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川区推进乡村教育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文机关
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川政办字〔2023〕28号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167U/2023-5390043
成文日期
2023-09-15
发文日期
2023-09-16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有效性
有效
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淄川区推进乡村教育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
川政办字〔2023〕28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淄川区推进乡村教育振兴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淄川区推进乡村教育振兴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助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先行创建区建设,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推进乡镇教育振兴工作方案》(淄政办字〔2023〕3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7年,城乡一体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全面建立,乡村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办学条件全面改善,教师队伍素质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学校内涵建设进一步提升,乡村教育群众满意度进一步增强,城市与农村义务教育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之比保持在1.05以内,力争达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水平。到2035年,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进一步完善,乡村学校特色多样发展,服务引领乡村振兴的功能充分发挥,全力打造“学在淄川”教育品牌,努力建设鲁中教育名城。
二、工作任务
(一)实施乡村全环境立德树人行动。坚持党对乡村学校的全面领导,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持续推进乡村学校党建特色品牌项目创建活动,强化“一校一品牌、一支部一特色”建设,引导各基层党组织聚焦中心工作、重点工作、难点工作的突破落实,推动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探索具有淄川乡村学校特色、党团队育人链条衔接贯通的党建带团建、队建模式。发挥乡村学校地域优势,挖掘乡土文化特色,丰富乡村学校育人场域,推进乡村学校全环境立德树人,乡村学校(幼儿园)制定实施全环境立德树人实施方案。发挥全国乡村温馨校园蓼坞中学辐射带动作用,持续扩大省市级乡村温馨校园创建数量。建设文明、绿色、书香校园,强化学校文化育人、环境育人功能。筑牢学校育人主阵地,全面推广全员育人学生成长导师制。强化淄川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作用,探索建立“三维四环两路一中心”家庭教育协同育人模式,打造“般阳花开”家校社协同育人品牌。依托文明实践所(站),普遍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到2025年基本实现全覆盖。充分利用乡村自然人文资源,强化实践育人。组织非遗传承人、能工巧匠、致富能手和有一技之长的家长进校园,开展灵活多样的教育活动,挖掘育人元素,形成育人合力。〔区教体局(区委教育工委)牵头,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团区委、区妇联、区发展改革局、区文化和旅游局配合〕
(二)实施教育强镇筑基行动。“十四五”期间全面开展省市县三级教育强镇筑基试点工作,加强昆仑镇、双杨镇省级强镇筑基试点建设,推进寨里镇、龙泉镇市级试点镇发展,全面发挥强镇筑基试点镇驻地学校教育公共服务功能和辐射带动作用,逐步实现省市区级强镇筑基工作全覆盖。探索学区制管理,以镇为单位设立学区,设学区主任和教育指导员,负责学区教育教学业务管理工作。鼓励条件成熟的乡村公办初中、小学、幼儿园按学段整合为三个或多个独立法人机构,实行“一校多区、一园多点”一体化管理模式,提升教育资源管理使用效益。(区教体局牵头,区委编办、区发展改革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
(三)实施乡村学校办学条件提档升级行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补齐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短板,力争到2027年所有乡镇学校相关生均指标达到省定Ⅱ类以上办学条件标准。加强乡村学校教学、生活等设施设备配备,持续改善乡村学校午餐、饮水、取暖、消暑、如厕、学生上放学交通等办学条件,实施乡村学校护眼灯改造,满足学生用眼卫生需求。实施乡村幼儿园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加快合班并园进度,补齐乡村幼儿园游戏活动场地、保教设施设备、幼儿图书、玩教具等短板,进一步优化办园条件,力争到2027年所有镇中心幼儿园达到省级示范幼儿园标准。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保障学生上放学使用校车接送和午餐标准配备等服务的基础上,稳妥撤并办学质量低、生源持续萎缩的小规模学校或教学点。(区教体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交警大队、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配合)
(四)实施乡村校长选优培育行动。探索深化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提高学校自主发展积极性。加大乡村优秀校长培育、选任和培训力度,开展青年干部赋能培育工程,创新优秀青年干部人才培养选拔机制,搭建青年干部成长平台,储备一批业务素质精、管理能力强,能担当的乡村青年干部人才。严格校长选任条件,遴选一批城区年轻后备校长到乡村担任校长(副校长),到2027年,区内45周岁以下乡村校长(含副校长)原则上达到50%以上。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城乡定期交流轮岗制度要求。积极推荐优秀乡村校长参加省市级专题培训及“国培”“省培”,“淄川名校长”、名校长工作室成员等推荐评选坚持向乡村校长倾斜,全方位提升乡村教育领头人专业素养和领导能力。新任职校长必须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接受岗前任职培训。(区教体局牵头,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
(五)实施乡村教师配置增效行动。优化乡村学校教职工编制配备,对偏远山区生源少的中小学,可按照生师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配备教职工编制。根据城乡教师实际需求情况,合理制定乡村教师招聘方案,优化乡村学校教师配备,解决结构性缺编情况。探索实行乡村学区内教师“走教”制度,在考核评价、绩效分配、职称评聘等方面向“走教”教师倾斜。继续落实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为乡村学校培养优质师资。积极落实师范生实习支教计划,至2027年,每年安排优秀师范类在校大学生,到乡村学校开展实习支教。深入推进城乡教师交流,探索实行新任职教师前两个聘期城乡学校捆绑聘用制度要求,新任职的省属公费师范生可根据实际参照执行,其农村服务年限可分段合并计算。实施义务教育教师学历提升计划,到2027年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学历普遍达到本科层次。(区教体局牵头,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
(六)实施乡村教师激励赋能行动。按规定落实乡镇工作补贴政策。根据需求推进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满足乡村教师居住和生活需要。落实乡村教师年度健康体检制度,由财政资金予以保障。在各级各类宣传选树或推荐、资质评定中向乡村教师倾斜。职称评聘向乡村教师倾斜,落实乡村教师“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提高教学实绩权重,突出教书育人中心地位。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依照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给予物质奖励和社会救助。(区教体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配合)
(七)实施城乡教育协同发展行动。持续推进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每年培育1-2个示范性教育集团。指导城区优质学校与乡村学校结对共建,到2025年实现结对全覆盖,扩大优质教育集团覆盖面。持续推进城乡教研共同体建设,扩大向乡镇学校送教送研力度,加强对乡镇名师工作室教研倾斜力度。支持城区学校骨干教师、名师在乡村学校建立名师工作室,全面落实区级教研员定点联系学校,强化对乡村学校的定点教研。推进乡村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省、市强镇筑基试点镇至少建有一个市级名师工作室,每年至少在镇驻地学校、乡镇上5节公开课、示范课,通过教学观摩、教学研讨会、送教等形式,开展教学研讨活动。发挥教研员资源优势,组织相关学科骨干教师与镇驻地学校建立定点结对关系,深入指导教育教学。强镇筑基试点镇包校教研员每学期至少深入学校听课8次,帮助学校更新教学理念,掌握现代教学方法,为每个镇驻地学校打造一节“名师课堂”。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在乡村学校建立实习实训、教科研基地,选派专业人员支教送教,多种方式支持乡村学校提升办学水平。(区教体局牵头,区科技局配合)
(八)实施乡村学校办学特色创新行动。指导乡村学校发挥聊斋文化、陶瓷琉璃文化、农耕文化等地域文化优势,开发特色课程,开展耕读教育。规范学校社团建设,组建具有本土特色的文化、艺术、体育和实践活动社团。每年遴选推广乡村学校特色精品课程。开展“教育+”社会资源共建活动,整合省市级研学基地,设计自然地质类、农业劳作类、工业研学类、传统文化类、爱国教育类等5大类精品路线。实施“乡村学生进城拓展视野计划”,到2027年实现乡村学校学生在小学、初中学段内均享有一次高质量进城研学旅行、实践活动等拓展视野的机会。加强乡村学校小班化教学研究,指导开展差异化、个别化教学研究。在区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单列乡村教育振兴专项课题,提升乡村学校教研水平。(区教体局牵头,区文明办、团区委、区文化和旅游局配合)
(九)实施数字教育融合赋能行动。完成智慧校园建设,推动乡村学校教育专网升级,实现网络提速扩容,到2025年全部实现“千兆进校、百兆进班”,支持镇驻地学校直(录)播室建设,实现镇驻地学校直(录)播室全覆盖。坚持应用导向,进一步加强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管理深度融合。按照区域整体推进、学校按需应用原则,推进城乡交互式在线教学常态化实施。遴选名校网络课堂、名师课堂、网络教研优秀应用案例,以活动促应用,以应用促融合,形成“课堂用、经常用、普遍用”的信息化教学新常态。立足乡村学校课程发展需求,打造乡村学校专属课程资源,逐步实现乡村学校教学资源共享、教学内容共建、同课异构共教共学。(区教体局)
(十)实施乡村特殊儿童关爱服务行动。落实《淄川区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计划(2022-2025)》,完善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布局,到2025年,每个乡镇各建设1个初中、小学、幼儿园资源教室。保障乡村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益,落实乡村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工作要求,做好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安置工作。落实《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指南》,实施“希望小屋”“牵手关爱行动”等公益暖心项目,促进留守儿童、孤困境儿童全面健康发展。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做好乡村学校校园欺凌管控预防工作。建立健全义务教育保障长效机制和乡村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失学辍学常态监测机制,落实“一人一案”跟进即时劝返措施。关注学习困难群体学生,建立乡村学困生成长档案,健全个性化帮扶关爱机制,保障学生完成学业。提升学生资助精准化水平,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依据和工作程序,对孤儿、重点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和脱贫享受政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家庭儿童予以重点关注及帮扶,确保学生资助政策全面落实,切实做到应助尽助。(区教体局牵头,团区委、区残联、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配合)
三、工作保障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将乡村教育振兴作为助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重点任务和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编制重点项目清单,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统筹协调,区教体局牵头、区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落实具体推进措施。(区教体局牵头,区委农办、区发展改革局配合)
(十二)强化专业支撑。依托省乡村教育发展研究平台,组建专家队伍,开展乡村教育重点问题研究。对乡村学校和幼儿园质量发展、队伍建设、课程教研进行诊断、评价、指导。(区教体局牵头)
(十三)强化督导评价。严格落实省对市、市对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方案关于乡村教育振兴有关要求,统筹协调相关部门,推动政府科学高效履行教育职责,推进乡村教育发展。优化“督政、督学、评估监测”工作体系,强化督导队伍建设,以教育督导责任区建设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为抓手,助力提升乡村学校办学质量。(区教体局牵头,区委农办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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