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住房保障中心

淄川区住房保障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4-03-19

《淄川区住房保障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需要获得本机关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淄川区住房保障中心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等。
  2、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国家部委、山东省制定、与本机关职能相关的法规、规章;由本市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本部门文件、政策解读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负责制定我区住房保障和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屋中介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全区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货币补贴的发放工作;负责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房屋预售许可证资料的审核以及预售资金的监管工作等。

5、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专项统计报告等。
  6、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区住房保障中心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本机关主要通过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网址为:http://www.zichuan.gov.cn/gongkai/site_zcqzfbzzx/

本机关还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见《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 提出申请
  (1)当面提交。区住房保障中心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淄川区住房保障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2)信函申请。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来信请寄: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松龄东路51号,淄川区住房保障中心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5100。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陆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在政务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http://www.zibo.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32)。
  (4)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淄川区住房保障中心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淄川区住房保障中心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松龄东路51号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281485  

传  真:0533-5281485  

电子邮箱:zcfangguan@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监督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淄川区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35号

邮政编码:255100
  接待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181064
  传  真:0533-5181064
  电子邮箱:zcgov@zb.shandong.cn
  (二)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淄川区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将军路街道文峰路兴学街3号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260869
  行政诉讼机关:淄川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将军东路166号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280687

    

附件:1、淄川区住房保障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2、淄川区住房保障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

 

淄川区住房保障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淄川区住房保障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淄博市淄川区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6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淄川区住房保障中心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松龄东路51号;邮编:255100;电话:0533-5281485;邮箱:zcfangguan@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本年度我单位主动公开政务信息69条,其中规划计划1条、机构职能1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部门文件3条、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1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保障性住房56条,其他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中心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5条,全部依法依规予以办理。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和完善工作规程,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信息审核、信息发布等工作明确责任、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是加强工作部署。强化责任意识,坚持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结合业务科室工作实际,统筹谋划专栏,便于高效公开信息。依托政府门户网站,高质量重点推进我中心机构概况、财政预决算、住房保障领域等各项政府信息内容的公开。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一是根据员变动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狠抓职责任务落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具体领导的管理下有序推进。二是年初制定业务培训计划,全年多次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培训,保证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一)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五)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 六)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八) 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 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 三) 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 四) 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 五) 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 六) 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 七) 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中心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由于人员岗位变动,造成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特别是队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有差距。二是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基层政务公开等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还有提升空间。

2024年我们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大内部培训力度。通过召开业务知识培训会议,不断提高全员的业务水平,让每个人对《条例》吃深、吃透,及时与区政务公开办公室沟通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时效性。二是提公开质量。及时更新信息,提升政策件公开质量,列明件的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有效性等信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公开等相关流程,把政务公开工作推上新的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3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根据《淄川区2023年政务公开常态化工作任务清单》制定了中心工作台账,重点做好住房保障领域相关信息的公开及时公布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计划,住房租赁补贴申领条件、程序、管理和审批等信息。

3、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区住房保障中心未收到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无。

5、年报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淄博市淄川区住房保障中心

2024118

 

淄博市淄川区住房保障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8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淄川区住房保障中心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松龄东路51号邮编:255100电话:0533-5281485邮箱:zcfangguan@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中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夯实主动公开工作基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健全政府信息全链条管理,提升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本年度我单位主动公开政务信息45条,其中规划计划1条、机构职能1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策文件3条、建议提案办理1条、财政预决算信息3条、保障性住房政策4条、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2条、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25条、棚户区改造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中心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落实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和责任。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规范和完善工作规程,明确责任、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坚持把关系国计民生,特别是涉及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作为公开的重点,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全面、及时地公开、更新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政府网站建设指引和考核要求,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功能,规范栏目设置。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领导班子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协调会,研究推动工作。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参加政府公开办举行的业务培训,加强与各单位的业务交流,提升了业务水平。三是持续抓好条例宣传,安排专题学习《条例》,让广大干部职工更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一)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五)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 六)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八) 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 三) 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 四) 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 五) 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 六) 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 七) 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如部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推动政务公开的力度还不足,公开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等。我们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正:

一是继续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要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的重中之重的工作,进一步完善领导组织,加强工作力量,明确工作职责和专职人员,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明确、制度完备、工作长效。

二是加强日常维护,落实保障责任。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及时性、确保在线服务的有效性和实用性、提升公众参与效果等为重点,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2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按照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各项任务,按期公开各类信息。
  3、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2年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一是充分发挥互联网传播快、效率高、受众广的优势,利用微信群、政务公开网站、新媒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二是定期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群众关切。

5、年报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淄博市淄川区住房保障中心

2023117

 

淄博市淄川区住房保障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淄川区住房保障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淄川区住房保障中心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区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建立和完善具有住房保障特色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顺利完成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本年度我单位主动公开政务信息69条,其中规划计划1条、机构职能1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策文件17条、建议提案办理2条、财政预决算信息4条、保障性住房政策3条、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2条、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36条、棚户区改造3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我中心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中心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具体工作人员负责,确保政务信息及时更新按照谁公开,谁审核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制,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切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进一步优化区政府网站部门栏目建设,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做好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和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水平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查找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如部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推动政务公开的力度还不足,公开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等。我们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正:

一抓好载体建设,创新公开形式。创新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形式、新途径、新方法,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增强政务公开的实效性;

二是统一思想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在新的一年进一步整理政务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本单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按照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各项任务,重点做好住房保障栏目的信息维护,及时公开保障性住房政策,计划、方案和完成情况,按期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
  3、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1年共收到政协提案1件,未收到人大建议,在规定时限内按照法定程序给予了圆满答复。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淄博市淄川区住房保障中心

2022122

 

                  

淄川区住房保障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以及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以促进发展和群众满意为根本点,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公众关切,增强我中心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对住房保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设置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我中心把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程,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支部书记、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中心办公室,主要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工作。根据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我中心制定下发《淄川区住房保障中心2020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分工、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各科室指定专人负责并与办公室对接,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持续有效。2020年通过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1条;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收到人大、政协建议提案。

围绕“六稳”、“六保”加强政策发布解读。我中心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特别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在线调查和意见征集,提高决策的科学性,组织相关科室参加阳光问政,加大与群众的互动,同时通过党员活动进社区等方式对我中心现有的一些政策开展现场宣讲,解疑释惑,增进社会认同感,增强解读回应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中心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明显,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比较单一,侧重住房保障工作动态类信息公开,部分栏目更新滞后;二是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相关人员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中心将继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加强薄弱环节建设,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一是加强对政务公开相关规定的宣传、学习、贯彻,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业务培训学习,通过加深对政策理解,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增强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努力增强工作中的主动性、自觉性、持续性和创造性。二是扩大公开范围,认真梳理调整公开目录,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深入挖掘公开内容,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三是拓宽信息公开载体和信息多样性,通过文字、数据、图表、多媒体等创新方式,进行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用易于公众理解的方式丰富网站内容,提高政府信息的可读性、科学性和权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淄川区住房保障中心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0

淄川区住房保障中心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19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8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收到明显效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切实加强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主任任组长,其他副主任及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组织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领导和组织保障。同时,按照上级要求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全年未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信息。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全年共主动公开信息18条,均通过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为更好的服务群众,对涉及房产管理的相关政策、有关数据、办事指南等信息主动进行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全年共主动公开信息18条。其中,机构职能类1条,政策法规类1条,规划计划类1条,业务工作类15条。同时,不断创新公开形式。一是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网页的管理,及时更新、丰富内容;二是针对不同业务分别印发明白纸;三是利用LED电子屏滚动播放相关政策、办事指南等信息;四是设立信息公开栏定期公开相关政策、数据。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8年度,我中心无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提供信息收取费用及减免费用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信息保密审查工作,关系到国家、公共、经济安全和社会的稳定,稍有不慎造成泄密,就会给国家带来巨大的损失,我们按照要求,加强了这一方面的工作,严格把关,加强防范确保不出现问题,对玩忽职守造成泄密的按情节依法给予处分。同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每一个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不断改进,在上档次上水平上狠下功夫,进一步促进了工作的开展。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我中心所属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严格按照区政府要求进行业务公示。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开展过程中,虽然作了大量的工作,但离上级要求还有差距,如无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内容更新不够及时等。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扎实做好信息内容更新、信息咨询受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受理等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确保群众满意。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2018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1).doc

淄川区房地产管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28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收到明显效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切实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副局长及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组织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领导和组织保障。同时,按照上级要求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全年未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信息。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全年共主动公开信息24条,均通过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为更好的服务群众,对涉及房产管理的相关政策、有关数据、办事指南等信息主动进行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全年共主动公开信息24条。其中,机构职能类2条,政策法规类1条,规划计划类1条,业务工作类20条。同时,不断创新公开形式。一是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网页的管理,及时更新、丰富内容;二是针对不同业务分别印发明白纸;三是利用LED电子屏滚动播放相关政策、办事指南等信息;四是设立信息公开栏定期公开相关政策、数据。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全年依申请公开信息18条,全部通过网络接受申请,18条全部按时办结。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提供信息收取费用及减免费用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信息保密审查工作,关系到国家、公共、经济安全和社会的稳定,稍有不慎造成泄密,就会给国家带来巨大的损失,我们按照要求,加强了这一方面的工作,严格把关,加强防范确保不出现问题,对玩忽职守造成泄密的按情节依法给予处分。同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每一个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不断改进,在上档次上水平上狠下功夫,进一步促进了全局工作的开展。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我局无下属事业单位。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开展过程中,虽然作了大量的工作,但离上级要求还有差距,如无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内容更新不够及时等。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扎实做好信息内容更新、信息咨询受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受理等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确保群众满意。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淄川区房地产管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14

  2016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按照区政府办公室部署和要求,落实有力措施,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收到明显效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切实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副局长及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组织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领导和组织保障。同时,按照上级要求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全年未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信息。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全年共主动公开住房保障信息21条,其中1条通过政务信息公开栏进行公开,20条通过淄博房产信息网进行公开。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为更好的服务群众,对涉及房产管理的相关政策、有关数据、办事指南等信息主动进行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全年共主动公开信息25条。其中,机构职能类2条,政策法规类2条,规划计划类1条,业务工作类20条。同时,不断创新公开形式。一是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网页的管理,及时更新、丰富内容;二是针对不同业务分别印发明白纸;三是利用LED电子屏滚动播放相关政策、办事指南等信息;四是设立信息公开栏定期公开相关政策、数据。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全年依申请公开信息18条,全部通过网络接受申请,18条全部按时办结。其中4条信息因涉及个人隐私未进行公开答复。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提供信息收取费用及减免费用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信息保密审查工作,关系到国家、公共、经济安全和社会的稳定,稍有不慎造成泄密,就会给国家带来巨大的损失,我们按照要求,加强了这一方面的工作,严格把关,加强防范确保不出现问题,对玩忽职守造成泄密的按情节依法给予处分。同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每一个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不断改进,在上档次上水平上狠下功夫,进一步促进了全局工作的开展。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我局无下属事业单位。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开展过程中,虽然作了大量的工作,但离上级要求还有差距,如无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内容更新不够及时等。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扎实做好信息内容更新、信息咨询受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受理等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确保群众满意。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淄川区房地产管理局
                                  2017年3月6日

淄川区房地产管理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3-28

  201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按照区政府办公室部署和要求,落实有力措施,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收到明显效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切实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副局长及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组织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领导和组织保障。同时,按照上级要求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全年未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信息。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全年共主动公开住房保障信息21条,其中1条通过政务信息公开栏进行公开,20条通过淄博房产信息网进行公开。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为更好的服务群众,对涉及房产管理的相关政策、有关数据、办事指南等信息主动进行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全年共主动公开信息25条。其中,机构职能类1条,政策法规类2条,规划计划类1条,业务工作类21条。同时,不断创新公开形式。一是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网页的管理,及时更新、丰富内容;二是针对不同业务分别印发明白纸;三是利用LED电子屏滚动播放相关政策、办事指南等信息;四是设立信息公开栏定期公开相关政策、数据。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全年依申请公开信息88条,全部通过网络接受申请,88条全部按时办结。其中14条信息因涉及个人隐私未进行公开答复。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提供信息收取费用及减免费用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信息保密审查工作,关系到国家、公共、经济安全和社会的稳定,稍有不慎造成泄密,就会给国家带来巨大的损失,我们按照要求,加强了这一方面的工作,严格把关,加强防范确保不出现问题,对玩忽职守造成泄密的按情节依法给予处分。同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每一个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不断改进,在上档次上水平上狠下功夫,进一步促进了全局工作的开展。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我局下属的房屋产权交易监理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印发明白纸、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对相关政策、办事指南等信息进行公开,对审批项目实行项目名称、审批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收费标准“六公开”,杜绝乱收费行为,增加工作透明度。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开展过程中,虽然作了大量的工作,但离上级要求还有差距,如无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内容更新不够及时等。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扎实做好信息内容更新、信息咨询受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受理等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确保群众满意。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淄川区房地产管理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3-31

 

  201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按照区政府办公室部署和要求,落实有力措施,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收到明显效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切实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副局长及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组织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领导和组织保障。同时,按照上级要求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全年未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信息。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全年共主动公开住房保障信息23条,其中2条通过政务信息公开栏进行公开,21条通过淄博房产信息网进行公开。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为更好的服务群众,对涉及房产管理的相关政策、有关数据、办事指南等信息主动进行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全年共主动公开信息28条。其中,机构职能类1条,政策法规类3条,规划计划类1条,业务工作类23条。同时,不断创新公开形式。一是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网页的管理,及时更新、丰富内容;二是针对不同业务分别印发明白纸;三是利用LED电子屏滚动播放相关政策、办事指南等信息;四是设立信息公开栏定期公开相关政策、数据。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全年依申请公开信息67条,全部通过网络接受申请,67条全部按时办结。其中8条信息因涉及个人隐私未进行公开答复。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提供信息收取费用及减免费用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信息保密审查工作,关系到国家、公共、经济安全和社会的稳定,稍有不慎造成泄密,就会给国家带来巨大的损失,我们按照要求,加强了这一方面的工作,严格把关,加强防范确保不出现问题,对玩忽职守造成泄密的按情节依法给予处分。同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每一个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不断改进,在上档次上水平上狠下功夫,进一步促进了全局工作的开展。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我局下属的房屋产权交易监理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印发明白纸、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对相关政策、办事指南等信息进行公开,对审批项目实行项目名称、审批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收费标准“六公开”,杜绝乱收费行为,增加工作透明度。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开展过程中,虽然作了大量的工作,但离上级要求还有差距,如无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内容更新不够及时等。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扎实做好信息内容更新、信息咨询受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受理等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确保群众满意。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淄川区房地产管理局

                            2015年1月26日

 


附件:房地产管理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1).doc

淄川区房地产管理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3-12

  201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按照区政府办公室部署和要求,落实有力措施,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收到明显效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切实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副局长及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组织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领导和组织保障。同时,按照上级要求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为更好的服务群众,对涉及房产管理的相关政策、有关数据、办事指南等信息主动进行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全年共主动公开信息21条。其中,机构职能类1条,政策法规类3条,规划计划类1条,业务工作类16条。同时,不断创新公开形式。一是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网页的管理,及时更新、丰富内容;二是针对不同业务分别印发明白纸;三是利用LED电子屏滚动播放相关政策、办事指南等信息;四是设立信息公开栏定期公开相关政策、数据。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全年无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提供信息收取费用及减免费用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信息保密审查工作,关系到国家、公共、经济安全和社会的稳定,稍有不慎造成泄密,就会给国家带来巨大的损失,我们按照要求,加强了这一方面的工作,严格把关,加强防范确保不出现问题,对玩忽职守造成泄密的按情节依法给予处分。同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每一个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不断改进,在上档次上水平上狠下功夫,进一步促进了全局工作的开展。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我局下属的房屋产权交易监理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印发明白纸、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对相关政策、办事指南等信息进行公开,对审批项目实行项目名称、审批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收费标准“六公开”,杜绝乱收费行为,增加工作透明度。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开展过程中,虽然作了大量的工作,但离上级要求还有差距,如无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内容更新不够及时等。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扎实做好信息内容更新、信息咨询受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受理等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确保群众满意。

  (十)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淄川区房地产管理局

                                   2014224

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淄川区房管局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本年累计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

21

其中:1. 机构职能类

1

      2. 政策法规类

3

      3. 规划计划类

1

      4. 业务工作

16

      5. 统计数据

0

      6. 其他

0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数

0

其中:1.信函及传真申请数

0

2.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数

0

3.当面申请数

0

三、对依申请公开的答复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数

0

3.不予公开数

0

4.其他情况

0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费用数

0

五、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六、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七、政府信息公开被诉讼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八、本单位网站是否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有专栏   无专栏 无网站

九、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0

十、查阅点接待人数

0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数

2

其中:1.全职人员

0

2.兼职人员

2

十二、组织学习培训次数

0

十三、参加学习培训人员数

0

单位负责人:李光          填表人: 田雨         联系方式: 5281485     填表日期: 20142  

淄川区房地产管理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3-29

          201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按照区政府办公室部署和要求,落实有力措施,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收到明显效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切实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副局长及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组织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领导和组织保障。同时,按照上级要求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为更好的服务群众,对涉及房产管理的相关政策、有关数据、办事指南等信息主动进行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全年共主动公开信息12条。其中,机构职能类3条,政策法规类3条,规划计划类1条,业务工作类5条。同时,不断创新公开形式。一是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网页的管理,及时更新、丰富内容;二是针对不同业务分别印发明白纸;三是利用LED电子屏滚动播放相关政策、办事指南等信息;四是设立信息公开栏定期公开相关政策、数据。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全年无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提供信息收取费用及减免费用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信息保密审查工作,关系到国家、公共、经济安全和社会的稳定,稍有不慎造成泄密,就会给国家带来巨大的损失,我们按照要求,加强了这一方面的工作,严格把关,加强防范确保不出现问题,对玩忽职守造成泄密的按情节依法给予处分。同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每一个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不断改进,在上档次上水平上狠下功夫,进一步促进了全局工作的开展。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开展过程中,虽然作了大量的工作,但离上级要求还有差距,如无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内容更新不够及时等。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扎实做好信息内容更新、信息咨询受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受理等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确保群众满意。

(九)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四日

 


淄川区房地产管理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03-31

 

201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按照区政府办公室部署和要求,落实有力措施,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收到明显效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切实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副局长及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组织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领导和组织保障。同时,按照上级要求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为更好的服务群众,对涉及房产管理的相关政策、有关数据、办事指南等信息主动进行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全年共主动公开信息9条。其中,机构职能类2条,政策法规类3条,规划计划类1条,业务工作类3条。同时,不断创新公开形式。一是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网页的管理,及时更新、丰富内容;二是针对不同业务分别印发明白纸;三是利用LED电子屏滚动播放相关政策、办事指南等信息;四是设立信息公开栏定期公开相关政策、数据。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全年无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提供信息收取费用及减免费用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信息保密审查工作,关系到国家、公共、经济安全和社会的稳定,稍有不慎造成泄密,就会给国家带来巨大的损失,我们按照要求,加强了这一方面的工作,严格把关,加强防范确保不出现问题,对玩忽职守造成泄密的按情节依法给予处分。同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每一个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不断改进,在上档次上水平上狠下功夫,进一步促进了全局工作的开展。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开展过程中,虽然作了大量的工作,但离上级要求还有差距,如无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内容更新不够及时等。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扎实做好信息内容更新、信息咨询受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受理等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确保群众满意。

(九)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淄川区房地产管理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1-03-18

    201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按照区政府办公室部署和要求,落实有力措施,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及时做好公开信息内容的更新、整理和上报工作
  根据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对涉及的变动信息进行仔细整理汇总和认真修改完善,并按要求及时上报,确保该公开的内容全部公开并确保及时更新,使广大群众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及业务办理程序。
  二、认真做好信息咨询的受理工作
  对群众通过电话咨询相关业务,认真仔细地做好解答工作,真正让群众听得清楚、明白。全年,受理电话咨询50余人次,未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认真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严格按照区政府办公室要求,强化工作措施,扎实做好信息内容更新、信息咨询受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受理等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确保群众满意。

                                        二〇一一年三月五日

淄川区房地产管理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0-03-05

 

200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按照区政府办公室部署和要求,落实有力措施,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认真做好公开信息内容的整理和上报工作

根据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对涉及的信息进行仔细整理汇总和认真修改完善,并按要求及时上报,确保该公开的内容全部公开,使广大群众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及业务办理程序。

二、认真做好信息咨询的受理工作

对群众通过电话咨询相关业务,认真仔细地做好解答工作,真正让群众听得清楚、明白。全年,受理电话咨询70余人次,未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认真做好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严格按照区政府办公室要求,强化工作措施,扎实做好信息内容更新、信息咨询受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受理等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确保群众满意。

                   

                                                                                                                                                                                                                            2010.02.17

 

 

淄川区房地产管理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09-02-17

  200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按照区政府办公室部署和要求,落实有力措施,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认真做好公开信息内容的整理和上报工作
             根据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对涉及的信息进行仔细整理汇总和认真修改完善,并按要求及时上报,确保该公开的内容全部公开,使广大群众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及业务办理程序。
             二、认真做好信息咨询的受理工作
             对群众通过电话咨询相关业务,认真仔细地做好解答工作,真正让群众听得清楚、明白。全年,受理电话咨询50余人次,未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认真做好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严格按照区政府办公室要求,强化工作措施,扎实做好信息内容更新、信息咨询受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受理等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确保群众满意。
           
                                          二00九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