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财政局

淄川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4-03-19

《淄川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需要获得本机关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淄川区财政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国家部委、山东省制定、与本机关职能相关的法规、规章;由本市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参与拟订起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起草拟订规范性文件,拟订有关政策和财务制度并组织实施;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全区财政、税收、相关国有资产管理的中长期规划以及改革方案;负责管理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总全区财政预决算;负责组织制定全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区级国库业务,按照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等。
  5、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专项统计报告;年鉴等。
  6、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区财政局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1、本机关主要通过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网址为:http://www.zichuan.gov.cn/gongkai/site_zcqczj/

2、“淄川财政”微信公众号,微信号:zichuanqucaizheng

3、本机关还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见《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 提出申请
  (1)当面提交。区财政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淄川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2)信函申请。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来信请寄: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78号,淄川区财政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5100。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陆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在政务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http://www.zibo.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32)。
  (4)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淄川区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淄川区财政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78号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181561

传    真:0533-5181561

电子邮箱:qczjbgs@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监督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淄川区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35号

邮政编码:255100
  接待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181064
  传真:0533-5181064
  电子邮箱:zcgov@zb.shandong.cn
  (二)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淄川区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文汇街3号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260869
  行政诉讼机关:淄川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将军东路166号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280687

    

附件:1、淄川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2、淄川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

 

淄川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淄川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淄博市淄川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6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淄川区财政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78 号;邮编:255100;电话:0533-5181561;电子邮箱:qcz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部署,结合本机关实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着力提高工作水平和效率,为社会公众提供准确及时的政府信息服务。

1、主动公开方面。聚焦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围绕全区财政工作,及时做好法定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2023年淄川区财政局通过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5条,同比增长4条,公开信息包括机构职能、规划计划、政策文件、重要部署执行、建议提案办理、财政信息等内容。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涉及财政支出数据公开和财政拨款事项,全部依法依规予以办理,保障了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3、政府信息管理。淄川区财政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牵头科室,落实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公开流程,将财政领域相关信息及时在区政府网站公开。

4、平台建设方面。2023年,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财政局制定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加强公开栏目的内容保障更新,实现了财政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

5、监督保障方面。为更好的贯彻执行政务公开工作条例,加强政务公开培训管理,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政务公开培训计划,促进我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队伍稳定性不够,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整体水平有待提高。二业务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同步推进力度不够日常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针对以上问题,本机关采取如下措施:着力推动公开常态化。狠抓工作落实,制发政务公开常态化任务清单,将上级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结合淄川区财政工作实际进行细化具化,督促各科室做好日常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3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3年淄川区财政局严格按照区政府办公室要求,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参加各次培训及工作部署会议,按时按要求做好各公开栏目更新。根据政务公开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根据任务清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各个栏目的内容保障工作。

3、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区财政局承办14件人大代表建议、6件政协提案,通过与相关部门单位进行沟通走访现场同代表、委员联系了解情况等方式,最终提出建议提案解决办法,形成正式答复文件。并逐一面对面答复代表、委员,做到满意率100%。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无。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淄博市淄川区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8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淄川区财政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78邮编:255100电话:0533-5181561邮箱:qcz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228号)部署,结合本机关实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着力提高工作水平和效率,为社会公众提供准确及时的政府信息服务。

1、主动公开。2022年淄川区财政局通过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1条,同比增长17.26%,公开信息包括机构职能、规划计划、政策文件、重要部署执行、建议提案办理、财政信息等栏目。

2、依申请公开。淄川区财政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全面公开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地址、邮箱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对于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严格把关工作程序,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处理和答复等环节的运行。2022年,淄川区财政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无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已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复。其中,1件公开后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目前尚未审结。

3、政府信息管理。淄川区财政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牵头科室,落实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公开流程,将财政领域相关信息及时在区政府网站公开。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做好财政局政务公开各项公开。2022年,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新增加政府采购实施情况栏目,加强公开栏目的内容保障更新,实现了财政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

5、监督保障情况同时积极组织、安排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各科室(单位)年度考核,压实主体责任。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一)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五)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 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八)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 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 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七) 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1

1

1

0

0

0

1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估机制尚不完善,监督检查力度比较薄弱;二是队伍稳定性不够,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整体水平有待提高。

改进措施:本机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有关制度,着力加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回应社会关切工作,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建设,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着力加强考核评估和监督检查,不断提高财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提供政府信息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2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按照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好部门栏目内容的信息公示。

3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2年,区财政局承办9件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提案,并逐一形成书面答复文件,办复率达到100%

4、政务公开创新情况一是加强与政务公开考核部门的沟通联络,积极寻求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及时掌握信息,转变工作态度,提高工作主动性。二是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健全依申请公开办理、利益相关方列席会议、决策公开等制度机制,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提高规范化水平

5、年报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淄川区财政局

2023118

淄博市淄川区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政府统一部署安排,结合财政局工作实际,编制本机关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淄川区财政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淄川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加强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以政务公开推进淄川区财政局各项工作规范化、法治化。

1主动公开工作情况2021年淄川区财政局通过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7条,公开信息包括机构职能、规划计划、政策文件、重要部署执行、建议提案办理、财政信息等栏目。下一步将继续对标准目录做好动态管理,根据工作变化及时调整更新。

2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全面公开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地址、邮箱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对于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处理,在法定时限内给予规范答复。2021年,淄川区财政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已在法定时限内给予答复,无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3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不断完善公开制度,确定政务公开工作牵头科室,并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制度,按照公开流程,将财政领域相关信息,及时在区政府网站公开。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强化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加强公开栏目的内容保障更新,确保在法定时限内及时公开各类信息。

5监督保障情况根据政务公开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积极安排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各科室(单位)年度考核,压实主体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还不够强,特别是在平台管理、信息梳理方面,存在一定问题急需改进提升。二是部分栏目还需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如政策文件解读形式内容单一公开信息内容覆盖面还需扩大和完善,离公开要求存在一定差距。

改进情况:我局积极参与相关培训学习,主动学习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工作专业能力。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并加快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更新。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真实、全面、主动地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公共政策的事项,有效地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根据政务公开最新要求,细化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财政资金直达基层、行政事业收费等栏目,推进基层财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及时公开财政信息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范围。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情况2021年,区财政局承办9 件人大代表建议、5件政协提案,并逐一形成书面答复文件,办复率达到100%

 

                  淄博市淄川区财政局
            2022117

淄川区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7

一、总体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省市区的统一安排,区财政局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积极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热点,较好的完成了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1、主动公开2020年,主动公开财政领域财政预决算、工作要点、预算执行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信息126按照上级的工作安排,制定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细化41项公开事项,制定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完善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及公开方式等内容,夯实政务信息公开基础工作。

2020年,区财政局承办8 件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提案,并逐一形成书面答复文件,办复率达到100%。其中,8 件人大代表建议涉及医疗卫生2件、文化教育2件、农业发展1件、基础设施建设2件、社区管理1件,这些建议集中反映了来自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社区管理以及农业农村发展等重要民生领域广大群众的强烈意愿诉求,广泛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提出解决办法,形成正式答复文件满意率达到了100%。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期间政协委员共提出涉及财政领域提案1件,涉及昆仑镇部分地域企业社区管理问题。区财政局根据有关规划和部署,提出办理建议,形成答复文件。于7月底,面复5名政协委员,满意率达到100%

2依申请公开2020年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及时按照规定予以答复。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3、政府信息管理规范信息审核公开工作,按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公开目录,定期梳理相关工作信息,严格公开条例,扎实做好相关信息的动态更新、及时公开工作。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密切关注信息公开平台,加强与公众互动交流,主动公开公众关注的热切期盼,按照工作规定及程序,认真受理群众提出的咨询投诉、意见建议

5监督保障根据工作岗位变化,及时调整2名工作人员,优先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岗位人员需求。抓好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及时输送参加区里安排的业务培训班。加强与上级衔接,有效解决工作的疑惑、难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专人、专人干。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1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5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2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主要问题:是政府信息公开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包括政策讲解、网上办理。二是公开信息内容覆盖面还需扩大和完善,离公开要求存在一定差距。改进情况。一是加强业务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业务工作水平。二是利用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力度,丰富公开内容,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及时性、实效性,提升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125

淄川区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19

一、总体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省、市、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积极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妥善处理公开申请,不断提高财政信息的透明度,较好的完成了2019年度财政信息公开任务。

一是调整充实领导小组。结合机构改革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2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把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关,确保按照要求、统一格式、及时上传公开。 
  二是健全公开检查考核机制。压实主体责任,及时督促相关科室整理公开信息资料,抓好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确保相关的政策规定、管理办法、通知公告等符合公开要求的及时全面公开,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

三是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利用局内网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对信息公开的主动公开、申请受理、保密审查、信息送交等各个环节的程序予以明确和规范,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高财政信息公开水平,推进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四是及时抓好信息公开。2019年,按照区政府公开要点,主动公开财政领域财政预决算、工作要点、预算执行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信息116项,受理依申请公开4件,按照要求及时回复,其中,2件属于财政公开范围,2件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并告诉其申请单位及地址等信息。

五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热点。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主动宣传公开公众关切的公共事件和政策法规,高度重视群众的诉求,关注群众的热切期盼,认真受理群众提出的咨询投诉、意见建议,按照要求,做好群众的诉求回复,达到群众满意的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1

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58

-3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4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对新条例及相关制度规定掌握不透彻,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还需提高;二是具体操作的细节和流程上不够娴熟;三是有的公开内容不够规范,公开有时不够及时等。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报告的事项。

淄川区财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20

2018年,区财政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省、市、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对照《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安排专人负责管理,统筹推进财政领域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抓好财政信息对外公开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全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行政权力运行公开情况

坚持民主决策制度,凡是制定出台的财政政策、财经制度等文件,严格执行重大决策事项有关制度规定,依照程序广泛征求意见、反复研究论证,报请党委及局长办公会等会议研究通过后执行。坚持“三重一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凡属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的事项,必须上会集体研究决策,并报请区派驻纪检组审批备案。认真组织2017年财政决算执行情况、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和财政预算调整等报告,报请区人大及常委会审批,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并根据会议研究(审议)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抓好并及时上报整改落实情况。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区政府信息中心工作安排, 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中,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确保应公开尽公开。明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范围、要求,针对信息的不同特性,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使社会公众应知尽知。同时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效能督导重点工作,定期督导,催促落实。坚持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作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制度,将公开透明作为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不断扩大重点领域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2018年,按照要求及时公开完善了国有企业改革、国有资产管理、债务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财政收支等方面的动态信息47 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区财政局受理一件依申请公开事项,事项为青岛理工大学刁伟涛先生申请公开的2015年—2016年淄川区全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专项债务余额、一般债务限额、专项债务限额、以及2017年淄川区全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专项债务限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其所申请获取的信息属于公开范围,在规定时限内按照依申请公开程序和格式予以回复,申请人非常满意。

四、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以规范性文件、法律法规等为重点,分时段、有步骤地做好公开工作。根据具体财政工作对相关项目计划、方式方法、经验成果、各项重大活动及会议等进行公开。二是加强信息解读工作。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工作。三是做好社会关切事项的回应工作。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涉及党和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关注“12345”热线和“般阳民生”平台动态,全年受理41件群众政策咨询业务,满意率达到了100%。

五、政务公开平台机制建设和保障情况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及时完善由局长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设在局办公室,明确一名班子成员专门分工负责,指定2名同志具体负责抓好政务公开工作材料审核认定、上报申请、监督考核以及对接协调等工作。二是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效能。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区有关部署要求,研究吃透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和制度,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咨询、业务学习和信息沟通,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专业化和规范化管理能力。三是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心。认真执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对照相关领域的公开要求,定期完善和更新公开信息动态。主动认领主管部门反馈的问题,按照要求整改落实到位。

六、存在的问题

对照政务公开工作条例及有关制度规定,以及与主管部门的有关工作要求,区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仍然存在一定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规定以及新的政策要求掌握不够深入,政务公开的鉴别力不够强;二是具体操作的细节和流程上不够娴熟;三是有的公开内容不够规范等。

七、下一步打算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财政工作重要日程,建立健全党委会议定期研究和机关集体学习工作机制,定期研究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学习政务公开制度规定,调动起广大机关干部参与和支持配合政务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密切关注政务公开政策动态,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对接沟通,认真参加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及时请示业务难题,主动学习先进经验,加强自身业务的锤炼,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三是加强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部分落到实处,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主动性。

区财政局:2018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2018年12月

淄川区财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30

  现将2017年度淄川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淄川区财政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省、市、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公共财政服务为目标,以提高行政工作效率、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为重点,认真梳理有关资料,及时公开财政信息,妥善处理公开申请,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调整充实领导小组。5月份,根据局领导调整分工情况,及时充实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保证2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做好有关财政信息的公开工作,并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二是健全公开检查考核机制。制定信息公开方案,及时督促相关科室整理公开信息资料,抓好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确保相关的政策规定、管理办法等符合公开要求的及时全面公开,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

  三是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充分利用局内网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对信息公开的主动公开、申请受理、保密审查、信息送交等各个环节的程序予以明确和规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高局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推进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一是定期发布权威政府信息。针对公众关切,及时发布重要财政工作动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财政工作要点、预算执行、经济运行和民生政策等工作动态予以公开,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征得公众对财政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二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热点。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主动宣传公开公众关切的公共事件和政策法规,高度重视群众的诉求,关注群众的热切期盼,认真受理群众提出的咨询投诉、意见建议,按照要求,做好群众的诉求回复,达到群众满意的效果。一年来,在淄川区政府网站“般阳民生”栏目回复群众问题32个,办结率达100%。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网站、报刊、电视、广播、单位电子信息屏幕、宣传栏等载体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发布更新最新财政政策、工作动态等政务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和知情。在局办公大厅、行政审批窗口等服务场所显著位置,以明白纸等方式反映我单位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工作流程、政策法规、咨询服务等方面的信息。同时,向社会公布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电话、信箱和网址,认真倾听民众心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更好地服务社会。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我局信息公开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掌握不够;二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规范;三是政府信息公开人员业务水平有待于提高等。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逐项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积极抓好整改落实。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上级相关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文件纳入局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广大机关干部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政策、规定,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全局上下齐抓共管的信息公开责任意识。二是强化领导,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根据业务科室职责,明确公开职责范围,压实科室负责人责任,加强对相关信息资料的整理、审核和上报,努力做到符合公开要求的信息资料全面公开。三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考核。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检查和督导,及时督促和定期通报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8年3月30日


淄川区财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30

  2016年,淄川区财政局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突出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的完成了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等工作任务,现将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淄川区财政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省、市、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公共财政服务为目标,以提高行政工作效率、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为重点,认真梳理有关资料,及时公开财政信息,妥善处理公开申请,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规范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强化行政审批及权力运行公开,及时公开发布财政政策及财经规定,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调整充实领导小组。11月份,根据局领导调整分工情况,及时充实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保证2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在受理点及时承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两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  
  二是健全公开检查考核机制。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制定信息公开方案,及时督促相关科室整理公开信息资料,抓好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确保相关的政策规定、管理办法等符合公开要求的及时全面公开,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辅以相应的奖惩措施。
  三是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充分利用局内网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对信息公开的主动公开、申请受理、保密审查、信息送交等各个环节的程序予以明确和规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高局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推进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一是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定期发布权威政府信息。针对公众关切,将有关财政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决策部署以及财政工作要点、预算执行、经济运行和民生政策等工作动态及时予以公开,提高公众的知情权,征得公众对财政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热点。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主动宣传公开公众关切的公共事件和政策法规,高度重视群众的诉求,关注群众的热切期盼,认真受理群众提出的咨询投诉、意见建议,按照要求,做好群众的诉求回复,达到群众满意的效果。一年来,在淄川区政府网站“般阳民生”栏目回复群众问题17个,办结率达100%。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网站、报刊、电视、广播、单位电子信息屏幕、宣传栏等载体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发布更新最新财政政策、工作动态等政务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和知情。在局办公大厅、行政审批窗口等服务场所显著位置,以明白纸等方式反映我单位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工作流程、政策法规、咨询服务等方面的信息。同时,向社会公布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电话、信箱和网址,认真倾听民众心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更好地服务社会。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我局信息公开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掌握不够;二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规范,信息公开不完整;三是有时存在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等现象。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逐项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积极抓好整改落实。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上级相关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文件纳入局年度学习计划,通过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组织广大机关干部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政策、规定,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全局上下齐抓共管的信息公开责任意识。二是强化领导,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根据业务科室职责,明确公开职责范围,压实科室负责人责任,加强对相关信息资料的整理、审核和上报,努力做到符合公开要求的信息资料全面公开。三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考核。修改完善局考核办法,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考核内容,视工作完成情况严格将扣分和实行约谈等措施。由局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检查和督导,及时督促和定期通报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7年1月

淄川区财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3-28

  2015年,淄川区财政局积极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淄川区财政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省、市、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公共财政服务为目标,以提高行政工作效率、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为重点,认真梳理有关资料,及时公开财政信息,妥善处理公开申请,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规范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强化行政审批及权力运行公开,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不仅能保障人民群众行使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合理的利益诉求,而且有利于提高财政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推动工作作风转变和党风廉政建设。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工作要求,我局成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配备2名工作人员,并在办公地点设置了一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和两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为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财政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正当权益,单位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终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辅以相应的奖惩措施。并正式启用局内网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主动公开、申请受理、保密审查、信息送交等各个环节的程序予以明确和规范,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进入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  
  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围绕局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有关财政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以增进公众对财政工作的了解和理解。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及时回复回访群众对全区财政工作的咨询投诉、意见建议,尤其是涉及公众重大关切的公共事件和政策法规方面的信息,并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互动功能,以及时、便捷的方式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一年来,在淄川区政府网站“般阳民生”栏目回复群众问题37个。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注重公开实效,逐步扩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公开范围。本着权威、实时、准确、便民的原则,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站、单位一楼电子信息屏幕、宣传栏等宣传途径推行政务公开,及时发布更新需公开的最新财政政策、工作动态等政务信息。在财政局办公楼、行政审批窗口等行政服务场所,张贴反映我单位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工作流程、政策法规、咨询服务等方面的信息,同时,向社会公布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电话、信箱和网址,认真倾听民众心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更好地服务社会。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信息公开中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各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规范,信息公开不完整;三是公开不到位、不及时等情况。
  为促进政府信息更加公开、透明,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不断深化公开意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财政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对照《条例》的要求,规范已公开信息,及时补充未公开信息,努力做到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条例》以及相关制度的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对我局的政府信息工作作进一步的调整和完善,形成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同时全面加强财政内网建设,以财政内网为财政信息公开主要载体,公开财政信息,解答公众咨询,将财政政策法规及相关工作制度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6年1月
    

淄川区财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3-27

 

 

2014年,淄川区财政局积极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淄川区财政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省、市、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公共财政服务为目标,以提高行政工作效率、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为重点,认真梳理有关资料,及时公开财政信息,妥善处理公开申请,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规范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强化行政审批及权力运行公开,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不仅能保障人民群众行使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合理的利益诉求,而且有利于提高财政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推动工作作风转变和党风廉政建设。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工作要求,我局成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配备2名工作人员,并在办公地点设置了一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和两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为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财政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正当权益,单位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终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辅以相应的奖惩措施。并正式启用局内网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主动公开、申请受理、保密审查、信息送交等各个环节的程序予以明确和规范,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进入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围绕局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有关财政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以增进公众对财政工作的了解和理解。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及时回复回访群众对全区财政工作的咨询投诉、意见建议,尤其是涉及公众重大关切的公共事件和政策法规方面的信息,并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互动功能,以及时、便捷的方式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一年来,在淄川区政府网站“般阳民生”栏目回复群众问题26个,41日,杨局长带队参加淄川电台“阳光政务热线”,在线答复群众问题8个。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注重公开实效,逐步扩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公开范围。本着权威、实时、准确、便民的原则,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站、单位一楼电子信息屏幕、宣传栏等宣传途径推行政务公开,及时发布更新需公开的最新财政政策、工作动态等政务信息。在财政局办公楼、行政审批窗口等行政服务场所,张贴反映我单位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工作流程、政策法规、咨询服务等方面的信息,同时,向社会公布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电话、信箱和网址,认真倾听民众心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更好地服务社会。2014年度,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42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信息公开中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各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规范,信息公开不完整;三是公开不到位、不及时等情况。

为促进政府信息更加公开、透明,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不断深化公开意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财政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对照《条例》的要求,规范已公开信息,及时补充未公开信息,努力做到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条例》以及相关制度的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对我局的政府信息工作作进一步的调整和完善,形成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同时全面加强财政内网建设,以财政内网为财政信息公开主要载体,公开财政信息,解答公众咨询,将财政政策法规及相关工作制度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5年1月

 

淄川区财政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3-14

  2013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省、市、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公共财政服务为目标,以提高行政工作效率、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为重点,认真梳理有关资料,及时公开财政信息,妥善处理公开申请,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规范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强化行政审批及权力运行公开,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不仅能保障人民群众行使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合理的利益诉求,而且有利于提高财政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推动工作作风转变和党风廉政建设。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工作要求,我局成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配备2名工作人员,并在办公地点设置了一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和两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为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财政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正当权益,单位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终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并辅以相应的奖惩措施。并正式启用局内网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主动公开、申请受理、保密审查、信息送交等各个环节的程序予以明确和规范,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进入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注重公开实效,逐步扩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公开范围。本着权威、实时、准确、便民的原则,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站、单位一楼电子信息屏幕、宣传栏等宣传途径推行政务公开,及时发布更新需公开的最新财政政策、工作动态等政务信息。在财政局办公楼、行政审批窗口等行政服务场所,张贴反映我单位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工作流程、政策法规、咨询服务等方面的信息,同时,向社会公布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电话、信箱和网址,认真倾听民众心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更好地服务社会。2013年度,共主动公开业务工作类政府信息291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所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门户网站上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布。  

  三、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单位2013年度无依申请公开信息;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少数财政干部公开意识还有待提高,同时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规范,信息公开不完整等。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为解决上述问题,我局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一是不断深化公开意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财政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积极拓展公开内容。积极把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财政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稳步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

  三是努力畅通公开渠道。全面加强财政内网建设,以财政内网为财政信息公开主要载体,公开财政信息,解答公众咨询,将财政政策法规及相关工作制度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财政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淄川区财政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1-31

2012年,淄川区财政局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进展顺利,现将工作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淄川区财政局以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为宗旨,以服务经济发展、推行公共财政为目标,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市、区政府办公室的要求,深入开展,扎实推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建立单位内部信息报送机制,量化考核,及时调整栏目、更新网站信息,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化工作进程,加大财政信息宣传力度,增强政务工作透明度。做到科学、民主、依法行政,增进了与人民群众的沟通交流。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完善组织领导,健全机构设置。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任工作组领导,办公室为工作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发布政务信息。

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建立长效机制。由单位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终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并辅以相应的奖惩措施。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注重公开实效,逐步扩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公开范围。本着权威、实时、准确、便民的原则,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站、单位一楼电子信息屏幕、宣传栏等宣传途径推行政务公开,及时发布更新需公开的最新财政政策、工作动态等政务信息。在财政局办公楼、行政审批窗口等行政服务场所,张贴反映我单位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工作流程、政策法规、咨询服务等方面的信息,同时,向社会公布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电话、信箱和网址,认真倾听民众心声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更好地服务社会。

淄川区财政局按照《条例》规定,遵循“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主动发布政务信息。 2012年,共公开政务信息 320条,内容主要包括财政政策、法规、工作报告、政府采购招标项目、行政许可事项及办事流程等。其中,业务工作类信息 295条,规划计划类信息 2 条,政策法规类信息7 条,其他类信息 7 条。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公开的政务信息在发布形式上采用如下措施:一是凡是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在网站公开发布。二是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及时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予以发布。三是群众既可以从政府网站查阅有关已公开的政务信息,也可以通过公开电话进行咨询,本单位将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四是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同时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布,供公众查询。

四、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单位2012年度无依申请公开信息;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单位2012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单位2012年度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各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规范,信息公开不完整;三是公开不到位、不及时等情况。

为促进政务信息更加全面、公开、透明,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条例》以及相关制度的学习研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的调整和完善,形成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同时加大对电子政务平台的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配套保障体系,优化政府信息公开途径,方便公众查询,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加强制度的制定和执行,规范行政行为,坚决做到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主动接受公众监督,以政府信息公开促进依法行政。

三是全面整理政务信息,对照《条例》的要求,规范已公开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努力做到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同步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同时,大力推进公开信息的信息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四是紧抓重点领域,深化公开的信息内容,特别是公共服务、社会管理中涉及民生类问题的政府信息,加大公开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让群众了解到及时准确的信息。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0一三年一月二十三号

淄川区财政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03-28

2011年,淄川区财政局积极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淄川区财政局本着服务经济发展、推行公共财政的原则,以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为宗旨,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市、区政府办公室的要求,认真部署,扎实推进,加强了政务信息公开建设,加大了财政信息宣传力度,增进了与群众的沟通交流,有效拓宽了社会各界的监督,更好地服务了社会。

完善组织领导,健全机构设置。建立单位内部的信息报送机制,量化考核,做到及时调整栏目、更新网站信息,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化工作,促进科学、民主、依法行政和增强政务工作透明度,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创新工作方法,注重公开实效,逐步扩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公开范围。本着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站、局一楼电子信息屏幕、宣传栏等途径进行广泛宣传,及时发布更新需公开的最新财政政策、工作动态等政府信息,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群众监督,解答群众问题。在财政局办公楼、行政审批窗口等行政服务场所,张贴反映我局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办事流程、政策法规、咨询服务等方面的信息,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加强监督检查,建立长效机制。由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年终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并辅以相应的奖惩措施。同时,向社会公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投诉电话、信箱和网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淄川区财政局按照《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011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1条,内容主要包括财政政策、法规、工作报告、政府采购招标项目、行政许可事项及办事流程等。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政策法规类信息2条,业务工作类信息1条,其他类信息187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如下工作:一是凡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网站公开。二是部分重要的主动公开信息同时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予以发布。三是群众既可以从我局网站查阅有关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也可以在用公开电话进行咨询,我局将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四是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同时通过我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供公众查询。

三、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2011年度无依申请公开信息;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2011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1年度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信息公开中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各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规范,信息公开不完整;三是公开不到位、不及时等情况。

为促进政府信息更加公开、透明,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条例》以及相关制度的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对我局的政府信息工作作进一步的调整和完善,形成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加强部门信息公开的配套保障建设,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网络,方面公众查询,不断提高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主动接受公众监督,以政府信息公开促进依法行政。

三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对照《条例》的要求,规范已公开信息,及时补充未公开信息,努力做到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四是抓住关键领域,深化公开内容,特别是关系到公共服务、社会管理中涉及民生问题的政府信息,要加大公开力度。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淄川区财政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1-03-29

  2010年,淄川区财政局积极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明确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配备了1名专职工作人员,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场所,确保工作有机构、任务有部署。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依法申请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0条次,其中政策法规类3条;业务类26条,其他类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对所有政府公开都采取免费公开的方式,无收费及减免情况发生。
       五、因政府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无因政府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方式单一。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途径是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开,不能使更多的群众及时了解政府公开信息,影响了这项工作的开展。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多样化,并且建立多种公开渠道,使得社区居民能够更多的了解政府公开信息。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开展不够。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种新事物,首先还没有被普遍接受和知晓,社会公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参与度不高,社会整体了解程度不够。

        2、改进措施
        一是不断扩大信息覆盖面,增强信息分类的系统性、科学性,提高信息公开服务的便民性,对公众需求量大、普遍关注的政府信息进行集中梳理,丰富与群众息息相关的信息的公开范围,整合资源,公开更多的服务类信息。

        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文件公开的业务流程,建立覆盖各单位和行业管理机构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网络,定期开展业务培训,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进一步优化网络,加快传递速度,完善考核机制,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基础性保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1年3月15日


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政府
部门

淄川区财政局 

 

联系人

 李成明

联系电话

 5167090

 






       分类
统计

机构职能

政策法规

规划计划

业务工作

统计数据

其他信息

 
 

数量(条)

 0

 3

 0

   26

 0

  1

 

比例(%)

 

10

 0

  86.7

 0

 3.3

 

备注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  30   

 







   申请形式
统计

当面申请

网站邮件

电子邮件

传真

信函

其他形式

 

数量(条)

 0

 0

 0

 0

 0

 0

 

比例(%)

 0

 0

 0

 0

 0

 0

 

   处理情况

统计

同意
公开

部分
公开

不予
公开

非本机
关掌握

信息
不存在

内容
不明确

其他

原因

 

数量(条)

 0

 0

 0

 0

 0

 0

0

 

比例(%)

 0

 0

 0

 0

 0

 0

0

 

   收费情况
统计

收缴费用

减免费用

 

数量(件)

 0

0 

 

金额(元)

 0

0 

 

备注

网站邮件: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网上提交申请表格(电子邮件方式)向从事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人员提出申请公开信息的请求数。

 

行 咨
政 询
复 投
议 诉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 0   人次,其中现场咨询  0  人次,电话咨询  0  人次,网上咨询  0  人次。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件,已办结件。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件,已办结件。

 

工作
人员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1 人,其中全职人员数人,兼职人员数  1 人。

 

备注

表中各项数据须与报告中一致,逻辑关系准确。 

 
            

 


 



 



 

淄川区财政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0-02-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淄川区财政局本着服务经济发展、推行公共财政的原则,以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为宗旨,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市、区政府办公室的要求,认真部署,扎实推进,加强了政务信息公开建设,加大了财政信息宣传力度,增进了与群众的沟通交流,有效拓宽了社会各界的监督,更好地服务了社会。
  一是完善组织领导,健全机构设置。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职能,落实了相关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局进行了专门研究部署,要求局信息中心负责全局性、跨部门栏目的信息维护,局各科室负责落实具体任务,并配合局领导专门负责相关政策意见的答复工作。建立单位内部的信息报送机制,量化考核,做到及时调整栏目、更新网站信息,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化工作,促进科学、民主、依法行政和增强政务工作透明度,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保证运作规范。根据《条例》和市、区文件精神,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编制了《区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区财政局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了必须公开的政务信息范围,并在政府信息网站公开。同时,财政局及时组织财政干部职工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的学习,深刻领悟文件精神。
  三是创新工作方法,注重公开实效,逐步扩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公开范围。本着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站、局一楼电子信息屏幕、宣传栏等途径进行广泛宣传,及时发布更新需公开的最新财政政策、工作动态等政府信息,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群众监督,解答群众问题。在财政局办公楼、行政审批窗口等行政服务场所,张贴反映我局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办事流程、政策法规、咨询服务等方面的信息,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四是做到“应公尽公”,保障群众知情权。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涉密性、时效性、真实性进行审核,确保在安全、规范、有序的前提下做到“应公尽公”,保障群众知情权。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建立长效机制。由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年终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并辅以相应的奖惩措施。同时,向社会公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投诉电话、信箱和网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淄川区财政局按照《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009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6条,内容主要包括财政政策、法规、工作报告、政府采购招标项目、行政许可事项及办事流程等。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占2.05%;政策法规类信息2条,占1.37%;业务工作类信息36条,占24.66%;统计数据类信息3条,占2.05%;其他类信息102条,占69.87%。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如下工作:一是凡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网站公开。二是部分重要的主动公开信息同时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予以发布。三是群众既可以从我局网站查阅有关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也可以在用公开电话进行咨询,我局将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四是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同时通过我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供公众查询。
  三、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2009年度无依申请公开信息;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2009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09年度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信息公开中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各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规范,信息公开不完整;三是公开不到位、不及时等情况。
  为促进政府信息更加公开、透明,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条例》以及相关制度的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对我局的政府信息工作作进一步的调整和完善,形成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加强部门信息公开的配套保障建设,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网络,方面公众查询,不断提高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主动接受公众监督,以政府信息公开促进依法行政。
  三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对照《条例》的要求,规范已公开信息,及时补充未公开信息,努力做到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四是抓住关键领域,深化公开内容,特别是关系到公共服务、社会管理中涉及民生问题的政府信息,要加大公开力度。


                        二O一O年二月二十四日    


淄川区财政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09-03-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一、概 述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建设,加大了财政信息宣传力度,增进了与群众的沟通交流,有效拓宽了社会各界的监督,更好地服务了社会。
  一是高度重视。局进行了专门研究部署,要求局信息中心负责全局性、跨部门栏目的信息维护,局各科室负责落实具体任务,并配合局领导专门负责相关政策意见的答复工作。建立单位内部的信息报送机制,量化考核,做到及时调整栏目、更新网站信息,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化工作,促进科学、民主、依法行政和增强政务工作透明度,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创新工作方法,注重公开实效,逐步扩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公开范围。在一楼电子屏幕滚动播出财政公开事项,最新政策、最新动态。利用发放明白纸和网络进行宣传财政政策。特别是会计证办理、政府采购、粮食补助等等。
  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措施。明确我局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推进机构、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的程序等;建立单位内部的信息报送机制,量化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20条。内容主要包括:财政政策、法规、工作报告、政府采购招标项目等。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如下工作:
  一是凡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网站公开。
  二是部分重要的主动公开信息同时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予以发布。
  三是群众既可以从我局网站查阅有关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也可以在用公开电话进行咨询,我局将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四是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同时通过我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供公众查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度我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六、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08年我局虽然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认识还有待深入。少数科室包括少数人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认为公开就是公布,信息公布了就行。因此,需要进一步组织大家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正真领悟到文件精神。
  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加强。表现在公开的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有时不够及时。
  三是网站的运用能力有待提高。主要体现在网络运用离要求还不够,不能真正体现网络作用。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准备采取如下解决办法:
  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三是系统整合,提高网站服务功能。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