目录。

(四)线上线下结合推进。区文化和旅游局将通过开展“品游淄博·云享文旅”“淄川文化云”网播艺术大讲堂线上活动,充分利用线上平台,整合社会各方面文艺资源,组织开展线上送戏演出、送文化培训的直播、录播活动。

(五)认真严谨分步实施。今年“一村一年一场戏”送戏下乡通过“山东省戏曲进乡村公益演出管理平台”在线填报送戏情况。目前,“山东省戏曲进乡村公益演出管理平台”已开放正常使用,剧团填报送戏情况,区文旅主管部门审核送戏情况。2023年已注册过的剧团不需要重新注册,用之前的账号密码登陆即可。平台填报内容规范齐全,演出确认单应由演出团队、村(社区)、镇办共同填写、负责人签字盖章,区文旅主管部门签字盖章;每场演出上传三张照片(演出全景照片、舞台演出照片、观众区照片);演出团队名称、演出开始结束时间、演出地点、演出内容、演职人数、观众人数等信息填报要同确认单相关信息一致。各区县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严格审核送戏情况,确保送戏真实性,严谨虚假填报。各镇、街道要落实工作方案,组织剧团申报、剧目审查,制定节目菜单,于5月10日前上报节目菜单(附件1),文化管理员名单(附件2),演出计划表(附件4)。

四、监督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区“一村一年一场戏”送戏下乡工作由区文化和旅游局统筹协调和指导督查,各镇、街道配合实施。各镇、街道要充分认识送戏下乡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保障城乡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建设高品质民生、提高群众文化生活满意度的一项具体举措,摆上重要日程,持续抓实抓好。

(二)抓好组织实施。各镇、街道要根据实施方案,明确送戏下乡工作的区域分布、场次任务、承接条件、完成时限等,要按照文化活动意识形态责任制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演出团体资格审查、内容遴选、信息发布、演出确认和事后检查等相关工作。

(三)加强活动宣传。区文化和旅游局和各镇、街道需组织线上线下各类媒体定期发布送戏活动预告,并结合重大节点开展集中宣传,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活动影响力,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四)严格监督考核。各镇、街道要督导协助文艺团体开展活动,配合填写《淄博市民间剧团演出登记表》,不能存在缺项、漏项,实时留存上传每场演出的视频、图片资料,活动开展结果将作为文化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演出文艺团体要按照签署的服务协议和安全责任书履行职责,悬挂统一的演出背景幕布,填写《淄博市民间剧团演出登记表》,若存在敷衍应付、演出质量差、观众不满意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参与活动资格,追究相关责任。

(五)健全服务保障。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细化工作任务,与开展演出活动的文艺团体提前对接,做好演出安排和宣传工作,积极组织群众观看,提供基本的供电、饮水、器材等保障。

联 系 人:谷雨来、车倍娴

联系邮箱:zcwhzx@zb.shandong.cn

联系电话:0533-5281682

 

附件:1.2024年送戏下乡节目菜单

          2.村(社区)文化管理员名单

          3.2024年参与送戏下乡剧团演职员名单

          4.2024年送戏下乡演出计划表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