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审计局

淄川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4-03-19

《淄川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需要获得本机关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淄川区审计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国家部委、山东省制定、与本机关职能相关的法规、规章;由本市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主管全区审计工作;参与起草审计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审计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审计整改情况报告;组织开展重大项目稽查等。

5、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专项统计报告等。
  6、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区审计局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1、本机关主要通过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网址为:http://www.zichuan.gov.cn/gongkai/site_zcqsjj/

2、“淄博市淄川区审计局”微信公众号,微信号:gh_959cea1b80be

3、本机关还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见《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 提出申请
  (1)当面提交。区审计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淄川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2)信函申请。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来信请寄: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72号,淄川区审计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5100。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陆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在政务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http://www.zibo.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32)。
  (4)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淄川区审计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淄川区审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72号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181418

传  真:0533-5182470

电子邮箱:zc_qsjjadmin@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监督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淄川区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35号

邮政编码:255100
  接待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181064
  传  真:0533-5181064
  电子邮箱:zcgov@zb.shandong.cn
  (二)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淄川区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将军路街道文峰路兴学街3号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260869
  行政诉讼机关:淄川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将军东路166号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280687

    

附件:1、淄川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2、淄川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

 

淄川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淄川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淄博市淄川区审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6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淄川区审计局联系(地址:淄川区般阳路72号;邮编:255100;电话:0533-5181418;电子邮箱:zc_qsjjadmin@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淄博市淄川区审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各级审计工作会议要求,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三提三争”为抓手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审计业务等同安排、同推动、同考核,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

1.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淄博市淄川区审计局公开部门文件3条更新政策库和政策解读4条,更新机构职能1条,更新职责任务清单1条,公开工作计划1条,公开财政信息5条,更新行政执法公示信息6条,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1条。2023年公开审计信息2条,分别是《关于淄川区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淄川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2023年我局没有收到业务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淄博市淄川区审计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认真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对每一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严格把关,对公开内容进行认真校对,确保不发生错误,不断提升内容质量。收集审计领域需进行公开的部门文件、工作动态、审计信息、政策解读等内容,第一时间进行公开,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时效性。

4.平台建设方面

加强“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相结合的公开平台建设,对于重要的审计信息解读,不仅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也在微信公众号发布,提升公众知晓率。并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的宣传作用,发布审计动态等文章,截至目前,淄博市淄川区审计局微信公众号已发布224条信息。利用各大网站、报刊等媒体,及时宣传审计工作经验和亮点,提升淄川审计工作知名度,2023年在各大媒体发布宣传信息90篇。

5.监督保障方面

淄博市淄川区审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并确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将任务分解到岗、责任到人,增强相关科室和责任人抓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一)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五)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 六)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八) 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 三) 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 四) 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 五) 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 六) 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 七) 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内容不够丰富。我局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一般工作动态信息较多,信息公开覆盖面不够广、不够全面。二是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提升。其他业务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等认识不足,对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等业务知识不够了解,政务公开业务素养仍需提升。

(二)改进措施

1.加强组织协调。加强办公室与各业务科室的交流协作,及时了解审计工作动态,丰富各栏目的公开内容,提高信息的数量和质量,做到基础信息全面公开、重点信息精准公开、重大政策解读及时公开。

2.加强教育培训。及时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工作,积极学习相关政策文件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建设。

3.严格落实信息审查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从严把关,严格对信息进行审查,做到发布的信息准确、可靠、不涉密,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3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对相关栏目信息进行及时更新发布,加强保密审查,确保政务公开及时、规范。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淄川区审计局2023年未收到人大政协建议提案,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强化政府网站与微信公众号相结合,及时公开审计工作动态和亮点工作,强化公众对审计工作的了解,提升淄川审计知名度。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淄博市淄川区审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8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淄川区审计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72号邮编:255100电话:0533-5181418邮箱:zc_qsjjadmin@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我局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按照区委我在一线、实干淄川要求,持续擦亮党建引领、实干强审品牌,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审计业务等工作相结合,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现将我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1.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共主动公开信息36条,政府信息公开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安全。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3.政府信息管理。我局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和审计业务深度融合发展的思路,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针对审计工作的特点,按照公开要求,围绕重点工作,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审计信息、预决算公开和工作动态等信息。同时设立淄博市淄川区审计局微信公众号,将审计动态信息及时上传公众号,并利用各大网站、报刊等媒体,及时宣传审计工作亮点,深挖品牌内涵,提升审计工作知名度。

5.监督保障。我局建立了以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科室负责人具体抓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目标管理,落实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构建覆盖全、责任清、任务明的监督保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一)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五)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 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八)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七) 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部分科室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强,提供政府公开信息不够及时全面;二是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三是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培训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提升认识。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提升科室人员对重点政府信息工作及时公开的意识,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规范公开流程。二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围绕中心工作,针对社会关心、民众关注的审计工作信息进行重点公开,丰富公开内容,并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公开工作,提升公开质量。三是强化培训。及时组织相关培训活动,积极引导政务公开业务人员学习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开展好政府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2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按照《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形成责任分工表,将责任具体到科室,认真做好审计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考核机制,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效能。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淄川区审计局2022年未收到人大政协建议提案,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与审计业务相融合,及时公开相关审计信息。

5、年报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淄川区审计局

2023112

淄博市淄川区审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7

一年来,我局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审计业务等工作相结合,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现将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共主动公开信息30条,公开类别:机构职能2条;政策文件4条;规划计划1条;财政信息5条;审计信息2条;行政执法5条;其他11条。2021没有收到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申请事项。

3、政府信息管理我局不断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审计业务深度融合发展的新思路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安全要求各科室、服务中心根据公开要求,围绕各自工作职责特点,及时提供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审计信息、预决算公开和工作动态等信息,在办公楼大厅设置公开栏,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利用双报到、宪法宣传月等活动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并利用各大网站、报刊等媒体,及时宣传审计工作亮点深挖品牌内涵,提升审计工作知名度

5、监督保障我局建立了以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科室负责人具体抓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目标管理,做到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统一检查、统一考核构建覆盖全、责任清、任务明的责任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一)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五)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 六)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八) 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 三) 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 四) 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 五) 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 六) 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 七) 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细化,部分信息公开时间不够及时。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需进一步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研究不够深入。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培训。大对相关政策文件的培训力度,及时组织相关培训活动,积极引导政务公开业务人员做好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

二是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大对社会关心、民众关注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公开工作,保障公开数量,提升公开质量。

三是进一步健全机制。按照公开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重点工作及时公开,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继续优化完善公开事项标准,规范公开流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按照《淄川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认真做好审计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对机构职能、财政预决算、行政执法等栏目及时完善信息。确保公开信息达到精准推送。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1收到和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无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4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

 

2022118

淄川区审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9

一、   总体情况

一年来,我局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加强组织领导,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我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组员的区审计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明确了具体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平台的工作。按照有关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同时明确了各科室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二)落实制度。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制定、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在信息公开安全的基础上,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三)及时公开。一是借助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向广大群众发布工作动态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相关信息。二是多形式广泛进行宣传。开展媒体宣传,利用网站、报刊等媒体,及时宣传报道审计工作亮点、经验做法和重大活动。三是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双报到”、法律宣讲等活动,将审计法律、法规、政策等广泛宣传。2020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条,主要是政策文件和审计业务等,通过政府网站公开。通过“阳光问政·局长在线”的方式和政府网站回应公众关注1次。2020年没有收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没有收到业务范围内的需要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没有被举报投诉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

0

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68

601853.1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因我局近年来审计工作任务日益繁重,交办的工作任务不断增加,人员力量依旧不足,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上还存在不到位的问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信息公开培训会,深入学习贯彻信息公开的相关政策,提升工作人员认识水平。二是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审计重点和亮点工作的宣传。三是及时准确公开相关信息。在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基础上,按法律规定,提升信息公开的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淄川区审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淄川区审计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并设置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承担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兼职工作人员数2人,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接受培训人员2人次。局主要负责人在办公会议上,针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规范政务公开。根据相关要求,我局对区政府规定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行了再分工,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完善了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重点从机构职能、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方面进行主动公开。三是及时主动公开。截止2019年底,我局公开政府信息15条,主要是机构职能和审计业务等,通过政府网站公开。通过“阳光问政·局长在线”的方式和政府网站回应公众关注1次。2019年没有收到业务范围内的需要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2019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没有被举报投诉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

增7

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38

541825.06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信息更新不够及时,需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工作,对政务公开的宣传需要进一步加强。

2、政府信息公开人力不足,对公开信息的研究不够深入,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深入。

(二)改进措施

1、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中,进一步加强学习,及时学习掌握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强化工作落实,进一步明确责任,指定专人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理顺工作流程,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丰富信息公开内容。

3、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信息公开氛围,充分利用好平台,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化,拓展与公众互动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淄川区审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20

2018年,淄川区审计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现将我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建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并设置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承担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兼职工作人员数2人,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接受培训人员2人次。局主要负责人在办公会议上,针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规范政务公开。根据相关要求,我局对区政府规定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行了再分工,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完善了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重点从机构职能、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方面进行主动公开。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止2018年底,我局公开政府信息6条,主要是机构职能和审计业务等,通过政府网站公开。

(二)回应解读情况

2018年,通过“阳光问政·局长在线”的方式和政府网站回应公众关注1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截至目前,没有收到业务范围内的需要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没有被举报投诉的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更新不够及时。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量大且十分具体,单位人员少力量不足,导致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深入。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学习,掌握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进一步明确责任,指定专人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理顺工作流程,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3、充分利用好政府网站这一平台,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化,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拓展与公众互动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淄川区审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x

 

淄川区审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30

2017年,淄川区审计局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具体工作。为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分局科长(局长)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任务分解,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按照区政府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制定完善了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重点从机构职能、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方面进行主动公开,同时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规定,为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奠定了坚实基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基础性工作,注重建立长效机制。

根据要求,我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主要包括: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更新和报送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信息反馈机制,对社会各个层面反映过来的意见,指定人员专门负责督促检查。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至2017年底,我局公开政府信息9条,主要是机构职能和审计业务等,通过政府网站公开。

三、回应解读情况

2017年,没有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或舆情的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截至目前,没有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没有被举报投诉的情况。

六、机构建设情况

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工作机构,由办公室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兼职工作人员数2人,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接受培训人员2人次。   

七、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更新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主动性不够,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更新不够及时。

2、信息发布的内容不够全面深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量大且十分具体,与单位人员少力量不足的矛盾仍十分突出,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规范性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结合单位实际,将制度细化到工作的每一环节中去,理顺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充分利用好政府网站这一平台,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化,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拓展与公众互动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018年1月19日

淄川区审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2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现将我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分局科长(局长)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任务分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职能部门具体抓,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形成了一个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基础工作,积极接受监督。
  根据要求,本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主要包括: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更新和报送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信息反馈机制,对社会各个层面反映过来的意见,指定人员专门负责督促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至2016年底,我局公开政府信息3条,主要是审计业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
  三、回应解读情况
  2016年,没有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或舆情的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截至目前,没有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没有被举报投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没有收费。
  七、机构建设情况
  由办公室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2人。   
  八、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主动性较不够,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
  2、信息发布的内容不够全面深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量大且十分具体,与单位人员少力量不足的矛盾仍十分突出,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规范性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结合单位实际,将制度细化到工作的每一环节中去,理顺工作流程,增加人员力量,及时公开和更新政府信息,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拓展与公众互动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017年3月20日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度报告.doc

淄川区审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3-28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现将我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较强的工作,局党组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多次进行专题研究,积极组织实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分局科长(局长)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年度工作重点,制定了本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需要推进的重点工作,落实工作责任。 
  二是加强基础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根据要求,本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主要包括: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更新和报送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止2015年底,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条,主要是审计业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截至目前,没有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没有收费。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由于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存在主要问题:一是在认识上尚有差距。一些审计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主动性较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过程中,对密与非密划分,特别是工作秘密与主动公开划分的具体规定不够明确,把握较困难。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量大且十分具体,与单位人员少力量不足的矛盾仍十分突出。 
  下一步改进意见:将理顺工作流程,增加人员力量,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

 

淄川区审计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3-28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现将我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较强的工作,局党组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多次进行专题研究,积极组织实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年度工作重点,制定了本机关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需要推进的重点工作,落实工作责任。 

  二是加强基础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根据要求,本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主要包括: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更新和报送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止2014年底,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条,主要是审计业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截至目前,没有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没有收费。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由于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存在主要问题:一是在认识上尚有差距。一些审计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主动性较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过程中,对密与非密划分,特别是工作秘密与主动公开划分的具体规定不够明确,把握较困难。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量大且十分具体,与单位人员少力量不足的矛盾仍十分突出。

  下一步改进意见:将理顺工作流程,增加人员力量,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五日

淄川区审计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3-1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现将我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较强的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多次进行专题研究,积极组织实施。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年度工作重点,制定了本机关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需要推进的重点工作,落实工作责任。根据要求,本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主要包括: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更新和报送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条,主要是年度工作计划,法律法规依据。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没有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由于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存在主要问题:一是在认识上尚有差距。一些审计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主动性较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过程中,对密与非密划分,特别是工作秘密与主动公开划分的具体规定不够明确,把握较困难。下一步改进意见:将理顺工作流程,增加人员力量,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九日

 

 

 

 


附件:审计局信息公开情况.doc

淄川区审计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3-29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现将我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较强的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多次进行专题研究,积极组织实施。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年度工作重点,制定了本机关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需要推进的重点工作,落实工作责任。根据要求,本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主要包括: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更新和报送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条,主要是年度工作计划,法律法规依据。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没有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由于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存在主要问题:一是在认识上尚有差距。一些审计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主动性较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过程中,对密与非密划分,特别是工作秘密与主动公开划分的具体规定不够明确,把握较困难。下一步改进意见:将理顺工作流程,增加人员力量,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日

 

 

 

 

淄川区审计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03-29

       区政府办: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现将我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多次进行专题研究,积极组织实施。  

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年度工作重点,制定了本机关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需要推进的重点工作,落实工作责任。根据要求,本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主要包括: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更新和报送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止2011年底,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条,类别覆盖我局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全部,主要是:01.审计机构职能、02.领导成员分工、03.审计内设机构、04.年度工作计划。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截至目前,没有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没有收费。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信息管理需要进一步规范,各科室之间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沟通不畅,政务公开工作没有实现及时高效。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过程中,对密与非密划分,特别是工作秘密与主动公开划分的具体规定不够明确,把握较困难。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量大幅度提升,人员配备与工作量不相适应。

下一步改进意见:将理顺工作流程,增加人员力量,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1年度报告.doc

淄川区审计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1-03-18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现将我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升政务公开地位。我们坚持把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水平作为建设勤政廉洁机关的重要措施和环节,作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主渠道,作为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落实到各项工作中。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负总责;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亲自抓;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协同抓。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机关有关职能股室明确了一名负责人担任联络员。二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根据要求,本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主要包括: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三是落实工作责任。把政务公开任务分解、细化、量化,明确落实到各科室,并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止2010年底,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条,类别覆盖我局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全部,主要是:01.审计机构职能、02.领导成员分工、03.审计内设机构、04.年度工作计划。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截至目前,没有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没有收费。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主要问题:一是主动性不强。一些审计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主动性较不够。二是缺少专业人员。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下一步改进意见:一是进一步提高领导和相关职能科室对推行政务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加大推进政务公开的力度;二是要不断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政务公开的意识,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〇一一年三月四日

淄川区审计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0-03-2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现将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1.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规范与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和时效性,结合区政府的相关要求,联系审计局实际工作,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切实有效地规范了局政务公开工作。 

2.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为提高信息内容的全面性和实用性,局按照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的工作机制,及时由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进行筛选,经分管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审核确定后,按政务信息发布流程进行公开。并制定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由办公室、分管领导进行层层审核把关,签字确认后才能进行刊登,确保信息内容的准确性。 

3.开展公文培训 

局办公室定期开展公文写作培训。对公文格式、内容撰写、行文规范等方面进行培训、讲解,提高业务人员的公文写作水平,提高信息的数量和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止2009年底,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条,主要是:审计机构职能、领导成员分工、审计内设机构和年度工作计划。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截至目前,没有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没有收费。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因政务信息岗位人员变动等原因,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还需加强。 

2.政务公开内容的全面性、时效性和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提升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 

局政务信息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政务公开情况,组织专人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逐项梳理自查,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强化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内容的全面性。

 

2010年3月10日

淄川区审计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09-03-16

区政府办: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我局自2008年2月正式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较强的工作,自区政府办部署这项工作以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多次进行专题研究,积极组织实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2008年,我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年度工作重点,制定了本机关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需要推进的重点工作,落实工作责任。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范的要求,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着力推进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加强基础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根据要求,本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主要包括: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止2008年底,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条,类别覆盖我局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全部,主要是:01.审计机构职能、02.领导成员分工、03.审计内设机构、04.年度工作计划。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截至目前,没有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没有收费。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由于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存在主要问题:一是在认识上尚有差距。一些审计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主动性较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过程中,对密与非密划分,特别是工作秘密与主动公开划分的具体规定不够明确,把握较困难。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量大且十分具体,与单位人员少力量不足的矛盾仍十分突出。
下一步改进意见:将理顺工作流程,增加人员力量,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