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1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

川政办字〔202118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1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以下简称建议提案代表委员履行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重要形式办理建议提案政府履职为民的内在要求,是凝聚共识做好政府工作的制度性安排。建议提案从不同方面集中反映了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办理,切实让民之所望成为施政所向;要把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增强办理实效,规范办理程序、完善办理机制,全面提升办理水平,切实把建议提案办理好,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落实。

二、健全机制,规范办理

今年的区人大代表建议由区人大人代工委、区政府办公室负责交办,区政协委员提案由区政协提案委通过淄川协商云由般阳民生系统进行交办(办理指南及要求见附件1)。各承办单位在办理工作中要防止漏登、漏办,及时交办并落实退转办理工作。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应在收到之日起5工作日内,书面向区人大人代工委、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提案委说明情况,按照三定方案提供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提出调整建议,由区人大人代工委、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提案委审核协商后重新确定办理单位,承办单位不得擅自将建议提案退回或自行转交其他单位。

)各承办单位要严格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职能科室负专责的办理工作机制,按照接收、登记、分类、交办、征询代表委员意见、承办、审核、答复等工作环节,健全并完善办理工作流程,切实做到定责任、定人员、定时限、定标准,形成分工明确、责任明晰、落实有力的办理机制,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要把办理建议提案与本单位工作结合起来,增强办理工作的实效性。

各承办单位对建议提案的答复要严肃认真。1. 答复件要正确书写代表、委员姓名(包括全部代表或委员),使用统一格式。2. 答复内容要切实做到问有所答,答有所据,文字简明,语气诚恳,不能出现评价式、辩论式、推诿式答复。3. 答复件要体现办理结果,所提问题已解决或在本年度内能够解决,以及所提问题已有规定,承办单位明确说明了有关情况的,在答复件右上角(下同)标注“A;所提问题从闭会之日起3年内能够基本解决,承办单位已制定解决措施或列入改进计划,并明确答复代表、委员办理时限的,标注“B;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从闭会之日起3年内难以解决,以及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标注“C4. 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办的建议提案,各承办单位应就涉及本单位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分别答复代表、委员;内容相同作并案处理的建议提案,应分别答复代表、委员;代表、委员联名提出的建议提案,应当分别答复每位代表、委员,或经领衔代表、委员同意后,由领衔代表、委员转复其他代表、委员。

(四)各承办单位在办理建议提案过程中,要克服重答复、轻落实的倾向,把着力点放在以承办建议提案为契机推动解决实际问题上。凡是有条件解决的,应集中力量尽快解决;因条件所限一时难以解决的,应制定计划,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并及时将进展情况向代表、委员反馈;属于确实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如实向代表、委员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同时,对具有全局性、前瞻性、指导性的意见建议,要结合工作实际,在制定政策措施时积极吸收采纳。

各承办单位要把沟通协商贯彻于办理工作的全过程通过办前了解意图办中沟通协商办后跟踪回访认真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找准解决问题的措施和途径确保沟通率 100% 政协委员提案通过“淄川协商云”在部署提案办理、提案办理方案、提案办理过程、提案答复及办理效果全程实现网络协商,网上办理完成后,承办单位须书面征求委员意见。要把让代表、委员满意作为办理工作的第一目标采取召开座谈会邀请代表委员参与实地调研上门走访等方式加强与代表委员面对面沟通协商做到没有沟通不答复沟通到位再答复确保代表委员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 99% 以上 

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将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督查、调度、通报,将其作为重点督查事项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对因承办工作原因造成代表、委员不满意的,责成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向代表、委员做出充分解释,再次答复,直至代表、委员满意;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向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作出书面说明。

、务实高效,按时办结

(一)办理工作一般应在交办之日起3个月内办结对情况特别复杂、办理难度较大,不能如期办复的,应及时向代表、委员说明原因,并主动向区人大人代工委、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提案委书面说明情况征得同意后方可延期办理,整个办理工作原则上要在930日前完成。平时类建议提案按交办要求办理。

(二)建议提案答复文件由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并签发,答复代表、委员时,要填写《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征询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区人大人代工委、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提案委。重点督办建议承办单位和承办3件以上(含3件)建议提案的单位,930日前形成办理情况报告以书面形式分别报区人大人代工委、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提案委同时将报告电子版分别发送至指定邮箱

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做好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利益、社会关切需要及社会广泛知晓的应当予以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依法不予公开对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应依法区分处理公开前承办单位要依法对拟公开的答复意见进行审查经审查可以公开的应采用主动公开的方式予以公开

)市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按区政府办公室交办要求办理,办理完毕后,将答复文件报区政府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由区政府办公室重新编辑,经区政府主要领导签批后,报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领导签批通过后,区政府办公室通知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限内答复代表委员。

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如有建议和要求,请及时与区人大人代工委(电话:5163389,邮箱:zcrdrdgw@zb.shandong.cn)、区政府办公室(电话:5130097,邮箱:zcdc@zb.shandong.cn)、区政协提案委(电话:5132966,邮箱:zczxtaw@zb.shandong.cn)联系。

 

附件:1. 区政协网上交办系统操作指南及要求.doc

          2. 承办单位对人大代表建议答复文件格式.doc

          3. 承办单位对政协委员提案答复文件格式.doc

          4.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docx

          5.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docx

       

                       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412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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