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淄川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4-03-19

《淄川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需要获得本机关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淄川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国家部委、山东省制定、与本机关职能相关的法规、规章;由本市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拟定全区招商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方案;全区招商工作综合评价体系,招商工作绩效评价办法和奖惩制度。统筹协调全区外来投资优惠政策的审核兑现工作;营销策划、推介和宣传全区招商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项目、投资环境和优惠政策。承担境内外招商项目筛选和洽谈联络工作。拟订全区重大招商活动方案,牵头组织推进落实。开展与上级有关政府职能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机构、商会、协会的招商与项目合作。开展区域化、专业化、市场化招商;全区重点招商项目评估、落地跟踪、协调和服务工作。建立全区重点招商项目协调服务机制,协调解决外来投资者在项目建设、生产经营、生活保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助人才管理和智力引进部门做好招才引智相关工作等。

5、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专项统计报告等。
  6、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淄川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1、本机关主要通过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网址为:http://www.zichuan.gov.cn/gongkai/site_zcqzsj/

2、“投资淄川”微信公众号,微信号:gh_b71cbae3edc0

3、本机关还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见《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 提出申请
  (1)当面提交。淄川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淄川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2)信函申请。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来信请寄:山东省淄博市淄川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10号楼4层,淄川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5100。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陆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在政务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http://www.zibo.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32)。
  (4)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淄川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淄川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10号楼4层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271518

传  真:0533-5271518

电子邮箱:zcqzsj5271518@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监督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淄川区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35号

邮政编码:255100
  接待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181064
  传  真:0533-5181064
  电子邮箱:zcgov@zb.shandong.cn
  (二)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淄川区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将军路街道文峰路兴学街3号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260869
  行政诉讼机关:淄川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将军东路166号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280687

    

附件:1、淄川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淄川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

 

附件1

 

淄川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2

 

淄川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淄博市淄川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5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淄川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10号楼4层;邮编:255100;电话:0533-5271578电子邮箱:zcqzsj5271518@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淄川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把政务公开作为提高政府效能、提高办事效率、完善工作制度的重要措施,按照公开、公正、规范、便民的基本要求,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结合本机关工作的实际,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淄川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8条。其中,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主动公开信息27条,主要涉及机构设置、工作动态、人事任免、财政预决算等;通过微信公众号“投资淄川”发布信息341条。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2023年本机关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本机关健全完善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依托“融公开”平台发布各类政务公开信息,确保发布信息真实、准确、安全、及时。同时在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及时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严格按照保密法对信息逐条进行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

4.平台建设方面

本机关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优化栏目体系,增强服务功能,切实规范完善平台建设;通过“投资淄川”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政策法规、招商信息和招商动态等,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5.监督保障方面

本机关明确责任,健全领导机制,进一步完善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具体负责,专人处理政府信息文件的分工及工作机制,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加强培训,制定并完善《淄川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淄川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等,组织单位人员学习政务公开新条例,增强工作人员专业能力,确保规范办理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日常工作中,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有待提高,政务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二是信息公开的流程还有待进一步规范。

主要改进情况: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单位职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提高信息质量。同时,加强公开内容审核力度,进一步提高人员信息化能力,提升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按照政府公开信息目录,重点推进政府的信息公开公示。三是建立长效机制。着力建立和完善内容审查、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3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形成责任分工表,将责任具体到科室,认真做好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考核机制,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效能。

3、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健全完善中心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制定本单位工作任务台账;运用“投资淄川”微信公众号推介淄川名片、宣传投资政策及投资环境,通过及时发布每月工作动态及开展外出招商活动等,展现全区招商引资的创新举措与成果成效。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淄博市淄川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8

   淄博市淄川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从淄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ichuan.gov.cn/)获取,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川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10号楼4层,邮编:255100,电话:0533-5271518,邮箱:zcqzsj5271518@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淄川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高度重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力推进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开展。

      1. 主动公开方面。2022年,中心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平台作用,及时公开重大决策部署执行、重要政策部门文件、工作动态等信息内容,力求信息公开透明、及时传递。主要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和投资淄川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信息,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政策法规、投资环境、工作计划、工作动态、园区介绍、项目推进等信息。今年以来,通过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23条,投资淄川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信息255题,共计278条。

 

       2. 依申请公开方面。中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2022年,中心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3. 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中心认真落实信息更新要求,由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由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相关管理工作,对须在区人民政府网公开的信息,严格执行审核发布制度,在发布公开信息前均由分管领导审核确认无误后再上传发布,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部署、有落实,严谨有序进行。

       4.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2022年,中心在以往工作基础上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利用单位公众号“投资淄川”不断丰富传播内容、完善服务功能。同时,积极与大数据中心对接政务公开相关工作,确保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5. 监督保障。由于工作需要及人事调动情况,中心适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由“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科室负责人具体实施,办公室组织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全面监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一)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五)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 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八)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七) 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淄川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在格式上还需进一步规范,时效性还需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 

      改进措施: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特别是注重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意识,努力在提高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及时性上下功夫,努力补齐工作短板,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 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2年,中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 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严格按照《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川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做到及时公开,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要点。

 3.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2年,我单位未收到人大、政协建议提案。2022年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设置投资淄川”公众号,拓宽信息宣传方式,增强宣传形式的多样化。丰富公开方式,利用政务网站、公告栏等载体,适时公开重要工作事项,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5.年报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淄川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2023115

 

 

 淄博市淄川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工作实际,编制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11日至20211231日,我单位通过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37条,公开信息包括工作动态、部门通知公告、权责清单、业务文件等内容;承办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政协委员提案1件,已圆满办结。

(一)主动公开。2021年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主动公开信息数137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专职负责政务公开相关管理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方面,继续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不断丰富传播内容、持续完善服务功能。2021年我单位公众号投资淄川共更新文章101篇。另一方面,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尽最大限度地把各方面的政策、法规、新闻动态及时通过平台对外公布。

  (五)监督保障。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单位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并配齐组员三名。召开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会议,传达学习《淄川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积极组织政务公开负责人员参加政务公开培训,并召开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会、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技能,提高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单位较好的完成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不足。主要体现在政务公开信息数量不多;格式规范有待进一步规范。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单位在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之余,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提高全单位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加强专业培训,提高政务公开业务素质,拓宽公开渠道,更高质量完成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单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严格按照《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川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良好。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今年,我单位共承办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政协委员提案1件。提案号为:2021011,提案内容为积极对接、主动融入省会经济圈的建议。我单位于2021723日给予答复并公开,政协委员答复意见为满意。2021年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淄川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2022118

 

              

 

淄川区招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9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以及省市区工作部署,我单位较好的完成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单位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群众了解政务信息工作的窗口载体,精心组织,规范进行,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0年度,我单位未收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依申请信息公开数量1条,已按相关流程予以回复,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0年,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号及其他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60余条,公开信息包括机构职能、部门动态、通知公告、业务文件、营商环境等内容。

(四)平台建设情况。调整了我单位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等内容,进一步优化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功能和栏目设置。

(五)监督保障情况。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制,调整完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明确职责分工。配备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各科室工作领导,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体系,对外公布监督电话,推进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及时反馈群众呼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21

26.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还不够,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范围需要进一步放宽。二是公开渠道相对单一,主要是通过网站等方式公开,运用新媒体公开不够。

   2、具体的改进措施

(1)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拓宽公开内容渠道,综合利用区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网络媒体等各类宣传载体,切实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2)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强化信息公开责任意识,健全机制,补齐工作短板,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努力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淄川区招商局

2021年1月

 淄川区招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x

 

              

 

淄川区招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19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以及省市区工作部署,我单位较好的完成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通过政务公开平台与局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50余条,公开信息包括部门动态、通知公告、责任清单、权力清单、业务文件等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

26.86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入。个别科室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认为公开就是公布,重视程度不够。

二是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表现在公开的内容不够具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淄川区招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淄川区招商局

 

                                                                                                                                                     2020年1月